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序言

近年来,全国经济得到了飞速发展,社会和经济水平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提高。然而,经济和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也越来越多地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人们逐渐意识到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因此,我国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将我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上持续好转,出现了稳中向好的趋势,但成效并不稳固,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已进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同时,也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窗口期,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正在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和全局性变化。

我国幅员辽阔,气候类型多样,地形地貌复杂,生物物种丰富,生态地理分区明显,具有鲜明的特有性、典型性和代表性,了解其现状及变化趋势对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绿色发展、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0年正式启动并组织开展了第一次全国生态环境调查和评估,首次全面、系统地了解我国生态环境状况,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和决策提供了重要技术依据。时隔十载,原环境保护部与中国科学院于2011年联合组织开展了“全国生态环境2000~2010年变化遥感调查与评估”工作,全面、系统地获取了我国不同生态区生态环境状况的第一手资料,利用遥感和地面相结合的“天地一体化”调查技术体系,基于生态系统“格局—质量—功能—问题”的评估框架,综合评估了全国和重点区域的生态状况时空变化,分析了生态变化及其主要问题,提出了生态保护对策与建议,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本书所汇总的工作是上述调查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2010年,国务院发布了《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发〔2010〕46号),提出了大小兴安岭森林生态功能区等25个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作为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区域,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示范区。这25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地跨热带、亚热带、暖温带和温带,涵盖森林、草原、荒漠、湿地等不同生态系统类型,承担着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和生物多样性维护等重要生态功能。原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以环发〔2013〕16号印发的《关于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和管理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和管理,是增强生态服务功能,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支撑;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是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优化国土开发空间格局、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任务。

从区域生态角度而言,每一处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系统都十分重要,山、水、林、田、湖、草浑然一体直接关系到区域乃至全国生态安全。然而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存在人类干扰突出、生态环境质量堪忧、生态服务功能有待提升等诸多问题,因此,合理限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开发、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势在必行。针对这些问题,苏德等同志选择川滇森林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等我国西部重点生态功能区,系统开展了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状况调查,分析了生态功能稳定性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及其变化趋势,对于支撑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和修复,推动区域绿色可持续发展,实践生态文明建设具有深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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