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建议

6.2 建议

藏东南高原边缘森林生态功能区以生物多样性维护为主要功能类型,在《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提出了关于本功能区“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发展方向,综合社会经济形势、生态环境状况提出以下建议。

(1)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要求引导产业发展并加强森林抚育

近年来,区域内旅游热度不断攀升,同时该区域生态系统脆弱并表现出较明显的不稳定性,一旦遭到干扰特别是人为破坏超出了这个生态系统自身的调节和自我恢复能力时,将可能发生退化和逆向演替,从而降低或丧失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因此,应严格以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约束合理发展生态旅游,控制旅游规模。同时,转变传统放牧模式,建立高效低耗畜牧业生产模式,防止人为造成的草地退化,进而导致土壤侵蚀进一步加剧。

由于功能区特有的自然地理单元,因而形成了高原特有的森林生态系统类型,具有保护生物多样性、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等重要而特殊的生态功能,也是西风带南支环流的背风区,它展布于青藏高原的“门面”之处,在大地貌景观上,对高原具有屏蔽作用,因而应积极探索生态补偿机制,多渠道申请资金支持,开展大面积森林抚育,提升功能区生境质量及服务功能。

(2)区域/流域内水电开发项目立项应严格控制并充分论证

水电开发应深入对比论证功能区内雅鲁藏布江下游、怒江等流域的景观生态价值和水能价值,在计算水电开发经济收益时不能片面强调水资源的能源价值,而忽视或掩盖水资源的生态价值和社会人文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综合价值。同时,应将区域生态、景观的服务价值以及因水库建设淹没造成的损失、移民安置等均划入建坝成本,切实完善、落实生态补偿机制。注重梯级坝群建设后可能产生的长期性、累积性生态环境影响,制定流域整体的环境监测和保护措施。

当前的水电建设中,混合式或引水式开发方式造成坝后下游的减水河段因下泄生态流量的不足而使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的情况比较普遍。在功能区内雅鲁藏布江以及怒江这样具有特殊景观、生态资源价值的流域开展水电开发,应高度重视下泄生态流量不足对下游河道内外生态系统及人类生产生活的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