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战略措施
(一) 建立顺畅的工作协调机制
(15) 建立跨区域的知识产权协作与合作关键是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和壁垒,加强规划统筹和衔接,形成市场体系统一开放、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生态环境联防联治、流域管理统筹协调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 为此要重点做好经济带工作协调机制和业务支撑机制的安排。
(16) 做好顶层设计。 因为经济带涉及多个行政区划,所以协调发展要做好顶层设计。 第一要发挥国家层面部际联席会议作用,充分发挥发改委、科技部、能源部、工信部等作用,协调经济带产业布局等重大知识产权问题;第二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建立经济带知识产权省际协调委员会,由各省主管科技知识产权的负责人构成;委员会要加强对战略实施状况的监测评估,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国务院。 加强对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协作区知识产权工作。
(17) 建立知识产权协作区制度。 分别在上海、南京、武汉和重庆建立知识产权协作区,分别管辖江浙沪、中南、西南辖区。 建立协作区城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知识产权协调会议。 设立协作区管理办公室,管理办公室兼具政策研究和行政管理功能,负责向省际协调委员会提供协作区知识产权情况发展报告,提供决策咨询。
(18) 整合现有知识产权布局工作,增加其跨区域协作功能。 从2003年特别是2008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长江经济带部署众多项目,基本围绕上海、南京、武汉、成都四个大城市。 如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局区域布局试点、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发展试验区等。 这些布局工作在当地的知识产权发展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但是也出现很大问题,普遍出现“重申请,轻建设”现象。 需要系统整理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各项试点示范园区,增加跨区域协作的工作要求,整合优势,发挥聚集效应。 做好新时期知识产权区域布局工作,使几个大城市充分发挥区域示范效应和带头效应。
(二) 规划好业务支撑机制
(19) 出台适应长江经济带产业结构特点的知识产权战略。 根据经济带一、二、三产业结构的特征采取相应的知识产权战略。 东部地区加强知识产权的高端服务业发展,中部地区加强知识产权运用,促进产业转移和经济结构调整。 西部地区重点发展民族特色产业。 经济带知识产权合作发展战略必须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指导下根据经济带的现状和特点来制定,同时这一地区性的知识产权战略又是该地区内各级政府和企业制定知识产权战略的指导。
大力实施区域知识产权创造战略、运用战略、保护战略和人才战略四个方面,以及知识产权环境战略和知识产权普及战略。 理清经济带知识产权合作发展战略所处的层级,有利于保持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一致性,有利于从战略的高度指导中部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工作。
(20) 促进知识产权协同创造机制。 针对长江经济带不同的产业结构,多方面入手激励知识产权开发与创新活动,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的数量和质量。 经济带各种科研院所和研究机构众多,激发这些机构的协同创新活动;经济带各级政府部门要积极加强促进对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的管理,加强他们之间的联系与交流,举办各种学术交流活动和联合科研活动;广泛开展与企业之间的跨区域联合研究和共同开发活动,带动企业研发水平的提升。 加强对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的挖掘与保护,经济带由于其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在民间文学艺术、民间医术、传统古建筑、老字号品牌、地理标志以及文学、艺术、科学作品创作等方面资源丰富,需要将他们上升为知识产权的层次服务于地方经济与社会。
(21) 建立知识产权协作保护机制。 重点做好经济带知识产权的联合执法、联合司法、维权援助、海关协助、联合预警等机制。 建立协作区知识产权重大案件发布制度,建立部门间的沟通和重大案件会商、通报制度。 在法制体系完善的基础上,要加大行政执法的力度,提高行政执法的水平,加强行政与执法的协调配合,提高跨省跨地区行政执法的效率。 要求经济带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能够始终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公平对待,不搞地方保护主义的执法方针,不断提高办案能力与办案水平。(https://www.daowen.com)
(22) 建立知识产权运用战略。 加强专利在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移中的导航作用。 省际联席会议和协作区办公室密切合作,认真调研、摸清现状、理清思路,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经济带产业转移中的导航作用。 针对经济带的现状,要特别加强对于知识产权产业化的支持力度,要从信贷、税收、产业政策、咨询检索服务等各个方面给予充分的扶持,营造一个有利于知识产权产业一体化的市场环境以及完善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和规范的知识产权中介市场。
(23) 知识产权人才战略。 适应上中下游产业结构特点以及劳动力转移流动的趋势,加强跨区域职业教育合作和劳务对接。 加强知识产权教育,培养知识产权人才。 尽快培养一支既懂技术、又懂法律、还熟悉国际惯例的知识产权精英;培育一批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从事知识产权代理、评估、交易、咨询、诉讼和专利检索等实务工作的专业人才队伍;集聚、培养一批知识产权理论研究、教学和公共政策研究的高级人才;培养一批熟悉企业研发和经营管理的知识产权管理骨干。
(24) 加大知识产权普及战略。 加大知识产权普及力度,提高经济带人民的知识产权意识。 通过定期、不定期地在经济带联合开展知识产权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教育和知识竞赛等活动,加大新闻媒体的信息传播力度。 建立区域知识产权新闻发布制度,定期向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公布区域知识产权工作进程。 不断提高经济带民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和创新意识,形成一种尊重知识产权、自觉维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 加强新闻媒体对区域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信息的发布和宣传,引导媒体关注长江经济带待开发的优势知识产权资源,提高区域知识产权战略合作在港澳地区、东盟国家的影响力。
【注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15[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5.
[2]“一带一路”是“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简称,2013年9月和10月由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分别提出建设“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合作倡议。 2015年3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 “一带一路”是促进共同发展,实现共同繁荣的合作共赢之路,是增进理解信任,加强全方位交流的和平友谊之路。
[3]杨德才,余玮.制度创新、区域分工协作与长江经济带良性发展——基于国外流域经济带发展经验的思考[J].中国发展,2014(06):80-86.
[4]明文彪.创新体制机制加快融入长江经济带——浙江融入长江经济带体制机制创新若干思路[J].浙江经济,2014(05):35 38.
[5]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统计年鉴2014[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4.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15[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