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委员会的性质、作用和职能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第九十五条明确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连和相当于连的基层单位,设立军人委员会。军人委员会是实行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军事民主,保障军人行使民主权利,开展群众性活动的组织。军人委员会在党支部或者党的基层委员会的领导下和军政首长的指导下进行工作。”消防部队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在基层消防中队设立武警委员会。
1.武警委员会的性质和作用
武警委员会是发扬民主、开展各种群众性活动的主要组织形式。在中队发扬民主,官兵行使民主权利的渠道和形式很多,例如队务会、班务会、评教评学会、评功会等,让官兵畅所欲言,献计献策,都是发扬民主的形式。武警委员会是发扬民主的主要组织形式,这是因为:①武警委员会是全体官兵的群众组织,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它的组成人员需经全体军人大会正式选举产生,是体现全中队官兵利益和愿望的代表;②在武警委员会里,无论是警官还是战士,无论是党、团员还是一般群众,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都是普通一员;③在它所组织的活动中,官兵平等,上下一致,没有严格的隶属关系;④它所开展的每一项工作都直接关系到中队全体人员的切身利益,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要求;⑤武警委员会本身有健全的组织和工作制度,可以有领导地、经常地、广泛地组织全体军人实行三大民主,组织各项群众性活动。
武警委员会在党支部领导下和中队长、政治指导员指导下开展工作。党支部是中队统一领导和团结的核心,中队的一切组织、一切人员都必须置于党支部的领导之下,武警委员会也不例外。中队首长对中队的各项工作负有责任,武警委员会理所当然也要接受他们的指导。如果不适当地强调武警委员会的地位和权力,就会妨碍党支部的统一领导,妨碍中队首长的集中指挥。因此,武警委员会只有在党支部统一领导和中队首长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才能正确行使权力,发挥作用,促进中队建设。
2.武警委员会的职能(https://www.daowen.com)
武警委员会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和中队首长的指导下,围绕中队中心工作,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官兵开展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军事民主和各项群众性活动,在中队建设和完成各项任务中发挥参谋作用,在维护政策纪律和军人正当权益上发挥监督作用,在密切官兵关系和警民关系中发挥桥梁作用,促进基层全面建设。其职能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1)在基层建设和完成任务中发挥参谋作用。武警委员会是中队党支部和中队长、政治指导员联系群众、开展工作的助手之一,这就决定了它在基层建设和完成各项任务中必须发挥参谋作用。这种参谋作用主要表现在:基层重要问题决策前,武警委员会应了解掌握群众的情绪、呼声和要求,并积极向党支部和中队首长反映,为正确决策提供客观依据;决策中,应积极献计献策,提出方案,供党支部和中队首长参考和选择;决策后,协助党支部和中队首长组织实施和贯彻执行,积极反映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在维护政策纪律和官兵正当权益上发挥监督作用。党的政策、中央军委的决策、国家的法律法规、部队的纪律、上级的指示以及本中队党支部的决议能否在本单位得到贯彻执行,官兵的正当权益能否得到保障,与武警委员会能否实行有效的监督关系很大。武警委员会既要积极活跃中队的民主空气,又要勇于行使监督权力,旗帜鲜明地维护军人的正当权益。重点是加强对中队经费开支、伙食管理、廉政建设和落实“八个不准”(指不准打骂体罚士兵,不准接受士兵礼物,不准侵占士兵的利益,不准对士兵罚款,不准酗酒,不准赌博,不准看淫秽物品,不准弄虚作假)等方面的监督,对打骂战士、打击报复、索要战士礼物、贪污、受贿、铺张浪费、多吃多占、用人不公和奖惩不当等侵害战士利益和基层建设的行为予以大胆揭露,开展积极的斗争。通过监督,确保基层民主制度的贯彻落实,促进发扬民主作风,保证官兵行使民主权利。
(3)在密切官兵关系和警民关系中发挥桥梁作用。武警委员会与中队官兵保持着广泛、密切的联系。在日常工作中,可以成为上下联系的中介,官兵关系的纽带,信息沟通的渠道。基层三大民主的开展,官兵关系的调节,战士意见的反映,都可以通过武警委员会这一“桥梁”得到实现。在密切警民关系,开展“警民共建”活动中,武警委员会协助党支部和中队首长检查、维护群众纪律,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发挥着其他组织不可替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