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组织工作的主要内容
部队基层组织工作是党在部队中的整个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组织工作在基层的具体化。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党支部建设
党支部是党在消防部队中的基层组织,是各该单位统一领导和团结的核心。搞好基层党支部的建设,是基层组织工作的核心任务。其具体内容包括:加强党支部委员会建设,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军队支部工作条例》和《消防部队中队建设标准》的要求,健全党支部委员会,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断提高基层党委、党支部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和领导本单位全面建设的能力;加强“一班人”的思想作风建设,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错误,增进团结,形成坚强的领导核心;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搞好党员教育管理,通过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把每一个党员管住管好,使每个党员都成为名副其实的先进分子。通过加强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的基层委员会、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组织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官兵。围绕强化官兵精神支柱,培育“忠诚于党,热爱人民,报效国家,献身使命,崇尚荣誉”的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进行消防部队性质、宗旨、优良传统教育和党史、军史教育,进行爱国奉献、革命人生观、尊干爱兵、艰苦奋斗教育,进行军队历史使命、理想信念、战斗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进行法制、纪律、形势政策教育。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组织党员干部重点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努力掌握和运用一切科学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做好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严格党的生活。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以加强基层民主建设为基础,按照规定实行党务公开,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二)警官骨干队伍建设
消防部队中队和相当于中队的基层单位实行党支部委员会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建制中队的中队长、指导员及其下属的干部、班长,是各该单位行政组织的领导骨干,基层骨干是基层各项任务的组织指挥者和日常生活的直接管理者。上级部署的各项任务,基层党支部做出的各项决议,都要通过他们去具体组织实施和贯彻落实。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抓好警官和骨干队伍建设,是基层组织工作的又一项重要内容。其具体内容包括,加强党支部对军政主官和其他干部、骨干的教育管理,培养和向上级党委推荐基层后备干部人选,推荐优秀战士报考警校,调配和培养班长或相当于班长的士官骨干,支持和保证军政主官正确行使职权,调动和充分发挥行政骨干的积极性、创造性。教育和监督军政主官及其下属行政骨干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等。针对官兵的思想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发挥部队、社会、家庭和思想工作骨干队伍的作用,开展群众性思想互助活动。注重人文关怀,搞好心理服务工作。
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全面落实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完善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和任用机制,调整配备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施人才战略工程,培养造就高素质新型消防部队综合性人才。建立和完善干部工作政策和法规制度,做好干部的经常性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
(三)群众组织建设
团支部和武警委员会是消防部队基层的群众组织,是党支部的助手。基层组织工作要保证党支部加强对团支部和武警委员会的领导,使其组织健全、制度落实、活动经常、作用明显,是基层组织工作的又一项重要内容。指导团支部围绕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学雷锋、学英模、学习成才和其他健康向上、适应青年特点的活动,充分发挥团员、青年在完成各项任务中的突出作用。指导和支持武警委员会开展“三大民主”和文化体育活动,调动官兵参加武警委员会组织的活动和参与管理、实施监督的积极性。
(四)协调内外各方面的关系
协调内外关系,是基层组织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1.协调党内关系
协调党内关系指协调包括党支部与上级党组织的关系,支部党员大会与支部委员会的关系,支部委员会中书记与委员、委员与委员之间的关系,党员个人与党组织的关系。通过协调,保证党支部与上级党组织保持一致,保证党支部内部高度团结统一,成为基层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
2.协调党政关系
协调党政关系即指协调党支部委员会同军政主官的关系。既保证坚持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中统一领导,又保证军政主官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
3.协调党支部委员会与团支部、武警委员会两个群众组织的关系
协调党支部委员会与团支部、武警委员会两个群众组织的关系,就是说既要切实加强党支部委员会对群众组织的领导,又要保证群众组织依照《政治工作条例》规定,独立开展活动和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
4.协调官兵关系
协调官兵关系指组织引导开展尊干爱兵活动,做到警官爱护战士、战士尊重警官,保证实现官兵团结一致。
5.协调警政警民关系
协调警政警民关系指开展拥政爱民活动,正确处理警政警民之间发生的矛盾,保证警政警民团结一致。
总之,通过协调内外各方面的关系,把基层官兵组织成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的坚强战斗集体,实现警政警民高度团结统一,保证在基层建设和完成各项任务中形成强大合力。
教育官兵遵守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和群众纪律,开展拥政爱民和警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正确处理警政警民关系方面的问题,维护警政警民团结。协同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开展好消防知识教育和消防技能培训。动员部队支援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事业、开展扶贫帮困工作。
(五)组织开展以“双争”为主要内容的评比竞赛活动
组织开展以争创先进中队和争当优秀战士(“双争”)为主要内容的评比竞赛活动,也是基层组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如果说协调关系所起的是凝聚作用的话,那么,组织开展评比竞赛活动所起的则是激励作用。基层组织工作要把争创先进中队作为常年的工作目标,贯彻到基层全面建设和完成各项任务之中,常抓不懈。要把着眼点放在促进工作落实、加强全面建设上。评比结合年终工作总结进行,基层单位要对照基层建设“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标准进行自评。其内容主要是肯定成绩、找准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在战士中组织开展互帮互学和争当优秀战士的竞赛活动,要以培养“四有”军人为目标,引导战士以雷锋为榜样,经常按照“政治思想好,军事技术精,作风纪律严,完成任务好”的条件,要求和对照检查自己。评定优秀战士要全面衡量,坚持标准,严格把关,不搞平衡照顾。优秀战士应按《纪律条令》给予奖励。配备班长、选改士官和战士提干、报考警校等,原则上应从优秀战士中选拔。要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建设竞争激励机制,各级领导机关要健全完善先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和考评办法,定期对基层党组织进行考评。广泛开展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活动,部局、总队、支队级党委适时组织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要培养树立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典型,大力宣扬模范事迹,形成学先进、创一流的浓厚氛围,使基层党组织成为推动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跨越式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