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0 删除
在制图过程中,对于一些不需要的图形,可以使用删除命令将其删除。
执行删除命令的常用方式有以下几种。
●功能区:“默认”→“修改”→“删除”
。
●命令:输入ERASE或E。
●AutoCAD经典工作空间,菜单栏:“修改”→“删除”。
在功能区“默认”选项卡中的“修改”面板区,单击“删除命令”
按钮,系统提示“选择对象”,单击选择需要删除的对象,按下〈Enter〉键或空格键,便完成对对象的删除,如图4-61所示。

图4-61 删除
各命令说明如下。
●可以先选择对象,再调用“删除”命令,也可以先调用“删除”命令,再选择对象。选择对象时可以使用“窗口选择”或“交叉选择”等方式。
●当选择多个对象时,多个对象都被删除。若选择的对象属于某个对象组,则该对象组的所有对象都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