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合会集体认同建构的主要变量
在建构主义者看来,集体认同不是先天具有的,而是行为体在共有知识与观念基础上经由社会化过程建构而成的。亚历山大·温特将集体认同的形成因素归结为四种因果机制,或称为“主变量”,即相互依存、共同命运、同质性以及自我约束。[30]这四种主变量不仅决定着国家间集体认同的形成,也推动着集体认同的演进与发展。海湾六国之间能否以及为何会形成集体认同,这一超国家的归属形式是否能够得以长期存在与发展,我们可以尝试从这四个主要变量中寻找解释的路径。
(一)相互依存
全球化的一种重要伴生结果就是国家间的相互依存现象日益明显,并成为国际政治经济领域的一种趋势和必然。在建构主义看来,相互依存可以理解为“如果互动对一方产生的结果取决于其他各方的选择,行为体就处于相互依存状态”[31]。建构主义认为,客观相互依存是集体认同的基础,国家间都有强烈的合作与交往需求,从而使社会互动不断增强,在互动交往中彼此以相同的行为互为回报,这种彼此间建立的新的身份就会得到加强,导致进一步合作,随着社会互动的延长,就会出现双方主观上内化集体身份的现象,通过这种心理转化,可以将客观相互依存再现为主观的集体身份与认同。
作为海湾地区的弱小国家,为弥补自身先天条件的不足,海湾诸君主国早在国家独立之初就产生了相互依托、联合自强的广泛共识,正如阿联酋成立在即扎耶德总统所宣称的那样,“联合是力量之所在”。以经济方面为例,由于海湾六国经济结构与贸易结构类同,多边经济互补性较差,因此六国在经济领域的相互依存并不是基于彼此之间的取长补短,而是通过联合自强与区域一体化的方式相互促进、提升整体实力,从而实现各国共同发展。早在海合会成立之前,海湾六国就以双边或多边协议或共设联合机构的形式实行经济合作,寻求共同繁荣;1981年海合会成立时,在签署海合会宪章的同时签署了《海合会国家经济一体化协议》,为经济贸易共同发展制定了合作框架,开始了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2001年底,在前期一体化进程基础上,海湾六国进一步签署了新的经济一体化协议,内容包括贸易、海湾共同市场、经济和货币联盟、整体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等,从而使海湾六国经济一体化之路步入新的阶段;随着海湾六国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以及共同市场的相继建立,海湾六国经济一体化已初具规模。尽管合作进程中挫折不断,但随着一体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六国在强烈体验到彼此客观的相互依存的同时,彼此间的联结感与同一意识不断增强,客观依存的累积逐渐量变为主观上的彼此依托,从而推动并支撑起海湾六国之间的集体身份与认同。
(二)共同命运
如果说相互依存源于双方的互动,那么共同命运则是由双方构成的集体以外的第三方建构的,指的是行为体相对于第三方所处的相同处境。在国际政治领域,典型的共同命运往往是由一个群体面临的共同外来威胁造就的。如果国家在共同命运前选择合作,合作行为的重复会强化彼此作为合作者角色的认同,集体认同中的合作关系将得以深化和内化。但建构主义同时强调,共同命运并不是集体认同的必要条件,因为在共同命运面前,国家间只有实现互信即相信合作者能够自我克制并保证彼此凝聚才是形成集体身份的重要条件。
海湾六国的共同命运感体现在不同时期的各个方面。历史上,长期遭受西方殖民国家控制与盘剥的经历,使得海湾六国地区的人民在独立国家出现之前便产生了贫弱地区依附强权、难逃外侮的共同命运感。国内安全方面,作为“二战”后较晚实现民族独立的国家,海湾六国总体上面临着在复杂的国内国外环境中如何实现新生国家政权合法性、稳定国内政局、加强新兴民族国家认同的艰巨任务,在此进程中六个君主国大多曾出现过不同程度的社会动荡局面,如阿曼的佐法尔叛乱、沙特的麦加清真寺事件、巴林的未遂政变以及科威特的系列爆炸案等。地区与国际安全层面,受战略地位、领土边界问题、石油资源、民族问题以及意识形态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海湾六国始终处于纷繁复杂的地缘与国际安全环境当中,美苏争霸中对海湾地区的觊觎、伊朗输出革命对海湾君主王权的挑战、两伊战争对周边安全的影响、海湾战争对海合会成员国领土的侵犯、美伊战争对海湾地区整体稳定的波及,使得海湾六国始终感到共同威胁面前的相同命运及其塑造的共有感受与认同。同时,在经济领域,由于六国普遍存在过度依赖石油、经济结构单一的问题,因此六国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都面临着同样的难题,一方面是石油经济的浮动性导致国内经济形势起伏不定,另一方面是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尽快优化经济结构、实现产业发展的多元化。总之,上述因素将海湾六国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并成为建构海湾六国集体认同的重要动力,正如海合会基本章程所言:“(六国)深信它们的人民之间有着共同的命运与目标,愿意实现相互间在各领域的发展、一体化和密切联系。”[32]
(三)同质性(https://www.daowen.com)
“同质性”亦称为“相似性”,是有助于形成集体认同的另外一种因素。群体成员根据群体的客观特征将自己归为相似的行为体,客观同质性的增大可以使行为体主观上认定其他行为体是自己同类的观念,在此条件下,通过国家间彼此亲善的态度或积极的行为,可以促进国家间集体认同的形成。但是如果同质性关系处理不当,如因同质性增强造成国家间分工减少,则会弱化相互依存感和共同命运感,从而产生影响集体身份塑造的反作用。因此,对于同质性的思考应更多考虑具体条件与客观语境。
海湾六国有着许多同质或相似的特征,具体表现为:地缘位置上,同处阿拉伯半岛、波斯湾西岸和南岸(有西方学者称之为lower gulf,意为“下海湾地区”),共享重要的战略地位;民族属性上,同属阿拉伯民族,承载着共通的阿拉伯文化,操持同一种语言阿拉伯语;宗教信仰上,海湾六国均以伊斯兰教为国教,而且均为逊尼派穆斯林把持国家政权;政治体制上,六国均为君主制国家,且都以家族统治为政权组织的主要特征;经济方面,六国都是依托丰富的石油资源走上经济发展之路,并且经济结构具有很大的相似性。客观上,这些共同特征决定了六国在经济发展、政治利益和安全保障等方面的共同需求,为其加强合作、深化共识创造了条件。尽管由于同质性导致六国之间缺乏分工合作与差异互补,但同质性使其在面临来自他者的共同威胁与挑战时,特别是在海合会一体化合作早期,由此产生的相互依存与共同命运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上述不足,如政治体制、意识形态的同质性使得六国长期面临来自伊朗和伊拉克等周边国家的潜在威胁,逊尼派当政的政权特征相似性使得部分国家在国家认同与整合方面一度面临来自国内其他势力的挑战,经济发展模式的相似性使得六国往往共同应对由经济形势动荡带来的挫折与危机。
尽管如此,不容忽视的是,同质性会导致可交换利益减少、合作密度降低,甚至形成竞争关系,进而对海合会内部的依存度和关系的紧密度带来消极影响。例如由于经济结构相似,海合会内部成员相互间贸易额非常小,仅占六国进口总额的18.34%和出口总额的20.1%,而沙特仅3.8%的贸易是在海合会成员国内部发生的。[33]同时,阿联酋、沙特、卡塔尔等海合会国家通过制定国家经济远景规划力图实现经济转型,通过发展实体经济、再工业化、科技创新、优先发展港口、建立科技城等方式实现经济多元化,客观上造成海合会多个国家经济发展模式的“同构性”特征日益明显,经济发展的竞争关系特征加强,“利益共同体”关系遭到弱化,对于海合会集体身份的建构与保持势必造成消极影响。
(四)自我约束
建构主义认为,自我约束对于集体认同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具有理性自私特征的民族国家在选择集体认同时面临的最根本障碍是,自己往往对是否会被集体中其他成员所“吞没”[34]而心存疑虑。要克服这个障碍,在主观观念上要求行为体充分尊重他人与自己的差异,在客观行为上实现自我克制和约束,从而在集体关系中产生一种信念,即“相信他者会在对自我的要求方面施行自我克制”,[35]由于自我约束更多的是探讨与安全有关的集体身份问题,因此可以从实现共同体内部成员之间和平预期的角度分析自我约束如何实现。在这里应当强调的是,应将成员国家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作为第三方对成员国施行外力制约,以减弱国家间的防范与担忧,这将有助于国家获得集体身份和认同,但并不能直接解决信任和自我克制问题,所以共同体成员国要通过不断地服从规范,逐渐将该规制内化到主观层面,由此,外部制约因素内化为内部制约因素,国家间的关系控制主要通过成员国家自我控制得以实现。
海合会国家在自我约束和彼此互信方面很大程度上是通过上述发展路径得以实现的。在制度框架层面,以海合会宪章为基本框架,六国在沟通协商的基础上,通过了一系列与安全合作相关的法律、规章与协议,作为约束和引导六国安全合作的客观制度保障;在组织机构层面,成立了海合会下属的非常设的“处理纠纷机构”,用于处理成员国间的纠纷和解决基本章程在解释与实施方面的分歧,其主要职能是作为一个咨询机构在处理成员国纠纷时为首脑会议提供法律依据;同时在海湾六国的交往进程中逐步形成符合六国传统与国情的安全合作机制,如协商机制、决策机制等等。上述客观规范的形成为海湾六国安全合作中自我约束能力的产生创造了外部制约条件。在这些规范的框架内,海湾六国通过长期的交往合作和持续的服从规范,并且在经受了国内、地区以及国际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与事件的考验后,外在的规制约束逐渐从习惯性服从内化升级为主观意识中的自我克制与约束,使得六国之间基本建立了彼此信守规约、尊重彼此差异的和平预期。但同时需要指出的是,由于海合会国家在抱团取暖、维护国内稳定和应对地区威胁方面保持较高程度的相互依存与共同认知,在海合会一体化合作早期,对于集体规范的遵守曾在加强海合会成员间合作、提升组织内部集体认同方面发挥过重要作用,但随着后期国内形势、地区以及国际局势的变化,各国对于安全与利益的认知逐渐发生变化,海合会组织制度规范的缺陷日益暴露出来。特别是在成员国之间发生冲突与矛盾的时候,规范层面的缺陷导致成员国之间的问题久拖未决或难以解决。例如在卡塔尔、巴林领土争端等成员国间领土边界纠纷、沙特等国与卡塔尔断绝外交关系等问题的解决过程中,暴露出海合会在制度规范的完善和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导致组织成员自我约束能力的降低,进而对海合会内部团结和集体身份认同产生影响,对此在后文中将展开讨论。
需要指出的是,建构主义将上述四个集体认同主变量分为两类。其中相互依存、共同命运和同质性为第一类,自我约束为第二类。形成集体身份的必要条件是第一类中至少一个变量要同自我约束变量相结合,四个变量存在程度越高,集体认同形成的可能性就越大。如前所述,海湾六国之间的合作中上述四个主要变量都在不同程度地发挥着作用,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海湾六国集体认同的形成,但同时由于政治诉求、经济结构的趋同性及制度规范有待完善等方面的问题,海合会内部在作为因果机制的上述变量的深化和稳定度方面存在变数,进而对海合会集体身份持续性和稳定性的实现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