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料报送

(四)资料报送

1.公司注销登记需提交资料

公司办理注销登记需要提交的资料有:①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②股东会决议;③清算报告;④清税证明。

提示:已共享企业清税信息的,企业无须提交纸质清税文书。领取有纸质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2.税务注销需提交资料

公司办理税务注销时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①《清税申报表》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②经办人身份证件;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对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免予提供以下证件、资料:①《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发票领用簿》;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决定原件(复印件);③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复印件);④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复印件)。

3.社保注销需提交资料

公司办理社保注销时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①《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2016年10月1日后新办企业无需提供);②根据单位的不同情况需提供的材料。

提示:自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之日起30日内,企业应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