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主义视角下的海合会国家与伊拉克关系评析

二、建构主义视角下的海合会国家与伊拉克关系评析

根据建构主义者对国际体系无政府文化的分类标准,海合会国家同伊拉克交往互动的历史经验表明,同六国与伊朗关系模式类似,双方的文化体系结构关系总体上也属于洛克无政府文化,即在遵守威斯特法利亚体系对主权确认的前提下,双方始终处于竞争与对立的关系状态。但值得注意的是,对伊拉克入侵科威特而导致的海湾危机进行分析,洛克无政府文化标准似乎无法对这一事件做出准确判断和评价。首先,海湾战争结束之前,伊拉克一直对科威特的主权独立不予承认;其次,伊拉克入侵科威特的动机不是制造利益冲突,而是以吞并该国将其纳入自身版图为目的,而不是维持国家间现状。“如果国家间关系的目的就是摧毁和吞并对方,国家间的行为特征是各方力图改变现状,那么,这些国家之间的实践活动必然会导致霍布斯文化。”[45]上述两点可以说明,伊拉克对科威特的侵略行为已具备了霍布斯无政府文化的主要特征,从这一点来说,伊拉克萨达姆政权的行为无疑是一种历史的倒退。由此产生的疑问是,作为共同归属于阿拉伯民族的海湾地区邻国,在相同的阿拉伯—伊斯兰文明与传统框架内,伊拉克与科威特以及海湾诸阿拉伯国家似乎更有理由形成一种基于共同身份与认同的和平关系,但事实恰恰相反,如果从建构主义的角度来分析,根本原因在于海合会国家同伊拉克之间观念结构的差异导致双方难以形成促成彼此关系良性发展的共有利益和集体认同,下面就此问题展开论述。

(一)阿拉伯民族认同:同一概念的两种解读

作为当今世界最为复杂的民族之一,关于阿拉伯人是否为一个民族的问题,即便在阿拉伯世界内部至今也仍存在着争议。对于国内外学术界就这一复杂的民族现象所形成的观点,我国学者杨灏城等做出如下总结:(1)认为世界上没有阿拉伯民族,只有伊斯兰民族;(2)阿拉伯人不是一个民族,而是一个文化实体;(3)阿拉伯人在历史上曾经是一个民族,但现在已经不是一个民族;(4)多数阿拉伯学者认为阿拉伯人是一个民族,但他们在阿拉伯民族形成的时间上观点不一。[46]

这里我们不妨接受大多数学者的观点,即将阿拉伯人视为一个跨越国家的民族来讨论阿拉伯民族观念影响下的伊拉克与海合会国家超越国家界限的阿拉伯民族认同问题。对于“阿拉伯民族”概念的运用,可以从两种不同的含义加以理解:

1.超国家的、具有政治属性的阿拉伯民族

不仅把阿拉伯民族视为一个文化实体,更把阿拉伯民族视为一个统一的政治实体,同时把它作为建立统一阿拉伯国家的前提。[47]其中,“泛阿拉伯主义”和“地方阿拉伯主义”是这一概念的两种最为具体和典型的形态。(1)“泛阿拉伯主义”也可简称为“阿拉伯民族主义”,它是奥斯曼帝国晚期以来阿拉伯民族在争取民族权利与独立过程中发展起来的一种意识形态与社会运动,该政治思潮在“二战”后到20世纪60年代末风起云涌,追求阿拉伯民族复兴和统一是其核心内容。[48](2)“地方阿拉伯主义”是强调地域文化特征和民族属性乃至特定利益要求的民族主义思潮,其立足点或出发点是自身国家利益或以某一国家为主导的地区统一。[49]

2.超国家的、具有文化属性的阿拉伯民族

它主要是指在历史、语言、宗教等文化层面具有共同特性的阿拉伯民族群体,但在政治上不存在统一性,而是为若干个具有主权地位的阿拉伯民族国家所取代。[50]这种概念理解下的阿拉伯民族是一个包括所有讲阿拉伯语的、共享历史和传统与风俗的国际文化实体,泛阿拉伯主义或地方阿拉伯主义均不能抹杀这些民族国家中的个性与特征。

海合会国家与伊拉克对观念认同的差异便体现在上述对阿拉伯民族认同的理解和倾向上,伊拉克所标榜的阿拉伯民族认同更多的是基于明显政治利益倾向的地方阿拉伯民族主义的阿拉伯认同,而海合会国家所代表的阿拉伯民族认同则更倾向于体现民族国家特性的单纯彪炳文化属性的阿拉伯民族认同,两者存在着根本差别。

(二)伊拉克:地方阿拉伯民族主义掩映下的大国诉求

事实上,在泛阿拉伯民族主义早期发展进程中,伊拉克就成为该政治思潮的中心与推崇者,这里有温和的泛阿拉伯民族主义者伊拉克首任国王费萨尔一世和被誉为泛阿拉伯民族主义之父的萨提·胡斯里。(https://www.daowen.com)

自卡塞姆共和政权建立以来,伊拉克的民族主义主张已突破了泛阿拉伯民族主义的“民族高于国家”的观念,在表达对阿拉伯民族复兴和统一关注的同时,更强调国家主权与利益的不容忽视。如卡塞姆总理曾多次强调“伊拉克的政策是以维护国家主权和同阿拉伯各国完全团结和充分合作为基础的”。关于对阿拉伯统一的理解,卡塞姆指出,伊拉克是阿拉伯民族的一部分,它是一个整体的一部分,而不是某些部分的一部分;时任伊拉克经济部长库巴也曾表示,“伊拉克人民对于阿拉伯统一的理解首先是阿拉伯人民在反对帝国主义斗争中的统一……至于说将阿拉伯人合并为一个国家的问题,那是将在未来加以解决的问题”[51]

萨达姆上台后,伊拉克已逐步摆脱传统的泛阿拉伯民族主义框架,彰显出明显的地方阿拉伯民族主义特征。对于早期泛阿拉伯主义者的主张,萨达姆认为今天的形势与之前已完全不同;他认为,在阿拉伯世界存在着各国自身利益和阿拉伯利益两个范畴,并在1982年复兴党地区会议决议中指出,“伊拉克民族主义优先于泛阿拉伯主义”,“地方局势和地方特征并非民族弱点的前提,只要它们处于统一的大厦里;正相反,这是一种合乎人们意愿的形势,是民族力量的真正源泉,而取消这种独特性的一体化将造成一种不利的形势,后者将危害阿拉伯统一”。同时,萨达姆政权还修改了“没有阿拉伯统一就没有社会主义”的传统观点,指出盛产石油的伊拉克能够通过自力更生达到“一国实现社会主义”的目标。[52]可见萨达姆时代的复兴党时期,伊拉克以自身主权国家利益为核心的地方阿拉伯民族主义已基本确立,并成为其对外政策与战略的基本指针。

如果进行深层次发掘思考,不难发现,在地方阿拉伯民族主义旗帜与口号的掩映下,伊拉克推行带有民族主义色彩的对外政策的真实目的是伊拉克长期追求的地区大国的企图与海湾霸权的野心。这种地区霸权与地方阿拉伯民族主义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伊拉克在地区事务推行大国主义的过程中一直试图将阿拉伯民族主义认同工具化,例如:对于与伊朗之间的领土边界纷争,伊拉克方面试图以阿拉伯名义使其同伊朗的领土问题合法化,如将伊朗境内以阿拉伯居民为主的胡泽斯坦省称为“阿拉伯斯坦”,对其提出主权要求,并且于1961年通过决议,将“波斯湾”更名为“阿拉伯湾”;在两伊战争打响之前,为争取海湾阿拉伯国家的支持,伊拉克借口海合会国家遭受伊朗输出革命威胁,以捍卫阿拉伯民族利益为旗号,为其同伊朗开战提供合法性,如萨达姆宣称:“为了阿拉伯事业,我们伊拉克人民抛头颅洒热血在所不惜。但我们绝不允许任何外国势力碰这个事业一指头。”[53]战争期间,为获取来自海湾石油富国的支持,萨达姆一直强调其在战争中的无私奉献,“海湾阿拉伯国家现在面临着严峻的环境和威胁。在这样的事实面前,伊拉克的国家安全与兄弟阿拉伯国家科威特和沙特的安全是一致的,对它们的威胁和伤害就是对伊拉克的威胁和伤害”[54]。两伊战争结束后,面对恶化的国内经济形势,萨达姆声称,伊拉克对伊朗的战争是阿拉伯民族与波斯民族的战争,是伊拉克保卫海湾阿拉伯国家免受伊朗入侵的战争,而沙特和科威特则是战争的直接受益者,因此呼吁沙特与科威特削减石油产量,并要求两国将战争期间对伊拉克的400亿美元贷款改为赠予,以助其经济重建。[55]

应当说,伊拉克早期泛阿拉伯民族主义领袖如阿弗拉克、巴扎兹等均强调阿拉伯各地区间平等和国家之间无优劣之分,他们的观点属于传统意义上的泛阿拉伯民族主义范畴,但最终强调伊拉克主权国家利益的地方阿拉伯民族主义占据了伊拉克政治意识的主流,并且民族主义沦为伊拉克当权者的政治口号与对外战略工具,为其成为海湾以至阿拉伯世界大国的霸权目标服务。究其原因,大致可以总结为:(1)古代伊拉克历史的辉煌和文化的积淀为20世纪以来几代具有伊拉克民族主义情结的领导人在历史层面造就了其文化的优越感和心理上的优势;(2)国土面积、人口数量、军事实力以及石油资源,丰厚的资源条件和雄厚的综合国力为培植伊拉克的大国心态和推动伊拉克国家民族主义发展创造了条件;(3)20世纪80年代初期埃及与以色列媾和使埃及在阿拉伯地区面临空前孤立,阿拉伯世界权力结构出现真空,客观上淬火了伊拉克萨达姆政权称霸海湾乃至阿拉伯世界的野心。

(三)海合会国家:阿拉伯文化认同下的多边均衡

对于海湾地区的安全结构原则与战略构想,海合会国家总体上奉行了具有务实特征的多边主义均衡原则,这一点在论述海合会国家同伊朗之间的关系时也进行了分析,这里不再赘述。同伊拉克地方阿拉伯民族主义掩映下的地区大国意识不同,海合会国家所理解和实践的阿拉伯民族认同更多的是从文化层面倡导其阿拉伯民族属性,在剥离政治因素影响的前提下,强调各自独立的阿拉伯民族国家的共有传统与共享文化。正如海合会成员国在阐述其安全观点时所说:“海合会成员国的安全必须保持阿拉伯属性,它们致力于在海湾地区保持其阿拉伯的民族性,突出它们是阿拉伯民族的一部分。”[56]这里所强调的“阿拉伯属性”就是阿拉伯各国对阿拉伯族体的共同历史、共同文化、共同语言和共同传统等方面的心理认同。

对于推崇世俗主义和阿拉伯统一事业的泛阿拉伯民族主义以及地方阿拉伯民族主义,招致了以沙特为首的包括海湾君主国在内的中东保守伊斯兰教君主国家的反对与指责,因为作为世俗主义的泛阿拉伯主义者以及地方阿拉伯主义者都对阿拉伯的君主制和保守政权持革命与敌视态度。对此,1962年,沙特国王费萨尔曾倡导召开国际性的伊斯兰会议,商讨应对民族主义和世俗主义的策略。会议宣称:“那些不承认伊斯兰教,并在民族主义的幌子下歪曲伊斯兰教义的人是那些将自己的光荣同伊斯兰教联系在一起的阿拉伯人的最凶恶的敌人。”[57]

在沙特前国王哈立德登基之初的内阁会议公报中,沙特政府宣称:“……这一努力将依靠伊斯兰的团结和阿拉伯阵线的巩固这两大支柱来付诸实现。我们靠这两大支柱,能够保卫我们的未来。”[58]这里的阿拉伯阵线可以理解为阿拉伯国家基于共有文化传统而形成的心理认同。可见,海湾君主国家对于阿拉伯民族认同的定位和理解与世俗的阿拉伯民族主义者具有鲜明政治色彩的阿拉伯民族复兴和统一是不同层面的两个概念,有着本质不同。

具体到海合会国家同伊拉克之间的关系,两者之间的观念结构存在根本不同:首先,如果从阿拉伯民族视角考虑,由于伊拉克推崇的是世俗的地方阿拉伯民族主义,带有阿拉伯复兴和统一的政治倾向,对海湾保守的君主政权合法性形成威胁与冲击,同时海合会国家的阿拉伯民族认同更多的是从历史、信仰、传统等文化质素中寻找共性,与伊拉克地方阿拉伯民族主义缺乏一致;其次,伊拉克的外交定位与战略一直以来在大国意识的指引下谋求海湾霸权地位,这与海合会国家在多元主义架构内构建海湾战略均衡的安全构想有着根本不同。

因此,由于缺乏共同的观念结构基础,海合会国家与伊拉克之间难以形成深层、稳定的彼此间认同,更谈不上积极的互动和交往合作,同样也不会形成稳固、良性的交往制度与规范。在此情况下,双方之间关系始终停留在以对立与竞争为特征的洛克无政府文化的关系模式中便不足为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