固有封建势力之保存及其发展
我们当然不致认为所有土地、人口都这样被各族酋豪分配完了,不管哪个政权统治者都得考虑被征服地域上的固有的统治势力,他们既然无法消灭固有势力,并且还要加以利用,这样就必须承认其既得权益。
从东汉以至魏晋最基本的统治势力是地方大族,由地方大族中孕育出来的两类人物构成统治阶级中的当权分子。一是以强宗豪族为核心的地方武装集团,就是堡坞主,当晋末乱时,这种地方武装在北方普遍建立;二是具有高度文化水平,熟谙封建统治术的士大夫。二者也常常合而为一,即是以士大夫而兼为堡坞之主,例如郗鉴便是。[54]当刘渊、石勒初起之时,由于所领胡汉群众自发的对于统治阶级的仇恨,也由于胡羯酋豪本身与统治者的矛盾,对于那些堡坞主及士大夫曾经进行杀戮,而在此期间豪强大族为了对抗新来的掠夺者以保卫自己的权益也更广泛地组织起分散的地方武装;或者逃避到足以保护自己的区域如江南、辽东西、凉州等地,这些区域是承认晋政权的,也就是承认统治阶级旧有地位的。刘石的大肆屠杀,其例甚多:如刘曜、王弥入洛阳,“百官士庶死者三万余人”,愍帝被虏后,刘曜将尚书辛宾等及诸郡守杀死,[55]石勒破东海王越军时将被俘虏的诸王公卿士一起杀死,又追越子司马毗,也是“执毗及诸王公卿士皆害之”。在杀戮之中,第一流高门名士位居三公的王衍虽然无耻地劝勒称帝仍被排墙压死。[56]像王衍那种人,凭着他高门名士的领袖身份是大可利用一下的,然而石勒不加考虑,这就可见此时还不想争取旧统治者的合作。所以《晋书》卷六二《刘琨附子群传》:
时勒及季龙(石虎)得公卿人士多杀之,其见擢用终至大官者唯有河东裴宪、渤海石璞、荥阳郑系、颍川荀绰、北地傅畅、及群(刘琨子刘群)、悦(崔悦)、谌(卢谌)等十余人而已。[57]
又如《晋书》卷一○六《石季龙载记》上称“至于降城陷垒,不复断别善恶,坑斩士女,鲜有遗类”,战争所杀有何善恶可言,这只是说石虎不别士庶,不别降附与抗拒一概杀光而已。如上所说,似乎二石之世但有杀戮,没有“怀柔”,然而这只是在初期,一到他需要巩固其政权时,态度就转变了,这种转变开始于什么时候是难得确定的,因为杀戮与勾结常常同时进行,只是初期多杀戮,后期多勾结,大概说来是在攻陷幽州之后与称赵王之前。在此以前,俘虏中虽已分别士庶,但并不见得重视,《晋书》卷一○四《石勒载记》上云:“陷冀州郡县堡壁百余,众至十余万,其衣冠人物集为君子营。”似乎已有优待“衣冠”亦即士族的措施,然而士族地位仍未确定。[58]攻陷幽州后,王浚幕下的士大夫有几个被带到襄国去录用,称赵王后,更有一些士族身任要职,而且颁布法令“不得侮易衣冠华族”,这样就把“衣冠”提出被侮辱的汉人之外,而更重要的则是恢复九品制度。《晋书》卷一○五《石勒载记》下:
勒清定五品,以张宾领选,复续定九品。署张班为左执法郎,孟卓为右执法郎,典定士族,副选举之任。令群寮及州郡岁各举秀才、至孝、廉清、贤良、直言、武勇之士各一人。
九品之制一恢复,士族就取得了免役与选举的特权。以后又曾下书令“公卿百寮岁荐贤良方正、直言、秀异、至孝、廉清各一人,答策上第者拜议郎,中第中郎,下第郎中。其举人得递相荐引,广招贤之路”,所谓“招贤”即是开辟地方大族子弟入仕的道路。此外他又设立太学、四门学、郡国学,学生是将佐、豪右子弟,将佐大概包括胡羯将领,豪右自然是地方大族,他同时要在新旧统治集团中培养出所需要的人才来。
士族特权,即使是残暴到极度的石虎,当他即位以后就立即予以承认,《晋书》卷一○六《石季龙载记》上称季龙下书云:
三载考绩,黜陟幽明,斯则先王之令典,政道之通塞。魏始建九品之制,三年一清定之,虽未尽弘美,亦缙绅之清律,人伦之明镜。从尔以来,遵用无改。先帝创临天下,黄纸再定,至于选举,铨为首格。自不清定,三载于兹。主者其更铨论,务扬清激浊,使九流咸允也。
所谓“黄纸再定”是指石勒统治时两次定九品高下之事,由此可见石赵选举制度是遵照魏晋旧制的,只是似乎但由主选举者定九品而没有建立中正。对于士族的优待不久又扩大到关中。《晋书》卷一○六《石季龙载记》上:
镇远王擢表:“雍秦二州望族,自东徙已来,遂在戍役之例,既衣冠华胄,宜蒙优免。”从之。自是皇甫、胡、梁、韦、杜、牛、辛等十有七姓,蠲其兵贯,一同旧族,随才铨叙。思欲分还桑梓者听之,其非此等,不得为例。
雍秦大姓是平刘曜时的俘虏,[59]此时也和东方大族一样享受免役与选举特权,并且还准他们回到故乡去。
此外石虎又曾令诸郡国立五经博士。太学、小学在石勒时设置大小学博士,石虎增置国子博士助教。
刘渊、刘聪并没有理会士族,但刘曜却曾立太学、小学,《晋书》卷一○三《刘曜载记》云:“简百姓年二十五已下,十三已上神志可教者千五百人,选朝贤宿儒明经笃学以教之。”而且还曾“试学生已上第者拜郎中”,这些学生虽然泛称“百姓”,但可以推测必然以他本族豪贵子弟与汉士族为主,而秦雍大族的被俘正因为他们在刘曜朝身任官职之故。所以我们可以承认刘曜及石勒称赵王以后直至灭亡大体上沿用魏晋九品官人及学校之法,对于士族特权予以肯定。
对于地方武装势力,在刘石时期多被击破,但在控制力较弱地区一般的是采用招纳方式,即是承认既有的割据形势,而要求物资与人力的供给。这在初期已经如此,《晋书》卷一○四《石勒载记》上:
元海命勒与刘零、严罴等七将率众三万寇魏郡、顿丘诸垒壁,多陷之。假垒主将军都尉,简强壮五万为军士,老弱安堵如故。
这些垒壁是被击破了,然而垒主的地位却没有变动,他们接受汉的官爵,成为汉的将军、都尉,我们记得“都尉”官称正是刘聪时期统治一万落的长官,这就是说每一壁垒被认为一个统治人民的基层组织,垒主们负责征发强壮以补充兵源,所谓安堵的老弱自然要向垒主缴纳租赋,而垒主必然也有向异族政权纳贡的义务。《晋书》卷一○四《石勒载记》上云:“屯于葛陂,降诸夷楚,置将军二千石以下,税其义谷。”所谓夷楚虽指豫南蛮族,但也兼指淮河流域人。这时河南、山东的堡壁很多,降于石勒的“夷楚”必然包括这些堡壁。他们被任作将军与现在地区的地方官,但须贡纳粮食。以后晋、赵争豫州,所争的主要是这些割据势力。《晋书》卷六二《祖逖传》,逖所平的豫州刺史张平、[60]谯郡太守樊雅是流人坞主(流亡人民所组织的堡坞),又云:“蓬川坞主陈川自号宁朔将军、陈留太守。”王含派兵助祖逖,乃是“讨诸屯坞未附者”,最后《祖逖传》云:“由是黄河以南,尽为晋土,河上堡固先有任子在胡者,皆听两属,时遣游军伪抄之,明其未附。诸坞主感戴,胡中有异谋,辄密以闻。”《晋书》卷一○五《石勒载记》下亦云:“自是兗、豫间垒壁叛者,逖皆不纳,二州之人,率多两属矣。”由此可见河南地区完全为各坞堡所控制,祖逖、石勒都只能使其归附,不能消灭其势力,并且都容许其两属。以后石勒攻灭山东境内大坞主徐龛,晋朝的兗州刺史(也是大坞主)刘遐退走。同书又说“徐兗间垒壁多送任请降,皆就拜守宰”,这些垒壁主仍然作为石赵的守宰割据其地。
不但徐、兗、司、豫诸州在黄河以南的堡坞继续存在,甚至在定居襄国之初,冀州壁垒也没有被消灭,《晋书》卷一○四《石勒载记》上云:
于是上表于刘聪,分命诸将攻冀州郡县,垒壁率多降附,运粮以输勒。
当然他们还接受地方官及军号,送任子,出兵,但其势力是被保留的。《石勒载记》上云:“广平游纶、张豺拥众数万,受王浚假署,保据苑乡,勒使夔安、支雄等七将攻之,破其外垒。”又说“游纶、张豺请降称藩,勒将袭幽州,务养将士,权宜许之,皆就署将军”,被攻者尚如此,请降者当然更许其存在了。
这些地方割据势力有许多是流人的武装组织,按照当时情况,流人是由大姓领道的乡里组织;更多的即是本地大族,例如兖州刺史刘遐为兖豫豪右,上述的游纶更是广平第一个高门大族。《资治通鉴》卷八八晋怀帝永嘉六年(公元312年)十二月叙游纶事,胡三省注:“《姓谱》:游,广平望族。”[61]可知游纶正是以地方大族据有其本土,苑乡是广平属县。[62]张豺大概也是当地或邻郡大姓。苑乡不久为石勒所袭,游纶仍被用为主簿,及勒袭取幽州,因为游纶之兄在范阳,才将他杀死,至于张豺则在二石之时,颇受宠任,石虎死时,他是一个最有权的将军。
由上面所述看来,刘聪、石勒虽然未始不想扫除堡坞豪帅,但当时却因力量不够,只能承认这种割据现象,并即以之为所在地的守宰。
可是我们如果认为双方已经没有矛盾那是不确实的,新兴的胡酋在财富的掠夺上(包括土地与劳动力的掠夺),在残酷的统治方式上使那些旧统治者感觉不满,因此后者往往宁肯选择鲜卑族的慕容氏与段氏。《晋书》卷四四《卢钦附从孙谌传》:
时南路阻绝,段末波在辽西,谌往投之……末波死,弟辽代立,谌流离世故,且二十载。石季龙破辽西,复为季龙所得,以为中书侍郎、国子祭酒、侍中、中书监……谌名家子,早有声誉,才高行洁,为一时所推。值中原丧乱,与清河崔悦、颍川荀绰、河东裴宪、北地傅畅并沦陷非所,虽俱显于石氏,恒以为辱。谌每谓诸子曰:“吾身没之后,但称晋司空从事中郎尔。”
卢谌之投段氏,并非心甘情愿,不过在他看来,段氏总比石氏好一点。《晋书》卷一○九《慕容皝载记附阳裕传》:
勒方任之,裕乃微服潜遁,时鲜卑单于段眷为晋骠骑大将军,辽西公,雅好人物,虚心延裕……历事段氏五主,甚见尊重……石季龙克令支,裕以郡降,拜北平太守,征为尚书左丞。段辽之请迎于季龙也,裕以左丞领征东麻秋司马,秋败,裕为军人所执,将诣皝。皝素闻裕名,即命释其囚,拜郎中令。
石勒要用阳裕,他却要逃到段就六眷那里去,以后直到段氏快要灭亡,他才降附石虎,这时他大约了解石氏对于士大夫也相当优待,所以不再逃遁。
又石虎死后,《晋书》卷一○七《石季龙载记》下称:“三辅豪右多杀其令长,拥三十余壁,有众五万以应勋(晋梁州刺史司马勋)。”这一方面说明豪右堡坞主的势力依然存在,另一方面也表现了豪右与石赵的矛盾。
前燕在辽东时就已招徕流亡人民,当时流民既由当地大族率领,所以大族士大夫就受到重视。《晋书》卷一○九《慕容皝载记》称封裕谏皝语,有云:“流人之多旧土,十倍有余,人殷地狭,故无田者十有四焉。”由各地流亡到辽东的要比本地人超过十倍,统治这样多的流人就不能不从流人中选拔出那些大族士人来作为羽翼。《晋书》卷一○八《慕容廆载记》云:
时二京倾覆,幽冀沦陷,廆刑政修明,虚怀引纳,流亡士庶,多襁负归之,廆乃立郡以统流人;冀州人为冀阳郡,豫州人为成周郡,青州人为营丘郡,并州人为唐国郡。于是推举贤才,委以庶政:以河东裴嶷、代郡鲁昌、北平阳耽为谋主;北海逢羡、[63]广平游邃、北平西方虔、[64]渤海封抽、西河宋奭、河东裴开为股肱;渤海封奕、平原宋该、安定皇甫岌、兰陵缪恺以文章才俊,任居枢要;会稽朱左车、太山胡母翼、鲁国孔纂以旧德清重,引为宾友。平原刘赞儒学该通,引为东庠祭酒,其世子皝率国胄束修受业焉。
上面所举各人都是当郡大姓,他们大概不少是率领流民一起来的。《太平御览》卷四六二引范亨《燕书》:“高翔说高祖(慕容廆)曰:‘自王公政错,士人失望,襁负归公者动有万数。’”动有万数自然是指一般人民,但他特别提出士人对于王浚的失望,即说明流民乃由士人统率,集体流亡到辽东。设立的侨郡大概亦即以原来的流人首领充当郡守。这些流人供给了鲜卑贵族的军营封户,供给了侨立的郡县亦即开辟荒地的农民,此外照《载记》上说还作为缴高额地租的屯田户,前燕的经济基础既然依靠对流民的剥削,自必要更好的与流民首领取得合作。我们看慕容氏之用汉族士人甚至给予兵权;如慕容皝用封奕统兵攻鲜卑木提于,宇文别部涉奕于,又追击宇文归,攻段辽;又以皇甫真讨吕护,后来慕容垂曾建议要用他统并幽之众以伐苻坚;慕容俊用裴嶷为右部都督统索头以讨宇文乞得龟;这里也暗示军队之中有很多的流人。前燕大臣除皇族以外很少用鲜卑以及其他各族人,但汉人却多,且居要位,即由于前燕国内这种特殊情况。
《晋书》卷一○九《慕容皝载记》又述“赐其大臣子弟为官学生者号高门生”,燕之大臣除慕容之外以汉族大姓为多,这和刘石的学生入学标准就有些不同,称为“高门”就显示了这一点。《晋书》卷一一○《慕容俊载记》:
廷尉监常炜上言:“大燕虽革命创制,至于朝廷铨谟,亦多因循魏晋。唯祖父不殓葬者,独不听官身清朝,斯诚王教之首,不刊之式……”
铨谟取法魏晋就是九品官人之法,可见前燕亦仍旧制。祖父不殓葬不应出仕是东汉以来的名教问题,《晋书》卷二○《礼志》中凶礼类称建武元年(公元317年)以温峤为散骑侍郎,温峤为了想改葬他母亲,不受官,下引群臣论议即关于此种情况下的处理。这一类的问题就是清议所及的问题,因而实际上也是铨选问题,前燕立此禁例,自然将魏晋选举精神全部袭取,门阀高下之作为主要标准更不待言。
对于堡坞豪帅之流,前燕和石赵政策大致相同。《晋书》卷一一○《慕容俊载记》云:
张平跨有新兴、雁门、西河、太原、上党、上郡之地,垒壁三百余,胡、晋十余万户,遂拜置征、镇为鼎襢之势。俊遣其司徒慕容评讨平……并州垒壁降者百余所,以尚书右仆射悦绾为安西将军,领护匈奴中郎将并州刺史以抚之。平所署征西诸葛骧……等率垒壁百三十八降于俊,俊大悦,皆复其官爵。
复其官爵,即是承认张平所授之职,亦即是承认其在各地的势力。(https://www.daowen.com)
前燕慕容氏一开始就与汉族士大夫合作,共同统治,因此在前燕境内大族势力更有发展,以后的后燕、南燕大体上继承这个政策。《晋书》卷一二四《慕容宝载记》称宝嗣位之初,“定士族旧籍”,《通鉴》卷一○八晋孝武帝太元二十一年(公元396年)六月称:“燕主宝定士族旧籍,分辨清浊。”这种措置对于冒称士族者(大概很多是由军功出身的将佐)大为不利,但很明显的尊重旧大族的特权。南燕在丧败之中,占领青州而建国,才入广固称帝,就颁布了承认旧士族的诏令,《晋书》卷一二七《慕容德载记》:“(德)僭即皇帝位于南郊……建立学官,简公卿以下子弟及二品士门二百人为太学生。”二品是九品中的品第,所谓“凡厥衣冠,莫非二品”。[65]《慕容德载记》又称尚书韩上疏曰:
“陛下中兴大业,务在遵养,矜迁萌之失土,[66]假长复而不役,愍黎庶之息肩,贵因循而不扰……而百姓因秦晋之弊,迭相荫冒,或百室合户,或千丁共籍,依托城社,不惧熏烧,公避课役,擅为奸宄……今宜隐实黎萌正其编贯……”德纳之,遣其车骑将军慕容镇率骑三千,缘边严防,备百姓逃窜。以为使持节、散骑常侍、行台尚书、巡郡县,隐实得荫户五万八千。
由此可见慕容德入青州,对于原来的大族经济丝毫也没有损害,这种有力量荫户,以至“百室合户,千丁共籍”的户主从秦晋以来一向如此占有土地与人户,这时由于和外来统治者的利益产生矛盾,才检查了一次,其不彻底是可以想见的。
前秦苻生、苻坚两代都进行了抑制氐羌贵族,扩大皇权的政策。苻坚最信任的王猛为北海士族,汉人被任用者亦甚多,这正因为苻氏宗室及氐族内部矛盾发展,促使苻坚有进一步争取汉族士大夫之必要。《晋书》卷一一三《苻坚载记》上:
复魏晋士籍,使役有常。
这和以后慕容宝的“定士族旧籍”相同,一面尊重旧族免役特权,另一面取缔冒称士族以扩大征发徭役对象。《晋书》卷一一四《苻坚载记》下称他发动对晋战争时,特别规定“门在灼然者为崇文义从”,所谓“灼然”即九品中正制中的“灼然二品”,[67]门在灼然之意即是“高门”,可见苻秦也有九品论人之制。《苻坚载记》上又称苻坚罢免大商人官职,分别士庶完全依照晋代旧制。《资治通鉴》卷一○三晋简文帝咸安二年(公元372年)二月:
秦以清河房旷为尚书左丞,征旷兄默及清河崔逞、燕国韩胤为尚书郎,北平阳陟、田勰、阳瑤为著作佐郎,郝略为清河相,皆关东士望,王猛所荐也。
灭燕之后,前秦立刻就录用“关东士望”,这与石勒灭前赵,俘虏关中大族的政策大为不同。此种政策目的在于巩固其在新征服地区的统治,而这些“士望”却经历羯胡、鲜卑、氐族三次的征服,依然保存他们的固有地位。[68]
对于关东大族如此,秦雍大族更不消说。他们的势力既然被保留,所以当前秦瓦解之际,他们也分为两派参加苻氏与羌族姚氏的战争。《晋书》卷一一四《苻坚载记》下:
关中堡壁三千余所,推平远将军冯翊、赵敖为统主,相率结盟,遣兵粮助坚。
又《晋书》卷一一五《苻丕载记》王永檄州郡文云:
“公侯牧守,垒主乡豪,或戮力国家,乃心王室,各率所统,以孟冬上旬会大驾于临晋。”于是天水姜延、冯翊寇明、河东王昭、新平张晏、京兆杜敏、扶风马郎、建忠高平、牧官都尉王敏等咸承檄起兵,各有众数万。
关中本为各族杂居之地,垒主乡豪不必为汉人,但如上所举大都为汉族大姓。可是也有一部分大族拥护姚苌,《晋书》卷一一六《姚苌载记》:
西州豪族尹详、赵曜、王钦卢、牛双、狄广、张干等率五万余家,咸推苌为盟主。
从上面的记载中,我们可以看到汉族大姓原来保存下来的武装势力是相当巨大的。
在东方的情形也是一样,《资治通鉴》卷一○五晋孝武帝太元九年(公元384年)二月:
东胡王晏据馆陶,为邺中(苻丕)声援,鲜卑、乌丸及郡县民据坞壁,不从燕者尚众……(慕容)绍帅骑数百往说王晏,为陈祸福,晏随绍诣(王)楷降。于是鲜卑乌丸及坞民降者数十万口。楷留其老弱,置守宰以抚之,发其丁壮十余万。
后燕对于堡坞的处理与石勒一样,所置守宰必然即是那些堡、坞主,于是一面承认其既成势力,一面强迫征发坞民服兵役。前秦保留下来的武装势力在后燕时仍然被保留。
后秦姚氏从关中徙居清河时,本已杂有秦雍大族,《晋书》卷一一六《姚襄载记》说他“以太原王亮为长史,天水尹赤为司马……太原薛赞、略阳权翼为参军”。尹氏一族是姚家死党,《晋书》卷一一八《姚兴载记附尹纬传》云:
苻坚以尹赤之降姚襄,诸尹皆禁锢不仕,纬晚乃为吏部令史……及姚苌奔马牧,纬与尹详、庞演等扇动群豪,推苌为盟主,遂为佐命元功……苌死,纬与姚兴灭苻登,成兴之业,皆纬之力也。
我们从上引《姚苌载记》可以见到“扇动群豪”的很多是西州大族,苻坚虽排斥尹氏,但不能消除其在当地势力,所以姚苌始起,尹纬就运用其大族固有力量组织起武装来。《晋书》卷一一六《姚苌载记》称苌称万年秦王时“以天水尹详、南安庞演为左右长史,南安姚晃、尹纬为左右司马,天水狄伯支、焦虔、梁希、庞魏、任谦为从事中郎,姜训、阎遵为掾属,王据、焦世、蒋秀、尹延年、牛双、张干为参军,王钦卢、姚方成、王破虏、杨难、尹嵩、裴骑、赵曜、狄广、党删等为帅”,这一张名单只有少数为羌人,其余皆天水、南安大姓。他们以“佐命元功”身份,其势力在后秦朝当然更有发展。
以上所述主要是就关中、河北区域几个较大政权论证,现在再略举其他政权有关此一问题的例子。
巴氐李氏建国经过,业已在上面说明,这是个流民的暴动。但流民在氐叟侯王及六郡大姓的领道下被利用为宗族、地域间斗争的力量,简单地说正义的流民暴动演变为外来大族与土著大族间的斗争。《晋书》卷一二○《李特载记》:
是时蜀人危惧,并结村堡,请命于特,特遣人安抚之。益州从事任明说(罗)尚曰:“特既凶逆,侵暴百姓,又分人散众在诸村堡,骄怠无备,是天亡之也。可告诸村,密克期日,内外击之,破之必矣。”尚从之……明潜说诸村,诸村悉听命……尚遣大众掩袭特营,连战二日,众少不敌,特军大败……斩特及李辅、李远。[69]
这一次战争由于各村堡与罗尚的合作,李特等战死,流民势力几乎消灭。领道诸村堡的乃是土著大族。《晋书》卷一二○《李流载记》云:
特之陷成都小城,使六郡流人分口入城,壮勇督领村堡。(李)流言于特曰:“……宜录州郡大姓子弟以为质任,送付广汉,絷之二营,收集猛锐,严为防卫。”又书与特司马上官惇,深陈纳降若待敌之义,特不纳。特既死,蜀人多叛,流人大惧[70]……三蜀百姓并保险结坞,城邑皆空,流野无所略,士众饥困。涪陵人范长生率千余家依青城山。尚参军涪陵徐轝求为汶山太守,欲要结长生等与尚掎角讨流,尚不许,轝怨之,求使江西,遂降于流,说长生等使资给流军粮,长生从之,故流军复振。
由此可知结村堡者即是州郡大姓,由于“保险结坞”之故,李流情势已很危急,但由于涪陵人徐轝的投降与范长生的支持,才转危为安。《华阳国志》卷一《巴志》涪陵郡条云“延熙十三年(公元250年),大姓徐巨反”,又云邓芝“移其豪徐、蔺、谢、范五千家于蜀为猎射官。分羸弱,配督将韩蒋□□名为助郡军,遂世掌部曲,为大姓”。那么徐范都是自蜀汉时迁移的涪陵大姓,他们世领部曲,拥有武装力量,所以一归李氏,起了很大的作用。范长生不但是大姓,而且还是个天师道教主,巴氐也世奉天师道,这样就更易于结合。通过范长生的支持,李雄终于占领了巴蜀,《晋书》卷一二一《李雄载记》称雄甚至要推范长生为君,长生不受。当范长生到成都时,“雄迎之于门,执版延坐,拜丞相,尊曰范贤”,称帝以后,“加范长生为天地太师,封西山侯,[71]复其部曲,不预军征,租税一入其家”。这样的尊重固然杂有宗教的关系,但通过这种部曲制度的承认,就安定了巴蜀大姓的情绪,取得固有统治势力的合作。
这种部曲制度同时也在巴氐贵族间推行。《晋书》卷一二一《李期载记》云:“雄令诸子及宗室子弟以恩信合众,多者不至数百,而期独致千余人。”《华阳国志》卷九《李特雄期寿势志》云:“雄时令诸子各募合部曲。”所谓“恩信合众”即是招募部曲,而我们知道部曲租税都由其主将征收,实际上兼有招兵与占有农民的意义。新来的巴氐及六郡人士虽然暂时与巴蜀大姓取得妥协,但在经济上是有矛盾的,因此李氏发生宗族间的内乱,常常牵涉到巴蜀大姓的问题,这一点在这里不再详述。
凉州区域从前凉灭亡之后,陷于分崩离析,各族酋豪纷纷割据,可是凉州大姓却依然保存其特权。《晋书》卷一二六《秃发乌孤载记》:宋配是前凉开国元勋。《资治通鉴》卷一○○晋穆帝永和十一年(公元355年)七月载凉州张氏内乱事称:“骁骑将军敦煌宋混兄修与祚(张祚,此时为凉王)有隙,惧祸,八月,混与弟澄西走,合众万余人以应瓘(张瓘),还向姑臧。”宋氏弟兄一呼而集合万人,可见其在凉州之声势。《晋书》卷八六《张玄靓传》称“右司马张邕恶(宋)澄专擅,杀之,遂灭宋氏。”上引《宋繇传》称其父僚为张邕所杀,即此事,宋混可能亦宋配之子。沮渠蒙逊喜于获得宋繇,主要是因为宋氏在凉州的势力足以利用,所以后来还将儿子托给他。《魏书》卷五二张湛、宗钦、段承根三人皆凉州名士,段承根的父亲段晖曾为乞伏炽磐的辅国大将军、凉州刺史、御史大夫、西海侯,又同卷刘炳、赵柔、索敞、阴仲达诸人都曾在北凉出仕;这一些人固然都以儒学见称,但同时也正说明凉州汉族大姓并不因各族的混战而丧失其特殊地位。
镇西平,以杨轨为宾客;金石生、时连珍,四夷之豪雋;阴顺、郭幸西州之德望;杨统、杨贞、卫殷、麴丞明、郭黄、郭奋、史暠、鹿嵩文武之秀杰;梁昶、韩疋、张昶、郭韶中州之才令;金树、薛翘、赵振、王忠、赵晁、苏霸秦雍之世门;皆内居显位,外宰郡县,官方授才,咸得其所。
中间所举有些似乎不是汉人,如杨、梁、史、金、薛诸姓便有蕃姓嫌疑,但如阴、郭、张、赵、苏诸姓却确为秦、雍、凉诸州大族,即是有蕃姓嫌疑的诸人,也已久染汉化,《晋书》卷一二六《秃发利鹿孤载记》云:“祠部郎中史嵩对曰:‘……今取士拔才,必先弓马,文章学艺为无用之条,非所以来远人垂不朽也……宜建学校,开庠序,选耆德硕儒,以训胄子。’利鹿孤善之,于是以田玄冲、赵诞为博士祭酒,以教胄子。”这个史嵩可能不是汉人,但已完全汉化。这一条所载立学的效果如何是有问题的,但却说明即使割据一时也有立学选士之制,受教育的则是胄子,亦即是胡、汉大臣的子弟。这两位博士祭酒,赵是天水大姓,田也是西平望族。《晋书》卷一二九《沮渠蒙逊载记》:
(段)业先疑其右将军田昂,幽之于内,至是谢而赦之,使与武卫梁中庸等攻蒙逊。业将王丰孙言于业曰:“西平诸田,世有反者,昂貌恭而心狠,志大而情险,不可信也。”业曰:“吾疑之久矣,但非昂无可以讨蒙逊。”丰孙言既不从,昂至侯坞,率骑五百归于蒙逊。蒙逊至张掖,昂兄子承爱斩关纳之……隆安五年(公元401年),梁中庸、房晷、田昂等推蒙逊为使持节大都督、大将军,凉州牧张掖公……田昂为镇南将军、西郡太守,臧莫孩为辅国将军,房晷、梁中庸为左右长史,张隲、谢正礼为左右司马。擢任贤才,文武咸悦。
从“西平诸田”这句话中,可以看到田氏是拥有武装势力的大族。[72]张隲大约是敦煌人,《晋书》卷八六《张轨传》:“晋昌张越,凉州大族。”晋昌郡从敦煌分出,晋昌大族即是敦煌大族,梁中庸后逃归李暠,为主簿,想是汉人,梁氏亦安定大族。《魏书》卷五二《宋繇传》:
敦煌人也。曾祖配、祖悌世仕张轨子孙;父尞,张玄靓龙骧将军、武兴太守……(繇)吕光时举秀才,除郎中,后奔段业,业拜繇中散常侍。繇以业无经济远略,西奔李暠,历位通显……沮渠蒙逊平酒泉,于繇室得书数千卷,盐米数十斛而已。蒙逊叹曰:“孤不喜克李歆,欣得宋繇耳。”拜尚书吏部郎中,委以铨衡之任。蒙逊之将死也,以子牧犍委托之。牧犍以繇为左丞,送其妹兴平公主于京师,世祖拜繇为河西王右丞相……世祖平凉州,从牧犍至京师。
就上面所述,我们可以看到各族统治者为了巩固其统治而与原有统治势力妥协合作的情况。由此推论,从东汉末年孕育出来的,以宗族乡里的地方势力为基础的堡坞豪帅与官僚士大夫在此时期并未丧失其权利,相反的他们在异族酋豪的保护下倒进一步发展了以大族为主的封建割据势力;主要的表现在堡坞主大抵被委任为地方官及汉族士大夫之参加各族政权。在这样情况下,各族酋豪在土地、劳动力的掠夺上就必须限制自己过分侵犯旧统治者的利益。我们说不过分侵犯的意义就是说完全不侵犯是不可能的,因为在战争中士族流亡既然不少,而征发壮丁当兵与供给军粮也足以损害堡坞主的剥削利益。过去由大族豪强独占的利益不能不由新来的统治者分取。由于新统治者的到临而蒙受损失的大族豪强与由于勾结旧有势力而限制自己过分侵占利益的酋豪们为了满足其欲望就齐向人民身上索取补偿,这样就构成新旧统治者彼此制约又彼此合作以对付人民的关系。
当然我们不能太强调这种关系,因为双方矛盾的消失还要一个较长时期,而由统治者煽动起来的种族间的残酷报复也常常会破坏这种合作。尤其是在以汉族人民为首的各族人民的反抗下,五胡政权不能稳定,政权的急速崩溃与移转必然也影响到统治者之间的合作,使之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