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  水电开发破坏动植物生活环境

5.1.2 水电开发破坏动植物生活环境

西藏水资源蕴藏量居全国之首,全区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10MW以上河流共有358条,占全国的29.6%,水利蕴藏量2.01亿kW,技术可开发容量1.16亿kW,占全国的31%,仅次于四川省,列全国第二,理论年发电量17636.15kWh。在藏东南高原边缘及森林生态功能区内为雅鲁藏布江、怒江、澜沧江和金沙江四条大江并流,加之该区域河流落差大,是藏区水电开发的主要区域。功能区内较大型的水电站包括察隅县境内的果达水电站、波罗水电站,墨脱县境内有众多的小型水电开发项目。但是水电开发也会给动植物生活环境造成影响。如水库蓄水淹没原始森林、涵洞引水使河床干涸、大规模工程建设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和水电建设配套的新建城镇和道路系统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分割与侵占,威胁生物多样性的存在和野生生物物种的生存,加剧生物物种的灭绝。如果从上、下游全流域考虑,一系列梯级大坝对整个河流生态系统的严重影响还很难估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