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合会国家集体认同的变迁
在探讨海湾六国集体认同的发展变迁之前,有必要对“认同”或者说“身份”的概念及其作用进行强调和阐述。作为人文社会科学的重要概念,人们从不同的视角对“认同”加以定义。逻辑学将其看作多个元素之间彼此替换但不改变其真值的一种同一性关系,心理学将其理解为把另一个人或群体的特征归属于自己的心理机制,同时“认同”作为一个识别象征体系,用于界定“自我”特征,以显示与“他者”的不同。[28]建构主义则认为,“在任何给定的情况下,认同的本质就是确定自我所划定的边界”[29]。“认同”概念在建构主义理论中居于核心地位,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讲建构主义概括为认同政治(或身份政治)理论。在建构主义看来,身份决定着利益,利益决定行为,即共有认同使行为体分享利益,进而决定着行为体之间具有积极的互动实践与共有的行为规范。
在国际政治层面,认同作为政治行为体相互识别的文化标记,能够对政治行为体产生相当深远的影响。建构主义者由此提出国家间“集体认同”的理论概念,认为人类能够超越民族国家的边界形成一种新的集体认同的政治单位,它单纯从认知和情感的角度肯定了国家间利他主义的存在,认为国家间集体认同的形成将导致国家能够把他者的利益界定为自我利益,从而使自我与集体利益合而为一。通过这种集体认同,作为行为体的国家将他者利益作为自我利益的一部分,从而具有了利他性。建构主义认为国家间形成集体认同是完全可能的,其利他性特征使得成员国之间的和平预期成为可能,集体认同因此成为由国家集团构成的共同体得以建立和稳定发展的基础和主要因素。(https://www.daowen.com)
建构主义认为,国家间集体认同的产生是一个认知的过程,它不是一个静态的概念,而是处于社会建构的过程当中,通过这一社会建构过程可以有效地理解国家间的合作动态与安全模式。基于此,可以认为,分析海合会国家集体认同的形成与发展过程,应将其作为一个过程性变量,从建构认同的主要变量和认同形成的历史进程两个方面加以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