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兵名称的起源
府兵特点之一是军属于府,军民分治,所谓府兵即是属于军府的兵。这个特点乃是三国以来直至南北朝军事制度的特点。曹魏的士家和孙吴的诸将领兵在军民分治上是一致的。魏晋以来,由于战争的频繁,各地有军府的设置,军府名称虽然常常跟着统兵将领所带军号的不同而变换,但兵士却固定地属于该地军府。兵士的地位要比一般人民低,他们在地方户籍册上勾销了名字。[1]军属于府,军民分治既是南北共同的制度,从而也说明魏周时期之府兵若从这个特点及名称来说乃是旧制度的沿袭及发展。
东晋北府兵由于其建立的战绩,在历史上是一个人所熟知的名称。钱大昕《晋书考异·王恭传》“都督以北为号者累有不祥”条云:
按徐兗二州都督例以北为号,故有北府之称。
下面他列举东晋徐兗二州都督之军号,如安北、征北、平北、镇北等将军及北中郎将以证此说。《宋书》卷四七《孟怀玉传》:“领丹阳府兵,戍石头。”这个丹阳府兵当指丹阳尹所统兵,丹阳即是京都所在,故立军府。由此可知军府之兵即称府兵。再推得远一点,《晋书》卷六六《刘弘传》称弘卒后,其子璠“墨率府兵讨(郭)劢”,刘弘是荆州刺史,军号是车骑将军,这一个府兵就是荆州的车骑府所领之兵。这还是西晋末年的事。
所谓军府是指地方长官带军号统兵,开府置属官之谓。《宋书》卷五二《庾悦传》:
(刘)毅求都督江州,以江州内地,治民为职,不宜置军府,上表陈之曰:“……愚谓宜解军府,移治豫章……寻阳接蛮……可即州府千兵,以助郡戍。”于是解悦都督将军官,以刺史移镇豫章。毅以亲将赵琰领千兵,守寻阳。建威府文武三千,悉入毅府。
刘毅要求废罢江州军府,于是庾悦的都督和建威将军职位被夺,建威府的属僚兵士都为刘毅所并。刘毅疏中所云“州府千兵”乃指刘毅所兼的豫州军府当时称为西府的兵。[2]关于南朝军府设置,这里不再赘举,总之军府所统之兵即可称为某府兵。
南朝兵士称为军户、营户,身份低下,他们的户籍不属于州郡。《宋书》卷六《孝武纪》大明二年(公元458年)正月诏:“军户免为平民。”这是专指荆州军户而言。卷七五《王僧达传》:“僧达为太子洗马在东宫,爱念军人朱灵宝。及出为宣城,灵宝已长,僧达诈列死亡,寄宣城左永之籍,注以为己子,改名元序。”可见要免除军籍除了皇帝特旨之外只有死了才罢。其中有由于军功而脱免的也出于特旨。同书卷八三《黄回传》:“竟陵郡军人也,出身充郡府杂役……(臧)质讨元凶,回随从有功,免军户。”竟陵郡由于地方的重要,所以特别设立军府,一般的郡是不设府的。[3]《梁书》卷二《武帝纪》中天监十七年(公元518年)八月诏:“兵、驺、奴、婢男年登六十,女年登五十免为平民。”《陈书》卷五《宣帝纪》太建二年(公元570年)八月诏:“军士年登六十,悉许放还。”这些诏令都算是特恩,而兵和奴婢连称,可见其地位之低。
南朝军士之以户称,即说明一人入军,全家被役,所以《晋书》卷二九《五行志》下:
(太元)十六年(公元391年)……是年春发江州兵营甲士二千人,家口六七千配护军及东宫,后寻散亡殆尽。
可见军士及其家口还是住在一起。而《宋书》卷一○○《自序》沈亮陈府事云“伏见西府兵士,或年几八十,而犹伏隶,或年始七岁,而已从役”。[4]七岁小孩当然不是真正兵士,只是兵士之子,这样的幼童尚且要被迫服役,军户家属待遇之惨酷,自不待言。《宋书》卷九《后废帝纪》:“与右卫翼辇营女子私通,每从之游,持数千钱供酒肉之费。”又《南史》卷五《齐郁林王纪》:“帝独往西州,每夜辄开后堂阁,与诸不逞小人至诸营署中淫宴。”军户妇女简直被当作娼妓对待。
正因为军户聚居,置营率领,所以可以免军户立郡县,在《宋书·州郡志》上记载的有南彭城的蕃、薛二县,益州的宋宁、宋兴二郡,雍州的建昌郡永兴、安宁二县及昌国郡,这些都是以免军户置。南彭城的军户自然就是北府兵,益州军户据同书卷四五《刘道济传》乃是以吴兵三十六营置,雍州所立郡县说是寄治襄阳,应该是宁蛮(晋之南蛮)校尉府所属军户。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相信南朝也是军民分治,而军户隶属军府,故亦有某府兵之称。关于南朝军制,不属本题讨论范围,说到这里为止,我们现在还过来再看北魏方面的情况。
北魏的边防军有府户之称,这也是大家熟知之事。《北齐书》卷二三《魏兰根传》:(https://www.daowen.com)
缘边诸镇控摄长远。当时初置,地广人稀,或征发中原强宗子弟,或国之肺腑,寄以爪牙。中年以来,有司乖实,号曰府户,役同厮养。
依照魏兰根的说法边镇军户亦即府户,他们所受的待遇是和奴隶类似的。《魏书》卷八七《刘侯仁传》:“豫州人也,城人白早生杀刺史司马悦,据城南叛。悦息朏走投侯仁……朏遂免祸……有司奏其操行,请免府籍,叙一小县。”这个刘侯仁显然是府户,府户有府籍,即是说他们的户籍不属于州县而属于军府。
北魏军府的设置大体上应与南朝相同,但在初期似乎已不限于州郡。《魏书》卷五八《杨椿传》:
以本将军除定州刺史。自太祖平中山,多置军府,以相威慑,凡有八军,军各配兵五千,食禄主帅,军各四十六人。
定州一地即有八军,亦即八府之多,这是特殊的例子,但既称为府,其军将必然带将军号、开府置属。中山此时置行台,而魏初起兵反抗者又以中山为多,所以要多立军府来镇压,[5]魏末形势不同,八军可能都属定州军府,杨椿为定州刺史带抚军将军,应该并属抚军府,但也可能保持各镇戍的府号。
关于军镇的组织记载很简略,《魏书》卷一一三《官氏志》云:
旧制,缘边皆置镇都大将,统兵备御与刺史同。城隍仓库皆镇将主之,但不治故为重于刺史。
最后一句有脱文,前面是说镇都大将之职与州刺史略同,自晋以来边州刺史例带军号统兵建府,镇都大将也如此。考《魏书》纪传中所载,称镇都大将者大抵都带将军及都督数州或数镇军事。也像南朝一样,四方军镇的都大将所带军号都带东南西北字,例如和龙镇将加征东、安东将军,北方诸镇加安北、镇北、平北、征北将军,敦煌镇将加宁西、安西、镇西、征西将军,虎牢镇将加平南、安南、镇南将军;当然也有些不规则的,例如云中镇将或带西字或带北字,长安镇将例加西字,却也有加南字的;最特殊的是刁雍以本将军为薄骨律镇将,他的军号本是征南,与方位全不相符,我想可能有错误。此外还有很多带骠骑、车骑、卫将军及其他杂号的都大将。《官氏志》云:神元年(公元428年)七月诏:“诸征镇大将依品开府,以置佐吏。”这就是置立军府的正规化。又在魏初似乎为都大将者还要加上“公”的封号。[6]
不但镇都大将都带军号,就是刺史也如此。在上面我们提到定州的军府,《魏书》卷三九《李宝附曾孙孚传》云“起家镇北府功曹参军,定州别驾”,定州刺史此时带镇北将军,故称镇北府,这种例子,《魏书》以及北魏石刻中可以查出很多,这里不必列举。诸州军府的兵士也称府户,如上引《刘侯仁传》只说他是豫州人,下面却说免其府籍。考《魏书·地形志》豫州下注云:“刘义隆置司州,治悬瓠城,皇兴中改。”《水经·汝水注》云:“汝水又东径悬瓠城北……今豫州刺史汝南郡治。”我们知道悬瓠为南北兵争中最重要的军事要塞之一,此地建立军府无疑,《魏书》卷三七《司马悦传》说悦以征虏将军为豫州刺史,刘侯仁此时是属于征虏府的府户。其实不但刘侯仁是府户,连杀司马悦的白早生也是府户。《魏书》称白为豫州城人,《世宗纪》永平元年(公元508年)说是豫州彭城人,彭城不属豫州,如果不是后人妄增,那么应该有所解释。《魏书》卷九三《恩幸传》:“扫净、徐义恭并彭城旧营人,扫净能为世宗典栉梳,义恭善执衣服。”彭城旧营当指刁雍在世祖时于济阴所立之二十七营,其中是有彭城人的,[7]延和二年(公元433年)徐州四郡并立,应该不再有营户,但直到世宗时仍有彭城旧营之名,那么同时也可能有一部分彭城人被分配到悬瓠充当营户。撇开这点不谈,北魏所谓城民,也往往指军户。卷九《肃宗纪》正光五年(公元524年)所下诏云:“世祖太武皇帝……扫清逋秽,诸州、镇、城人本充牙爪,服勤征旅。”诸州镇城人应解释为诸州的镇民与城民(人本当作民,避唐讳改)。以镇民之即府户例之,知城民亦是府户。卷九四《阉宦·刘腾传》:“本平原城民,徙属南兗州之谯郡。”这个平原城并非指原有的平原郡,《北史》卷一五《常山王遵传》:“休屠、郁原等叛,(元)素讨之,斩渠率,徙千余家于涿鹿之阳,立平原郡以处之。”刘腾乃是休屠俘虏之后裔,迁徙谯郡大概就去当兵的,这正像蒋少游、高聪一样以平齐民充当云中兵户。[8]又《梁书》卷二《武帝纪》中天监七年(公元508年)记此事称悬瓠镇军主白早生,这是白的自称,因为下面称他的同侣胡逊为豫州刺史,据卷一七《马仙琕传》是由白所推的。自称为什么不再崇高一些呢?《北史》卷一六《广阳王深传》深上书称边镇军士“一生推迁,不过军主”,在府户看来,军主已是极品,所以白早生还遵循习惯,暂称军主。如上所述,我认为白早生也是府户。[9]
在南朝,北或西中郎将亦建立军府,同时亦即军号。北魏在洛阳周围有四中郎将府。《水经·河水注》:
河水又东径平县故城北……河北侧岸有二城相对,置北中郎府,徙诸徒隶、府户并羽林、虎贲领队防之。
北中郎将府所统有徒隶(即隶户)、府户及禁军,府户或自其他军府移来,但此时已是属于北中郎将府了。东中郎将府即虎牢镇,自不须说,其他二府想亦如此。
正因为府户是属于军府之户,所以广阳王深说“征镇驱使,但为虞侯、白直”,所云征镇并非指出征与镇戍,而是指四征、四镇将军军号。我们知道诸州刺史及诸镇都大将的军号虽不一致,但以四征、四镇为最多,品级亦较杂号将军为高,所以元深举此以概其余,征镇驱使即是镇将驱使之意,虞侯、白直乃是卫兵、勤务之类,这正表示其隶属于军府之地位。
综上所述,府兵之府的原始意义就是军府,府兵为属于军府之兵;以军民对举而言,他们与一般人民的隶属州郡不同;以禁军与边防军或地方军对举而言,他们与羽林、虎贲等亦有别。这种情况是南北所共有,并非北朝的创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