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政治指导员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政治指导员与同级军事主官同为所在单位的首长,在上级首长、政治机关和党支部的领导下,对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共同负责。政治指导员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主持者。”政治指导员是我军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加强党对军队基层领导的一项重要措施。它建立于我军的初创时期,其前身是连队的党代表。毛泽东同志在1927年9月的“三湾改编”时,在工农革命军中设立了党代表。1929年,红军中的党代表统一改称为政治指导员,这个称呼一直持续下来,成为我军政治工作的一项传统制度。新的历史时期,复杂多变的内外环境,给基层中队政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治指导员的地位和作用显得尤其重要。(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