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5 长江经济带的发展战略解读

8.1.5 长江经济带的发展战略解读

2014年9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标志着长江经济带建设正式纳入国家战略,与2015年提出的“京津冀协同发展”并称为国家两大区域性经济发展战略。 京津冀一体化战略也已经大刀阔斧地推开,在交通一体化、生态环保、产业升级转移等方面率先取得许多实质性的突破。 与其相比,长江经济带战略不仅雷声小,雨声更小——《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规划纲要》迟迟没有出台,如果不是特别关注,很多人甚至搞不清楚长江经济带和前几年常常提起的“长三角经济区”有什么不同之处。 大部分相关省份对于长江经济带的建设没有具体的措施落地,而是将“十二五”规划中未完成的项目,或者“十三五”规划中待完成的项目装到“长江经济带”的大箩筐里。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沿着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地区呈沿海“一字”形发展,并陆续启动了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发展战略,以缩小沿海和内地的发展差距。 “长江经济带”战略依然是延续了这样的初衷,利用长江横贯东、中、西三类发展程度不同地区的特点,促进经济增长空间从沿海向沿江内陆拓展,实现东部沿海与长江沿岸组合而成的“T”字形增长格局。 长江经济带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九省二市,人口和生产总值占比均超全国40%,不仅是中国横跨东中西不同区域的巨形经济带,也是世界上人口最多、产业规模最大、城市体系最为完整的流域。 在当前中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增长动力不足的背景下,“长江经济带”战略如果可以激活长江中上游广阔腹地蕴含的巨大内需潜力,将有望成为撑起中国经济的脊梁。

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若干具体措施,主要包括:提升长江黄金水道功能,打造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黄金水道;统筹铁路、公路、航空、管道建设,建设综合立体交通走廊;推动沿江产业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用长江经济带连接“一带一路”[2]的起点,建设向西开放的国际大通道;强化长江水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建设绿色生态廊道。(https://www.daowen.com)

“长江经济带”战略的着力点到底在哪里? 提升长江黄金水道和建设综合立体交通走廊离不开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是过去三十年中国经济发展的抓手,如果再度兴起就必须首先正视政府财力有限、投资效率不高等老问题,否则基础设施建设将成为又一轮产能过剩的起点。 产业转移和承接早已在市场力量的推动下有条不紊地进行,重庆市积极承接东部沿海产业转移,连续两年经济增速位列全国首位。 江西省境内各市充分利用沿江岸线优势,分别建设“深圳产业园”“上海产业园”“赣浙产业园区”,有序承接苏浙沪粤的成熟产业。 无论有没有“长江经济带”战略,这样的转移和承接都已经开始并将会继续推进。 “长江经济带”战略的推进将会遇到更加复杂的各省利益共享与补偿问题,协调不好必然会延续原有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导致不合作现象,最终使得“长江经济带”沦为一个概念。

长江经济带的发展印证了这样的判断。 长江经济带涉及沿江几百个大中小城市,20世纪90年代开始,流域内的各个省市都逐步提出了各自的沿江发展战略,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建立了经济合作区和城市圈,它们对更大范围一体化发展的积极性并不高。 不仅如此,各地城市政府从地方利益最大化出发,采取地方保护主义政策,在招商引资、市场建设、基础设施等领域开展恶性竞争、互设藩篱和重复建设。 这样,一个整体的大市场就被人为地分割成若干较为独立的小市场,市场的割据带来了产业的同质化。 以汽车工业为例,长江经济带内的上海、武汉、重庆、南京、芜湖、合肥、成都等地,几乎都把汽车工业作为重点发展的产业,趋同化现象严重,产业空间布局的区域化和一体化程度不高。 所以“长江经济带”战略的核心任务还是一体化问题,加强流域地区产业分工与合作,为要素的自由流动和各类经济主体的合作竞争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培育统一开放的大市场,实施错位发展,避免同质化竞争。 与之相比,联合公路、铁路、航空形成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格局,建设综合立体交通走廊仅仅就是技术层面的问题了。

《指导意见》非常清醒地将区域协调发展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上,提出建立区域互动合作机制、推进一体化市场体系建设、加大金融合作创新力度、建立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治理机制等予以保障。 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何在? 考评地方政府绩效水平的关键指标是GDP,一体化的发展思路在能源资源、产业规划、搬迁、结构调整等方面给辖区经济发展带来波动,势必会打破既有的发展格局。 所以“长江经济带”的协同发展首先要淡化GDP的考核,建立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对长江经济带的发展实行统一管理。 打破条块分割及行政区域的局限,破除地方保护主义,推进长江流域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深化发展,在资源、技术、人才等要素方面促进自由流动。 其次,以共同利益为纽带建立经济合作机制。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和补偿机制,根据市场原则,协调好合作收益和成本分担补偿,保障各利益主体能够在专业化分工中获益。 推进下游部分失去比较优势的产业有序向中游和上游地区转移,国家应从财税补贴、土地指标供给,给予退出地区和承接地区双向支持;对因区域统一分工而居于配角或因生态保护和水源涵养而限制发展的地区,要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在资金、技术、人才和政策上给予充分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