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群众工作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一、基层群众 工作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1.开展警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

警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部队同驻地人民群众共同开展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其主要任务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提高警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增进警民团结,促进地方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部队的自身建设。

基层开展警民共建活动的主要内容是:

(1)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弘扬时代主旋律;

(2)开展学雷锋做好事活动,帮助群众特别是为烈军属、五保户、困难户等排忧解难;

(3)宣传文明进步的生活方式,移风易俗,抵制封建迷信、伪科学及其他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影响,协助搞好计划生育的宣传工作;

(4)传播科学文化知识,有条件的可协助地方开办文化夜校、科技讲座和各种培训班;

(5)开展健康有益的联谊活动,丰富警地业余文化生活;

(6)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

(7)开展军警民联防,保护军事设施安全

(8)派出校外辅导员,帮助学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开展警民共建活动要坚持“三个为主、三个做到”。三个为主是:①坚持以地方为主,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部署、统一规划下行动。要尊重和服从地方领导,及时向地方领导请示汇报工作。共建活动要力求围绕地方中心工作开展,急地方所急,帮地方所需,主动出主意、想办法、提建议,为地方党委和政府当好“两个文明”建设的参谋和助手。②坚持以发动群众自建为主,不包办代替。要注意发挥地方自身的作用,把共建单位的群众充分发动起来,在群众自觉、自愿、自主的基础上群策群力,建设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③坚持以做思想政治工作为主,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在提高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四有”新人上下功夫。三个做到是:①做到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开展活动不要贪多图大,支援地方经济建设态度要积极,但要量力而行。动用较多的兵力、装备必须报上级审批。②做到突出重点,就近建点。一般不要同时与地方几个单位建点,不要舍近求远。建点、撤点必须经支队政治机关批准。③做到目标具体,共建互利。要把警民共建同向人民群众学习、培养警地两用人才结合起来,促进自身建设。共建活动要强调双向交流,双向奉献,互相帮助,共同提高。

2.参加和支援驻地经济建设

消防部队参加和支援驻地经济建设,对于发扬我军光荣传统,贯彻服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的方针,加强消防部队思想政治建设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其项目主要有:完成上级组织的支援地方重点工程建设任务;参加社会公益事业活动;参加义务植树造林;开展智力和科技助民;帮助群众抢收抢种;扶持贫困农户脱贫等。基层参加和支援驻地经济建设,要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以义务支援为主,每人每年应完成15个义务劳动日。同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①就地就近。除专门承担地方经济建设任务的单位外,一般应在驻地周围安排义务劳动。②量力而行。一般以人力和技术支援为主,要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根据人员素质和装备情况安排任务,发挥优势,扬长避短。③要严守纪律。义务劳动要自觉做到不计报酬、不占便宜、不搞交易;严守国家的政策、法令、法律和部队有关规定。参加地方建设,要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不得自行其是。④要善于把参加经济建设当成第二课堂,把人民群众当老师,学习经营管理、劳动技术和优良的道德品质,在劳动中锻炼部队的思想、意志和作风,培养警官和骨干的组织指挥能力,全面提高官兵素质。

3.进行抢险救援,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进行抢险救援,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利于消防队伍的自身建设,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法律赋予消防部队的一项重要职责,是消防部队认真践行“三个代表”思想的行动体现。做好这项工作的具体要求是:①要反应迅速。当发生灾情时,要立即组织部队行动,一面向上级报告,一面积极抢救遇险群众,抢救国家、集体和群众的财产。②要严密组织,精心指挥。基层干部既要当指挥员,又要当战斗员;既要带头冲锋陷阵,又要沉着冷静地组织和指挥,尽量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牺牲。③要严守群众纪律。灾情发生后通常秩序比较混乱,财物缺乏管理,要教育官兵严格遵守群众纪律,爱护群众一草一木,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做到秋毫无犯。④要积极开展思想工作。抢险救援时间急促、任务艰巨、情况复杂、危险性大,生活保障一时难以跟上。因此,要大力开展宣传鼓动工作,使官兵始终保持高昂的士气。要教育官兵发扬不怕困难、顽强拼搏、坚忍不拔、敢于胜利的顽强作风,用伟大的“抗洪、抗震精神”激励大家勇挑重担,为群众作表率;要积极向灾区人民宣传党和国家对灾区的关怀,稳定群众情绪,积极帮助灾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把党的温暖和子弟兵的厚爱送到灾民的心中。

4.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警民纠纷

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警民纠纷,是基层群众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这项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一要抓好经常性的预防。严格按条令条例管理部队,教育官兵自觉遵守群众纪律,尊重群众利益,严格自律,尽量避免和群众发生纠纷。二是抓好重点部位、小远散单位和分散执勤人员的预防。对偏远分散单位和外出驻训、执勤的人员,要制定相应的约束措施加强管理。三是抓好重要时机的预防。在业余时间、人员变动、任务转换时,要对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预测,及时提出要求,把工作做在前头。

处理警民纠纷,关键是教育官兵讲风格,顾大局,文明礼让。同时,也要坚持实事求是,依照有关政策法规办事,做到公正合理。当发生容易引起矛盾激化的纠纷时,一要采取果断措施,使参与纠纷的官兵与群众脱离接触,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二要迅速向上级报告,并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联系,依靠领导和组织解决问题。三要坚持从严要求部队,对参与纠纷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严肃处理。四要加强协商,积极调节,必要时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警地双方的合法权益。五要认真总结教训,做好善后工作,并通过各种途径消除影响,增进团结。

5.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和学生军训

为进一步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公安、教育等八部门联合制定了《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以下简称《纲要》)。《纲要》在主要任务中要求开展家庭和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社会单位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专项行动。消防部队要把落实《纲要》与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开创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一是认真借鉴国外有益经验,创新理念,改进形式,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持久地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切实增强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二是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行动,重点抓好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保安员和消防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维护等13类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三是加强消防文化建设,开展群众性消防文艺活动,增强消防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影响力,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

根据地方的需要和上级的安排,派出人员协助地方搞好地方人员及地方大学生、中学生的军训工作,是基层群众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军训中,要按照上级制订的训练计划,精心组织,热情帮助,认真施训,防止事故发生;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树立良好形象,以模范行动传授我军的好思想、好品德、好作风,要注意做好思想工作,保证军训任务圆满完成。

6.做好经常性的拥政爱民工作

拥政爱民,即拥护政府和热爱人民,是消防部队加强警政警民团结而开展的一项经常性活动,是消防部队的重要职能。拥护政府,就是要自觉尊重地方党委政府,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体谅地方的困难,支援地方的工作,拥护政府的领导。热爱人民,就要关心人民,尊重人民,帮助人民,保护人民,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消防部队基层开展拥政爱民活动,应注意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1)要对官兵进行拥政爱民教育,使其增强执行国家政策和遵守群众纪律的自觉性。主要有消防部队宗旨、职能和拥政爱民优良传统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令、地方政策法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教育;地方拥军优属、部队拥政爱民先进事迹教育等。要强化官兵的法纪观念,使他们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以实际行动树立文明之师的形象。驻少数民族地区的部队,要坚持不懈地进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教育,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不到宗教活动场所宣传无神论。要教育官兵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严格遵守群众纪律,爱护人民的财产,维护人民的利益,切实把驻地当故乡,视人民如父母。在执勤、训练中,要爱护群众的一草一木,确实难以避免的损失,应尽量事先与群众商量,事后一定要照价赔偿;在执勤、训练、灭火与应急救援演练、实战时,要严密组织,采取防范措施。发生违反政策的事件,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对违反群众纪律的,要批评教育,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同时要向有关单位和群众赔礼道歉,挽回不良影响。

(2)根据上级指示和规定,从本单位实际出发,建立拥政爱民制度,积极开展拥政爱民活动。主要内容有:制定拥政爱民公约;主要领导要经常走访地方政府,征求意见,交流情况,重大节日要慰问军烈属;发挥人才和技术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便民利民活动;协助地方开展防病和计划生育工作;参加地方公益事业的建设,解决急难问题;团支部与地方团组织举行联谊活动;热情接待地方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慰问活动;举行警政座谈会等。

(3)要加强领导。中队的拥政爱民活动,要在党支部领导下,由中队干部和武警委员会中的群众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安排活动,要同地方商量,尊重地方意见。开展各项活动,要力求俭朴,反对铺张浪费。如果对驻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有意见,应通过组织反映,不得在群众中散布不利于警政警民团结的言论。

7.抓好“六个方面”的走访

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五进”、灭火救援“六熟悉”等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开展“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①走访监管和服务对象,改进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走访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的社会单位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征询他们对公安消防部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水平的意见和建议,对公安消防部门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公安消防部门处罚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公正性的意见和建议。②走访重点建设工程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提供消防技术服务。现场帮助解决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消防技术难题,跟踪服务,防止形成“先天性”火灾隐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主动上门提供技术支持,指导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③走访困难企业和群众,指导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对困难企业,要加大指导力度,宣讲消防法规政策,推动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火灾防控措施,防止火灾发生,确保企业自身的消防安全。对“五保户”、贫困户、下岗职工、回乡农民工、鳏寡独居老人等弱势群体,要开展走访服务,了解他们生活环境的消防安全状况,讲解预防火灾和逃生自救方法,帮助其消除火灾隐患。④走访火灾单位和群众,做好信访疏导工作。在正式出具火灾事故认定书前,耐心细致地向有关当事人说明火灾调查的有关政策规定和起火原因认定、财产损失核定情况。⑤走访乡镇、社区,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要组织官兵结合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六熟悉”工作,将《消防法》宣传资料送进千家万户和社会单位,积极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疏散自救逃生知识消防宣传教育,帮助维护消防设施,指导义务消防队员开展消防演练。⑥走访党委政府,争取对消防工作的支持。向当地党委、政府及公安机关的领导汇报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情况,汇报“大走访”活动中收集到的影响本地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重点建设项目及社会单位、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需求等方面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推动消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