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自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以来,将近10个年头了。 知识产权在推进创新驱动发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配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各地方政府陆续制定了符合自己特点的区域知识产权战略。但总体来看,区域知识产权实施效果不是太理想。 区域知识产权战略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在实施条件、构成要素、系统特征和工作重点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 本书从区域知识产权战略的内容、任务、主客体的关系特征以及主体互动创新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性研究。 由于是一种新的尝试,难免有一些不足之处,希望得到大家的批评和指正。
知识产权以国家为地域性单位,其效力遍及至一个国家的每一角落。 如上海市的知识产权审查标准如专利的审查、保护等应该是与拉萨市一样的。 正是基于此,一些知识产权专家认为研究区域知识产权是一个伪命题,没有研究的价值和必要。 本书认为其实不然,知识产权虽然具有地域性(以国家为单位),但是一个国家特别是像中国这样幅员辽阔的大国,由于各个地域发展程度、资源禀赋、科技力量、历史渊源、文化传统的差异,知识产权在运用和保护时不得不考虑其策略和重点。一个区域内知识产权如何组合、如何互动、如何选择发展策略都是十分关键的问题。 所以,本书也是从此角度来着手和展开的。
本书的写著及出版得到了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大力支持。 本书是基于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所立项课题“面向产业创新的区域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机制研究”(课题编号:2011BGL002)的研究成果之一。 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编写的《知识产权战略与区域经济发展》一书,以及李明星、戴勇和傅巧林等著的《区域知识产权战略管理专题研究》等著作对本书的写著有很重要的帮助,在此表示衷心感谢!(https://www.daowen.com)
本书的出版还要感谢同济大学文科管理办公室和同济大学出版社的大力支持。 我的研究生徐一凡、吴雷、锁婉卿等为本书的校对工作付出了不少努力,也感谢他们!
程德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