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湾六国的早期交往(1961—1981年)

一、海湾六国的早期交往(1961—1981年)

海合会的成立并非一朝一夕的结果,而是建立在海湾六国前期努力与合作交往基础之上的。通过海湾六国之间加强接触与互动、实现联合自强的早期实践与经验累积,海湾六国“具有独立主权的海湾阿拉伯君主国家”的身份意识与认同开始显现,具有海湾风格与范式的共有观念与规范日渐明晰,从而为六国之间未来阶段更高层级的多方位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诞生

1961年6月,科威特宣布独立,开了海湾阿拉伯君主国家追求完整主权、争取民族独立的先河,在随后的十年当中,阿曼、阿联酋、巴林、卡塔尔相继宣告成立或实现独立,其中,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诞生尤其值得关注。一则因为它是当代阿拉伯国家已实践过的多个国家联合体中唯一现存的联邦制国家,更为重要的是,阿联酋的成立为后来海湾六国的多边合作以及海合会的诞生提供了丰富的历史经验和可行的有效路径,证明了新兴海湾国家实现联合或一体化的能力与可能性,并对海湾六国集体规范的形成起到一定的探索作用,对于海湾六国的未来合作具有先行区的意义。

海湾南岸以及阿曼湾北岸的狭长地区,与阿曼有着密切的历史渊源。由于英国殖民当局的干预,该地区于19世纪中叶脱离阿曼并成为英国的保护地,统称为特鲁西尔阿曼。[3]1952年,英国殖民当局为加强对“被保护”的诸酋长国的管理与干涉,专门成立了特鲁西尔诸国理事会,以协调共同政策,并逐步走向联邦国家。该理事会没有成文宪章,是一个协商和咨询机构,由此海湾地区国家联合的倾向初露端倪。之后的1958年,沙迦和富查伊拉的执政者曾尝试建立联邦并达成协议,但最终该计划流产。进入20世纪60年代以后,特别是苏伊士运河战争失败后,英国在海湾地区的颓势更加明显,处于内外交困的窘境。为摆脱困境,1966年,英国国防部发表白皮书,主张收缩海外势力,英国从苏伊士以东撤离成为历史必然,其在海湾地区的军事与政治存在自然也在考虑之中。1968年初,英国宣布将在1971年底前结束它与海湾诸酋长国自1820年以来签订的所有现存条约,并从海湾地区整体撤离,同时建议特鲁西尔7个酋长国举行会议,商讨它们的未来走向并达成建立一个联邦国家的建议。1968年2月18日,阿布扎比和迪拜两个酋长国的执政者在布赖米地区会晤,并于次日发表了两国建立联邦的联合公报,公报宣布由未来的联邦来监管两个酋长国的外交、国防、社会治安等事务,同时向其余5个酋长国以及巴林、卡塔尔发出邀请,共同商讨建立9个阿拉伯酋长国的联邦国家。2月27日,9个酋长国的元首聚会迪拜,签署了成立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迪拜协议”。协议就制定联邦宪法、建立联邦的宗旨以及宪法的权力等内容做出规定。1969年10月,第二次最高委员会召开,确定总统、副总统人选以及定都等事宜。由于在权力划分等核心问题上存在分歧,之后经历了较长时间的会晤与磋商过程。在该过程当中,联邦国家的成员方面出现变化,由于伊朗对巴林加入联邦持有异议,加之巴林对卡塔尔的祖巴拉等地提出领土要求,导致巴林和卡塔尔最终退出联邦的筹建进程,并分别于1971年8月14日和1971年9月3日宣布独立。1971年7月18日,7个酋长国的元首在迪拜举行重要会议,通过了联邦国家方案,该方案称:为响应本地区人民的愿望,决定建立联邦国家,取名“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使之成为本地区全面联合的核心,[4]并通过了临时宪法,但出于种种原因,哈伊马角当天没有宣布加入联邦。1971年12月2日,阿布扎比、迪拜、沙迦、阿治曼、乌姆盖万和富查伊拉6个酋长国的执政者举行会议,宣布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正式成立。1972年2月10日,哈伊马角宣布加入联邦,自此由7个酋长国组成的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正式诞生。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阿联酋的成立是未来海合会形成和海湾六国安全合作过程的缩影,折射出海合会国家多领域合作的模式与特征,具有先验的作用与意义。

(二)海湾六国早期经济合作

数十年前,资源有限、经验缺乏以及基础薄弱,使得海湾地区被认为是当时世界上最缺乏经济发展前景的地区之一。随着石油资源的陆续开发,海湾君主国家现代社会政治与经济的演进过程发生了重大变化,经济文明的交往模式逐步改观,开始进入以石油经济替代传统经济的时代。石油的开发一方面为海湾六国带来了摆脱经济窘境的机会,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它帮助这些国家迅速打破了英国的殖民统治造成的“封闭”状态,石油经济的国际性开阔了海湾六个君主国家的视野并扩大了其对外交往的范围,海湾六国之间以及这些国家同其他阿拉伯国家在各个层面的交流日益密切,这为海湾六国的早期经济合作创造了条件。

海湾六国在经济领域的早期合作总体上可以从阿拉伯石油国家、海湾阿拉伯国家以及海湾六国三个范畴内加以考察。

海湾六国在阿拉伯石油国家框架内的合作主要是通过阿拉伯石油输出国组织(OAPEC,欧阿佩克)来实现的。欧阿佩克于1968年1月9日由科威特、利比亚和沙特三国牵头创建,总部设在科威特城,该组织包括11个阿拉伯产油国,[5]欧阿佩克是一个侧重于在阿拉伯国家范围内就石油问题进行合作与联合的机构。在该组织成立后,对内加强阿拉伯石油国家合作,对外统一立场,为维护阿拉伯产油国的权益做出了积极贡献。如在1973年“十月战争”中,欧阿佩克与欧佩克公共合作发起减产禁运斗争,首次成功运用石油武器参与中东事务;1974年5月,该组织在伦敦会议上讨论了阿拉伯世界与英国合作的问题;同年10月,与欧洲经济委员会达成双方经常接触与交换技术情报的协议;为扩大阿拉伯地区的经济合作和打破西方世界的控制,欧阿佩克在20世纪70年代倡导建立与石油产业相关的各种机构,为促进阿拉伯成员国石油产业发展,协调成员国的政治、经济、安全关系发挥了积极作用。[6]

海湾阿拉伯国家框架内的合作即海湾六国加上伊拉克共七国之间的经济方面的往来,合作内容主要涉及成立合作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协调国家间的制度与规则等。1968年,阿联酋、巴林、沙特、卡塔尔、伊拉克和利比亚在巴林设立干船坞;1975年,“海湾国际银行”在巴林成立,参与的国家包括阿联酋、巴林、科威特、沙特、阿曼、卡塔尔和伊拉克;阿联酋、巴林、科威特、沙特、卡塔尔、伊拉克于1976年在科威特联合成立“阿拉伯航运公司”;同年在卡塔尔,阿联酋、巴林、科威特、沙特、阿曼、卡塔尔以及伊拉克七国共同成立了“海湾工业协商组织”,并提出建立海湾共同市场的设想;1979年海湾六国与伊拉克在科威特共同成立了“海湾阿拉伯国家农工商联合会”。[7]实际上,在同伊拉克的经济合作方面,由于意识形态、国家间认同、历史纠葛等复杂因素,海湾六国的态度并未表现出过多的热情与积极,“六国对于巴格达的社会复兴党政权缺乏信任,70年代的意识形态环境使得六国不得不将该阿拉伯地区强国(伊拉克)排除在多边合作机会与工作团队之外”[8]。在这种情况下,七个国家之间的合作并未获得多少实质性成果。(https://www.daowen.com)

海湾六国之间的早期经济互动主要包括双边合作与多边合作两种方式。在双边合作方面,1970年沙特同科威特签订转口协议;1971年沙特和卡塔尔签署转口协议;1972年科威特与阿曼签订了经济及文化新闻合作协议;1973年科威特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签署了鼓励投资与资本自由流动的协议;[9]1975年沙特同巴林签订自由贸易协定;1977年科威特与沙特成立工业合作联合委员会,商讨联合经营水泥、玻璃、汽车轮胎生产等项目;1978年科威特分别同巴林、卡塔尔、阿曼、阿联酋签署谋求统一关税和保护当地工业的双边合作协定;[10]此外,沙特同卡塔尔签订了对等国民待遇协定等。同时,海湾六国之间的多边经济合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果,如:1973年,巴林、卡塔尔、阿曼和阿联酋合资成立“海湾航空公司”;同年,卡塔尔、巴林、阿联酋、阿曼共同成立了多边经济合作混合委员会;1976年,阿联酋、卡塔尔、巴林三国签订了统一货币协议;1980年,沙特、科威特、巴林共同签约成立海湾石油化工工业公司。

应当说,上述合作协议与机构实体是六国区域经济合作的雏形,为海湾六国未来合作从方式与框架等方面提供了有益的经验与基础。

(三)海湾合作委员会成立前的酝酿与筹备

尽管有学者曾用“风急云骤中诞生”来形容海湾合作委员会的成立,但这并不表明海合会的出现是一蹴而就的,它历经数年的酝酿、筹划、磨合等前期筹备过程,最终成立。

首位公开提出组建海湾国家联合体构想的是被称为“外交舞台最为活跃人物之一”、时任科威特外交大臣与王储的谢赫·贾比尔·艾哈迈德·萨巴赫(Shaikh Jaber Al-Ahmed Al-Sabah)[11]。1976年5月,贾比尔出访海湾各国,同各国领导人商讨如何采取共同行动,在面临政治、经济、安全威胁的情况下如何维护海湾地区的安全与稳定,此行期间他呼吁“建立一个海湾联合体,旨在实现在经济、政治、教育、信息等各个领域的合作,以满足海湾地区的需要”[12]

最先响应该倡议并付诸行动的是阿曼国家元首卡布斯苏丹。1976年11月,卡布斯苏丹在阿曼首都马斯喀特组织召开了包括海湾六国和伊朗、伊拉克在内的八国外长参加的会议。这次会议首次尝试建立海湾地区综合安全体系,尽管多种原因使得该会议并未取得实质性成果,会后也没有采取任何具体行动,但马斯喀特会议仍被视为海湾地区合作进程中的里程碑,因为正是在此次会议上海湾多边安全机制的议题被正式提上议程进行讨论,在此之后,特别是在海合会成立后的数年当中,海湾六国构建多边安全机制的实践与努力正是以1976年马斯喀特峰会为起点的。

此后两年间,海湾各国间的交往也仅限于经济与文化的往来,并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多边互动合作。直至1978年12月,科威特新任王储兼首相谢赫·萨阿德·萨巴赫(Shaikh Saad Al-Sabah)出访沙特、巴林、卡塔尔、阿联酋和阿曼等五个海湾伙伴国家,此次五国之行为海湾六国的联合之路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访问期间,科威特同各被造访国家均用较为审慎的态度明确表达了加强地区合作的主张与愿望。值得关注的是,尽管科威特同五国之间的双边联合公报中均使用了“海湾地区阿拉伯国家”“海湾地区阿拉伯人民”等较为审慎折中的表达,但此次出访以及联合声明的发布仅限于海湾六个君主国之间,由此含蓄地表明,海湾六国之间的共有认同已逐步明晰,构建排他性的地区跨国组织已势在必行。

进入1981年,在海合会正式成立前夕,海湾六国召开数次会议或会晤,通过及时有效地沟通为海合会的最终成立进行了积极筹划与充分准备。在前期互动沟通与认真筹备的基础上,1981年5月25—26日,海湾合作委员会首届峰会在阿布扎比召开,标志着海湾六国历史性合作的肇始,同时也意味着海合会国家进入区域一体化的开端。

从建构主义角度来说,海湾六国在陆续取得国家独立后的早期多元交往,对于海湾六国集体身份的未来构建具有以下意义:

在建构主义看来,行为体的互动导致了结构的形成。在国际关系领域中,行为体即国家,结构则是国际体系中的观念分配或曰国际体系文化(或称为共有知识、共有期望、共有观念等)[13],而行为体造就结构的机制则是行为体的主体间的互动实践活动,“两个国家在从来没有交往的情况下是没有共有知识的,因此也就没有结构。双方一经交往,初始行为通过互应机制[14]会使互动中的双方产生并加强一些观念,并开始共同拥有这些观念,于是便产生了文化”[15]。而在共有文化中,国家间的“集体记忆”发挥着重要作用。集体记忆即建立国家间的群体身份和与他者群体关系的早期传统或经验,它一旦确定其影响将长期存在,从而有助于国家间群体身份与利益的最终确立。对于海湾六国而言,无论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创建,还是六国在石油经济繁荣背景下的积极合作,以及为成立六国之间的联合组织而做的多年筹划与酝酿,正是得益于早期多领域接触与互动,海湾六国才形成了彼此间的交往传统与经验,并因而获得六国间联合与合作的“集体记忆”,使得六个海湾君主国之间开始产生并共享彼此间认同与观念,并且为六国间共有行为规范的形成进行了前期的探索与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