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法与语法教学概述

一、语法与语法教学概述

(一)语法的内涵

语法通常是指语言正确性与规范性的使用规则,是人们正确表达思想的规则依据。一些持语法知识论观点的学者认为,语法是语言学家和语言教师所研究的一门知识,包括描述性知识和程序性知识。描述性知识由各种语法规则组成,如词法、句法和章法,包括词类、从句、时态和语态、情态等;程序性知识指如何运用语法完成交际任务的知识。第一种知识可以通过学习获得,而第二种知识表现为一种能力,必须通过训练和运用才能掌握。

《朗文当代英语词典》对语法的解释为:“(the study or use of)rules by which words change their forms and are combined into sentences.”从这个解释可以得出语法是对词语构成及合成句子规律的解释。更确切地说,语法是人们使用语言进行交际时,将词语组成句子,使语言具有明确意义,并能被对方所理解的一套规则。语法在交际中对语言起到组织作用,能帮助我们更准确、更恰当地理解语言、使用语言。语法的种类很多,大体上可以分为理论语法、参考语法和教学语法。其中教学语法是专门为教学目的而编写的语法,只包括语言中最基本、最常用的语法规则。中学英语教材中的语法编写体系属于教学语法范畴,是实践语法。中学生学习语法不是为学语法而学语法,而是将语法作为语言学习的工具。

(二)语法教学的意义

培养语言技能是英语课程的目标之一。《高中英语课标》对高中阶段的语言技能目标的描述:语言技能包括听、说、读、写四个方面的技能。而这四种技能中,语法知识无不渗透其中,离开了语法知识就无法正确地使用语言。人教版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的配套教师教学用书关于语法教学方面指出:“中学英语课教学语法是必要的。符合中国学生认知规律的循序渐进的语法教学能够迅速有效地帮助学生准确地理解和掌握英语。”由此可见,教授语法不是最终目的,而是培养学生语言实践能力的有效手段,其最终目的是让学生将语言的形式与其意义、交际功能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在具体语境中体验和运用来内化语言规则,从而达到准确运用语言进行有效得体交际的目的。因此,在语法教学时,应该考虑到语法教学在英语教学中的意义,学习语法的目的就是确保学习者正确使用语言进行有效的交流。

(三)语法教学的目标

中国学生的英语学习以有意识的学习为主,而学习基础英语语法规则可以帮助学习者较快地掌握语言形式。因此,设计真实的语法情境,让学生在运用、交际的交互方式中学习语法,促进学生听、说、读、写综合语言运用能力的发展是每一个教师的任务和挑战。《课程标准》中要求的高中英语语法学习的目标以义务教育一至五级的目标为基础,共有四个级别(六至九级)的目标要求。其中七级是高中阶段必须达到的级别要求,八级和九级是为愿意进一步提高英语综合语言运用能力的高中学生设计的目标。这些语法目标描述具体地告诉我们:高中阶段的语法学习加大了语言运用方面的要求,如八级语法目标包括“使用适当的语言形式进行描述和表达观点、态度、情感等”和“学习、掌握基本语篇知识并根据特定目的有效地组织信息”。这使教师更加明晰了语法教学的目的是使学生能在特定的情境中运用语言知识,完成交际任务,是知识与技能学习的整合。

美国语言学家拉森-弗里曼提出了语法教学的三维目标,即语法教学的内容应该包括三个方面,除语言形式/结构(form)(包括词素、语音/音素形式、句法形式等)之外,还应该包括意义/语义(meaning)和语用(use)。语意包括语法形式与结构的语法意义和内容意义,语用的主要形态为功能,指语言在一定的社会语境、一定的语篇中的表意功能。

拉森-弗里曼把形式、意义和语用放进一个饼图,它体现出语法的三个维度:结构或形式、语义或意义、控制语言使用的语用条件。她认为根据饼图,任何一个语法点的教学或呈现都可以通过解答与三个维度相关的问题来进行。她关注的语言三要素:形式上,语言是形成模式的一个动态过程;语义上,它表达意义;语用上,要以恰当的方式适应语境。这三个维度之间不是传统语法的上下层的关系,它们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

因此,教师在设计语法教学时应从语言运用的角度出发,不仅要使学生掌握语言的形式和意义,更要使学生清楚形式的运用,把语言的形式、意义和用法有机地结合起来,要引导学生在语境中了解和掌握语法的表意功能。新课程理念下的语法教学赋予了语法交际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