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晋以后的余波
我们说玄学只剩下一点余波,是就实际政治上名教问题说的,至于理论上的纷争,借着佛教教义来发挥的却正是大有其人,关于这些我们在这里不再涉及。
东晋之后非难放诞之风的还有一些人,有的是儒家,也有的仍是玄学家。《晋书》卷五六《江统附子淳传》:
性好学,儒玄并综,每以为君子立行,应依礼而动,虽隐显殊途,未有不傍礼教者也。若乃放达不羁,以肆纵为贵者,非但动违礼法,亦道之所弃也。乃著《通道崇检论》……东阳太守阮裕、长山令王蒙皆一时名士,并与淳游处,深相钦重。
《通道崇检论》业已失传,但也可以推测是一种自然名教合一论。阮裕、王蒙是当时著名的谈士。《世说新语·品藻篇》抚军问孙兴公条注引徐广《晋纪》称:“凡称风流者皆举王刘为宗焉。”王是王蒙,刘是刘惔,王蒙敬重江淳,大概同意他的说法。《晋书》卷九二《文苑·李充传》云“幼好刑名之学,深抑虚浮之士,尝著《学箴》”,《学箴》中有云:“圣教救其末,老庄明其本,本末之涂殊而为教一也。”李充还是个南方经学家,但他的深抑虚浮,却是用玄学家的说法。同书卷九四《隐逸·戴逵传》,说他“常以礼度自处,深以放达为非道”,他主张“达其旨故不惑其迹”,认为惠帝元康年间的名士是“好遁迹而不求其本”,他说“儒家尚誉……其弊必至于末伪,道家去名……其弊必至于本薄”,总之,如果不达其旨,儒道同有弊端,竹林名士并非为放达而放达,所以如能知其旨趣,就无损于名教。同书卷七五《王坦之传》称“坦之有风格,尤非时俗放荡,不敦儒教,颇尚刑名学,著《废庄论》”,他说“孔父非不体远,以体远故用近;颜子岂不具德,以德备故膺教”。这种说法与王弼“圣人体无,无又不可以训”之说相同。又云“使夫敦礼以崇化,日用以成俗,诚存而邪忘,利损而竞息,成功遂事,百姓皆曰我自然”;这是说名教与自然相符,但“自足者寡”,所以要教化,教化之成功,仍是因人之性,故云“百姓皆曰我自然”;如果“语道而失其为”,即是有体无用,也就不是道之全。同卷《韩康伯传》康伯作《辩谦》云:“体有而拟无者圣人之德,有累而存理者君子之情。”也是合儒道的说法。这一些人都不非毁“道”,更不是以儒家的观点来讨论问题,大体上他们仍袭王弼、裴、郭象等对于名教与自然结合之说,用以批评另一派放逸的玄学家。
东晋以后名教与自然的结合,基本上已经解决,但放逸之风,特别是不问世务的风气却在士大夫间始终存在。因此直到梁代还有人提出讨论,我们现在转引于下,作为尾声。《梁书》卷五一《处士·阮孝绪传》孝绪著论云:
夫至道之本,贵在无为,圣人之迹,存乎拯弊,弊拯由迹,迹用有乖于本。本既无为,为非道之至,然不垂其迹,则世无以平,不究其本,则道实交丧。丘旦将存其迹,固宜权晦其本,老庄但明其本,亦宜深抑其迹。迹既可抑,数子所以有余,本方见晦,尼丘是故不足;非得一之士,阙彼明智,体二之徒独怀鉴识。然圣已极照,反创其迹,贤未居宗,更言其本。良由迹须拯世,非圣不能,本实明理,在贤可照;若能体兹本迹,悟彼抑扬,则孔庄之意其过半矣。(https://www.daowen.com)
这正是王弼以至李充、王坦之等传统的说法,末几句,对于孔老品第更完全是用郭象的说法。
正因为东晋以后名教与自然的关系已有较一致的结论,所以在学术上的表现便是礼玄双修,而这也正是以门阀为基础的士大夫利用礼制以巩固家族为基础的政治组织,以玄学证明其所享受的特权出于自然。当时著名玄学家往往深通礼制,礼学专家也往往兼注三玄;例如《晋书》卷七三《庾亮传》称亮“善谈论,性好庄老,风格峻整,动由礼节”,又如范汪以礼学著称,而卷七五本传又称其“博学多通,善谈名理”;庾范二人在《通典·礼典序》末注中列于历代论礼诸家中。又如上引最负盛名的谈士王蒙、刘惔也都研究礼制,《通典》中曾录王蒙论礼制三条,[10]又妇遭大功丧可迎议条称范汪问刘惔云云,[11]可见王刘虽以玄谈著称,同时也深研礼制,这种玄礼双修之风,只有名教、自然合一之说盛行以后才能树立起来。《世说新语·言语篇》:
刘尹(刘惔)与桓宣武(桓温)共听讲《礼记》。桓云:“时有入心处,便觉咫尺玄门。”刘曰:“此未关至极,自是金华殿之语。”
桓温听礼,忽然有咫尺玄门的体会,假使不是讲者与听者先有名教与自然,儒之与道互相贯通的观点是不会有此想的。由礼以窥玄,即是在名教中显示自然,这就是乐广所云“名教内自有乐地”之说。刘惔认为礼未关至极,因为这毕竟不是“本”,不是道而只是庙堂的设施。然二人说虽不同,却并不冲突,因为刘惔只说“未关至极”,而桓温也认为礼与玄门还是有咫尺的距离的。
我们看到自王弼、向、郭以来直到齐梁时期,正统玄学家所努力的乃是维护名教,不论是说名教本于自然,或者是说名教即是自然,其目的是一致的。东晋以后这个问题既然业已获得解决,因此谈到名教,往往就加上自然的帽子。例如《晋书》卷九二《文苑·袁宏传》宏作《三国名臣颂》,其夏侯太初(玄)赞云:“君亲自然,匪由名教,爱敬既同,情礼兼到。”《通典》卷八○晋康帝《奔丧诏》曰:“孝慈起于自然,忠孝发于天成。”《宋书》卷四三《徐羡之传》,宋文帝诛羡之诏:“民生于三,事之如一,爱敬同极,岂惟名教。”同书卷五五《傅隆传》,隆议黄初妻罪云:“原夫礼律之兴,盖本之自然,求之情理,非从天堕,非从地出也。”这样说来,所有君臣、父子、上下、贵贱等等在社会上以至法律上的区别及各人应尽的义务,应享的权利都是自然如此,被统治者不但是不准反抗,而且根本无反抗的可能。这种说法在控制与麻痹人民的反抗情绪上可以起相当的作用;同时也鼓励了统治阶级中消极分子,教他们要好好的掌握与运用统治的武器。
在意识上控制与麻痹人民原来自古已然,但此时却有更精致的一套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