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 区域知识产权战略对区域知识产权能力的影响
知识产权战略通过影响科技投入和创新的政策环境进而影响区域知识产权能力。 当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效率会集中体现在区域创新能力的知识产权创造能力、知识产权流动能力和企业创新绩效中,这三者的效果和市场环境的变化也会反馈给知识产权战略制定主体,使得知识产权战略在执行过程中得到适时调整。
关于知识产权战略和知识产权能力的相关研究方面。 萧延高、李平等(2006)[41]以深圳市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与效果分析,研究了区域知识产权战略和产业创新发展之间的内生关系,也给出了基于区域产业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战略模型。 他们是近年来系统研究这一主题的少数专家之一。 但是在他们研究的模型当中只关注了企业、司法和中介机构,知识产权重要的主体之一的高校和科研机构没有考虑在内。 其实高校和科研机构在区域创新过程中的地位是十分突出的,这是李平等研究的一个缺憾。 郭树东、关忠良、肖永青(2004)[42]研究了基于创新理论的区域知识产权管理研究。 通过对区域创新理论、知识产权管理理论以及区域创新系统与知识产权管理之间交互作用的探讨,从区域创新系统的构成、运行和能力评估三个方面,全面分析介绍区域创新系统。 但是研究侧重理论探讨,研究的深入度不够。 徐小钦(2014)[43]从系统论的角度分析了知识产权战略的组成部分与区域创新能力各项指标之间的关系,并解释了知识产权战略对区域创新能力的影响和作用机制,同时提出了制定知识产权战略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的对策与建议。 不足之处是没有把影响区域知识产权战略的各项指标考虑完整,没有对系统的子系统进行详细分析。
具体来看,知识产权战略体系的组成部分对区域创新能力的影响主要有如下几点。
1) 知识产权创造战略对区域知识产权能力的影响
制定知识产权创造战略是为了能够在区域形成更多的知识产权成果,包括增加论文的发表数量、提高专利的申请量和授权量、创造更多的驰名商标等。 要达到这样的目的,政府部门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将政策向有益于完成目标的方向倾斜。 同时,在资源的分配和产业的选择上也会根据区域特点和目标的需要选定。战略目标的大小将首先影响政府资金的投入力度,并对投资和扶持的方向产生重大影响。 而投入的增减又会对区域创新能力中的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创新的绩效产生影响。[44]但是,在知识产权的创造方面有一个重要的发展趋势需要区域的管理者要认清,知识产权的创造战略要求区域需要有用的知识产权,并非知识产权越多越好,知识产权的创造和维护是需要成本的。 所以,区域一定要在政策上支持有用的知识产权的创造。 特别是专利领域,要改变对专利申请就资助的管理办法,应该把资金更多地运用到专利的转移转化和产业化上来,或者支持PCT(专利合作条约)专利申请,使专利技术能够在国际上与其他技术竞争。 区域的管理者还要重视知识产权的联合创造,如专利领域可以采取联合研发、委托研发、校企合作研发等形式,对于校企结合比较融洽、技术联合攻关效益比较好的典范可以加大支持力度,在政策、资金、风险投资等领域给予政策倾斜。 总之,区域知识产权创造战略就是要解决区域如何发挥合作效应,能够“多出成果、出好成果”的问题。
2) 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对区域知识产权能力的影响
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可以分为强保护战略和弱保护战略。 强保护战略是指本身严格遵守国际准则,并根据该行业所拥有的专利技术在本国制定与行业水准相当的行业标准,合理地限制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产品或者技术进入,以规避创新风险,保护该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强保护战略的合理实施,能够令该行业进入“创新—发展—领先—受益—再创新”的良好循环,也能够在区域创新中对其他行业起示范作用,并具有很好的发展后劲,对区域经济的长期发展和区域创新能力的提高有着支撑作用。 弱保护战略实际上是一种降低风险策略,指既要遵守国际准则,又要发展民族工业所不能不考虑的权宜之计。 对于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因技术力量薄弱,拥有核心专利比发达国家和地区要少得多,弱保护战略的应用更为必要。 弱保护战略的作用是突破强保护战略的壁垒,避免起诉风险,达到平稳过渡和发展的目的。 合理制定弱保护战略,对均衡提升区域创新能力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一个经济区域的各个行业不可能都处于该行业的领先水平。 若放任低水平行业自生自灭,必将对区域产业链的协调发展带来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区域创新能力的整体提升。 区域的保护战略其实也是一种政策选择的结果,区域的管理者可以根据自己区域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发展战略。 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对于区域发展起着保驾护航的作用。
(1) 创新区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司法保护要在整个知识产权的保护中逐步发挥主导作用。 进一步完善区域知识产权的审判体制,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简化工作程序。 在知识产权条件较好的区域适当集中专利等技术性较强的审理管辖权,探索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法庭,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审判机构,充实知识产权司法队伍,提高审判和执行能力。 加强知识产权的司法解释工作,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犯罪等行为的司法惩罚力度。 针对区域内知识产权案件复杂、专业性强的特点,建立和完善区域内的司法鉴定、专家证人、技术调查等诉讼制度,完善区域内知识产权诉前临时措施等。
(2) 创新区域的行政执法
建立区域政府协调、部门分工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体系。 完善相应的工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横向协调合作,搭建执法协调工作平台,提高权利人自我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合力。 加强区域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自身建设。 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合力配置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率。 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协调合作,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纠纷常常联系在一起,有时还与不正当竞争和假冒伪劣行为交叉,为了集中人力物力,提高执法效率,应加强联合行政执法,把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加强市场经济秩序相结合。
(3) 加强区域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
加强行政程序和司法程序的衔接、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行政执法机关向刑事司法机关移送刑事案件和刑事司法机关受理刑事案件的工作力度。 建立健全协作机制、促进信息交流。 加强涉嫌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移送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措施,确保案件移送有章可循。 加强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机关联合执法,促进对涉嫌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现场移交”,提高衔接效率。
(4) 完善区域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
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是履行政府部门公共服务职能的需要。 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为权利人和当事人提供保护与运用知识产权方面的公共服务,帮助其更好地解决经济活动中遇到的知识产权问题,是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转变管理观念、适应发展形势、履行服务职能、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的必然选择。 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是提高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的需要。 随着改革开放事业的不断发展,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对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凸显了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知识产权涉外纠纷频繁发生,由于诉求、应对不力,给我国企业造成了重大的损失。 大力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对外贸易中遇到的知识产权问题,提高企业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已经成为提高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客观需要。 由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以及各地经济发展的阶段、模式、特色等的不同,各个地方对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的需求重点不一样。 另外,各地知识产权工作的发展也是各有特色,具有不同的优势。 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要遵循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发挥已经具有的优势,针对当地社会需求重点,选择切实能够解决问题、当地需求迫切的内容开展工作。
3) 知识产权管理战略对区域知识产权能力的影响
知识产权管理包括知识产权信息管理、已经注册的专利或者没有公开的技术经济管理、商标管理、版权管理及人才管理等。 广义上的管理还包括知识产权的服务领域。 有些专家已经把管理和服务分开了,管理倾向于政府的条块管理,如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对专利的审核、授权、无效等程序和实体的管理,版权局和商标局对于创意作品和商标注册等的管理。 而服务多倾向于市场化的管理,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的管理和服务,对于知识产权在商业化运用中的评估、许可和转让等环节的服务。 无论是专利的管理还是商标、版权的管理都是知识产权战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区域创新系统不可缺少的保障,决策部门在制定管理战略时会对本区域的知识产权进行必要的统计和统筹,而且首先考虑的是管理的成本和风险的高低,因此要做好本区域知识产权的评议工作。 这种思维模式势必会通过影响知识产权的整体环境而达到影响企业自主创新环境的目的。 当然,对专利技术、版权、商标权的合理管理,对于以知识产权的拥有为生存条件的企业来说,风险的降低自然对企业创新的信心有利,并能有效提高企业的创新绩效。 区域知识产权管理战略就是要解决知识产权在创造、应用和保护领域能够顺畅的进行。
知识产权的管理战略是区域发挥其优势的重要体现。 它不同于国家宏观领域的知识产权管理,也不同于企业微观层面的知识产权管理。 适合区域发展状况的科学的管理政策在一个区域容易得到实施,同时可以根据实施的具体情况加以监测和修正。 区域知识产权的管理战略还要处理好内部管理和外部管理的区别。 对内管理的内容除了增强知识产权的整体创造、运用和保护能力之外,更加重要的一条就是要促进区域各种主体之间的互动和结网式的合作。 创造条件使非正式交流能够顺利发生,如创造更多的交流机会和交流场所等。 对外管理则体现在区域作为一个整体对外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 这种管理大致可以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纵向的各种交流机会,如区域和其所在区域的管理部门的交流,和国家本领域管理部门的交流和汇报等,这种交流能够使区域的知识产权发展把握一种正确的发展方向;另外一种交流是横向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主要体现在本区域和相邻区域的合作,本区域和具有相似产业背景的国内外其他区域的合作,这种合作主要能够获得和补充本行业发展的最前沿的知识和动态。 同时知识产权的管理战略和运用战略相伴相生,相互作用,区域的管理者要做好二者的协调和统筹工作。(https://www.daowen.com)
4) 知识产权运用战略对区域知识产权能力的影响
知识产权运用战略包括对专利、商标、版权等的运用。 对专利而言,包括专利信息利用、专利技术的转化、企业间的知识产权合作、对知识产权的评估、虚拟专利产业化基地的建设、企业知识产权联盟及应对知识产权纠纷的机制建立等。 对商标而言,商标运用就是一个企业的所有产品都使用一件商标,还是不同种类的产品使用不同的商标,或是在不同种类的产品上既使用主商标也使用副商标,或是通过并购商标扩大市场份额,或是通过OEM 的方法带动企业发展的策略。 从整个知识产权战略来看,应用战略和创造战略是其最为重要的两个环节。 知识产权创造战略是区域自主创新的基础和条件,应用战略使其能够得到收益。 以专利为例,其运用战略对于区域经济的产业导航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1) 专利的产业导航是培育创新区域的重要抓手
浩如烟海的专利信息就像蕴藏着巨大宝藏的海洋,丰厚的回报吸引着人们投身其中,但风浪的凶险却往往令人望而却步。 有没有一个“导航仪”,能拨开产业转型升级面临的重重迷雾,指引区域企业的发展?
知识产权信息的分析与利用就是产业发展的有效的“导航仪”。 专利导航是以专利信息资源利用和专利分析为基础,把专利运用嵌入产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组织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引导和支撑产业科学发展。 其主要目的是探索建立专利信息分析与产业运行决策深度融合、专利创造与产业创新能力高度匹配、专利布局对产业竞争地位保障有力、专利价值实现对产业运行效益支撑有效的工作机制,推动重点产业的专利协同运用,培育形成专利导航产业发展新模式。 它是专利制度在产业运行中的综合应用,也是专利战略在产业发展中的具体实施,更是知识产权战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具体体现。
区域知识产权战略应发挥专利信息资源对产业运行决策的引导力,突出产业发展科学规划新优势;发挥专利制度对产业创新资源的配置力,形成产业创新体系新优势;发挥专利保护对产业竞争市场的控制力,培育产业竞争力发展新优势;发挥专利集成运用对产业运行效益的支撑力,实现产业价值增长新优势;发挥专利资源在产业发展格局中的影响力,打造产业地位新优势。 通过专利信息数据库进行专利信息分析,并依据数据库的信息资源进行合理的产业规划,为产业制定发展战略,为产业的转型升级指明道路,这正是专利导航的作用所在。
2013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了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等8个产业集聚区为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等5家行业协会为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集团)等35家企业为国家专利导航试点单位。 专利导航是对专利运用的深化,是把专利分析用于企业、产业和园区的发展实践所做的一次深度结合,体现了专利的高端运用,同时促进了产业的高端发展,其战略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开展专利导航试点工程,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有效运用专利制度提升产业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加快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产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的有力举措。 所谓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就是以专利信息资源利用和专利分析为基础,把专利运用嵌入产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组织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引导和支撑产业科学发展的探索性工作。其主要目的是推动重点产业的专利协同运用,培育形成专利导航产业发展新模式。
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了《关于实施专利导航试点工程的通知》,标志着专利导航试点工程正式启动。 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的通知》《关于确定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的通知》等文件,为专利导航试点工程的推进奠定了政策基础。 为推动专利导航试点工程深入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了《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建设工作指引》《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培育工作指引》和《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培育工作指引》,编发了《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工作手册(第一版)》,使专利导航试点工程有关工作的开展有了依据。
专利导航试点工程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应该加强专利导航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加快重点创新区域的知识产权导航试点的布局,在全国科技条件强、资源禀赋好的地区建立若干创新区域,推进我国从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转变,推动经济创新发展。
(2) 实施区域产业导航的重点任务
一是鼓励专利的协同运用。 引导并支持市场主体利用市场化、集群化、联盟化、协作化等手段吸引并整合专利资源,实现专利的集中管理、集成运用;依托专利资源,优化配置政策资源、技术资源、人力资源、金融资源等,为产业发展提供支撑。鼓励以专利资源为纽带,构建企业主导,高校院所、金融机构、专利服务机构等多方参与的专利运用协同体,开展协同创新和专利协同运用,实现资源共享、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协同运行。
二是培育专利运营业发展。 指导市场主体依法设立专利运营机构,专门从事专利引进、集成和二次开发、转移转化等业务;对关键技术领域的专利进行储备运营,以核心专利为基础形成专利组合并持续优化,开展质押融资、对外许可、投资入股、标准制定及海外维权活动等。 引导专利联盟建设,以专利纠纷频发、专利壁垒问题突出、国内企业技术和专利分散的产业为重点,对关键技术领域内的专利进行集中管理、集成运用。
三是构建专利导航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撑体系。 研究制定有利于专利导航产业发展的各类政策;整合现有政策资源,利用财税、金融、科技、贸易等政策杠杆,促进专利运用和产业发展。 在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的基础上,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加大对专利运用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财税政策的引导,激励企业增加专利运用投入。 运用风险补偿等措施,鼓励金融机构扩大专利质押贷款规模;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进程,支持骨干企业进行债券融资;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鼓励社会资金投向专利运用创新创业活动。
5) 知识产权人才战略对区域知识产权能力的影响
人才战略包括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和企业自主创新人才的合理利用和培养。 政府在制定知识产权人才战略时,也要考虑企业创新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因为创新人才是保证知识产权创造战略得以实施的保障。 在人才战略的制定过程中,政府吸引人才的策略和留住人才的措施将对整个区域经济的发展和企业自主创新的环境产生深刻的影响。[45]
首先,一切创新的目的是为了人才的全面发展。 无论是经济发展,还是社会进步,归根结底是为了人的全面发展;无论是物质富足,还是精神文明,归根结底都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实现这些目标的过程本身也是人才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舞台。因此,创新驱动发展,发挥知识产权人才作用是一个重要的支撑。 其次,一切创新要素要围绕人才来配置。 无论是体制机制创新,还是科学技术创新,其创新主体都是人才;无论是科技硬实力,还是文化软实力,归根结底要靠人才的实力。 创新需要的各种知识、科技、资金、资源、信息、体制、环境、政策等要素和条件,都需要通过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人才的作用,才能达到目的。 第三,一切创新过程,都有赖于人才特别是知识产权人才的作用。 这就要求不但要改革人才的培养和评价机制,让人才摆脱束缚自由创新,而且要强化人才激励,让人才合理分享创新收益,为人才发挥作用提供动力;同时还是要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建立起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择天下英才而用之,才能够最大程度地发挥好知识产权人才的作用。
区域在推动知识产权人才的战略方面。 首先要有科学合理的设计。 在宏观层面上,要以人才为先的战略思想和知识产权人才规划为统领,系统规划知识产权人才的发展,统筹推进各级各类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在机制建设上,要根据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各项目标,全面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等机制,实现人才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其次要稳步提升现有各级各类知识产权人才队伍能力。 提升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人才队伍的管理水平和执法能力,建立专利审查人才国际竞争比较优势,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结构,扩大企业知识产权人才规模,提升高校及科研院所知识产权人才能力素质。 最后要持续推进知识产权高端人才队伍建设。 围绕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目标,继续加强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和百名高层次人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识产权高端人才队伍。 要打造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体系,加大支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实施的知识产权急需人才开发力度,重点培养善于运用知识产权的高级管理人才、知识产权运营人才和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 区域的知识产权人才战略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怎么发现人才、留住人才、培训人才,使高级知识产权人才或专门人才能够在区域的发展中多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