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资料

(一)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资料

根据上面所给的资料,以张某2019年全年的综合所得汇算清缴2019年的个人所得税并填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张某2019年工资、薪金所得共218 000元,全年费用扣除标准60 000元,专项扣除24 000元(其中,养老保险9 351.36元,基本医疗保险2 373.84元,失业保险585.60元,住房公积金11 689.2元),专项附加扣除48 000元(其中,子女教育12 000元,住房贷款利息12 000元,赡养老人24 000元),劳务报酬所得30 000元,稿酬所得10 000元。

当年发生大病医疗费用,其中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35 000元,年度汇算时允许扣除为20 000元(35 000-15 000)。

工资、薪金所得已预缴个人所得税6 080元,劳务报酬及稿酬所得已预缴个人所得税6 320元,合计已预缴个人所得税12 400元。

  年度汇算清缴时综合所得=218 000+30 000×(1-20%)+10000×(1-20%)×70%-60 000-24 000-48 000-20 000=95 600(元)

  应纳税额=95 600×10%-2 520=7 040(元)

  应补税额=7 040-12 400=-5 360(元)

应补税额为负数,代表应退税额5 3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