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6 倒角
倒角用成角度的直线连接两个对象,它通常用于表示角点上的两边线。可以倒角对象包括直线、多段线、射线、构造线及三维实体。
执行倒角命令的常用方式有以下几种。
●功能区:“默认”→“修改”→“圆角命令下拉按钮”
→“倒角”
。
●命令:输入CHAMFER或者CHA。
●AutoCAD经典工作空间,菜单栏:“修改”→“倒角”。
通过实例来讲解倒角命令的使用,如图4-51所示。先绘制一个长为10,宽为5的矩形。
1)在功能区“默认”选项卡中的“修改”面板区,单击“圆角命令”
下拉按钮,选择“倒角”
,此时在命令行提示栏处会显示倒角命令的当前设置(如图4-52所示),用户可以根据设置信息决定是否需要重新设置。
2)同时系统提示“选择第一条直线或[放弃(U)多段线(P)距离(D)角度(A)修剪(T)方式(E)多个(M)]”,输入D,按〈Enter〉键,设置倒角距离。

图4-51 倒角

图4-52 倒角当前设置
3)系统提示“指定第一个倒角距离”,输入倒角距离“1”,按〈Enter〉键。
4)系统提示“指定第二个倒角距离”,输入倒角距离“1”,按〈Enter〉键。
5)系统提示“选择第一条直线或[放弃(U)多段线(P)距离(D)角度(A)修剪(T)方式(E)多个(M)]”,输入M,按〈Enter〉键,选择多个模式。
6)系统提示“选择第一条直线或”,单击选择矩形任意一条边。
7)系统提示“选择第二条直线,或按住〈Shift〉键选择直线以应用角点或[距离(D)角度(A)方法(M)]”,单击选择相邻的另一条边,完成其中一个角的倒角。
8)系统重复提示“选择第一条直线或”,完成对剩下三个角的倒角。最后,按下〈Enter〉键或空格键结束命令。
操作过程中,系统出现的各个命令选项的含义如下。
●放弃(U):恢复在命令中执行的上一个操作。
●多段线(P):对整个二维多段线倒角。选择该选项,需要选择二维多段线,则相交多段线的每个多段线顶点被倒角,倒角成为多段线的新线段。如果多段线包含的线段过短而无法容纳倒角距离,则不对这些倒角,如图4-53所示。

图4-53 多段线倒角
●距离(D):设定倒角至选定边端点的距离,如图4-54a所示。如果将两个距离均设定为零,倒角命令将延伸或修剪两条直线,以使它们终止于同一点。
●角度(A):用第一条线的倒角距离和第二条线的角度设定倒角距离,如图4-54b所示。

图4-54 倒角距离角度设置
●修剪(T):控制倒角命令是否将选定的边修剪到倒角直线的端点。意义与圆角命令相同。
●方式(E):控制倒角命令使用两个距离还是一个距离和一个角度来创建倒角。
●多个(M):为多组对象的边倒角。与圆角命令的相同。
●选择第二条直线,或按住〈Shift〉键选择直线以应用角点。如果选择直线或多段线,它们的长度将调整以适应倒角线。选择对象时,可以按住〈Shift〉键,以使用值“0”替代当前倒角距离,如图4-55所示。如果选定对象是二维多段线的直线段,它们必须相邻或只能用一条线段分开。如果它们被另一条多段线分开,执行倒角命令将删除分开它们的线段并代之以倒角。

图4-55 “0”值倒角距离
提示:
●倒角为“0”时,倒角命令将使两边相交,如图4-55所示。
●如果倒角的两条直线具有相同的图层、线型和颜色,则创建的倒角边也相同。否则,倒角边采用当前的图层、线型和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