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军队的基础
2026年04月13日
士兵:军队的基础
士官、军士、兵统称为士兵,是军队中直接操作武器装备、进行战斗或执行保障勤务的军人,是军队的基础和关系战争胜败的决定性因素。“士兵”这一名称,意大利于15世纪时最先使用,当时指领取薪饷的雇佣军人。此后,许多国家的雇佣军队采用了这一术语。(https://www.daowen.com)
在中国,历史上对士兵的称谓很多,诸如士、甲士、车士、骑士、带甲、徒、徒卒、徒兵、卒、步卒、士卒、兵等,直到1912年,才正式称军士和兵为士兵(或兵士)。中国人民解放军在革命战争年代,对班长以下的军人通常称战士。1955年实行军衔制时,法定改称为士兵。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士兵与军官在政治上是平等的。在建军初期,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的决议就指出,红军的官兵只有职务的区别,没有阶级的分别,官兵待遇平等,官长要关心和爱护士兵,尊重士兵的人格,废止肉刑和辱骂等。在战争年代建立的官兵一致原则和“三大民主”等制度,已成为人民解放军的优良传统。广大士兵与干部真诚团结,亲如兄弟,一不怕苦,二不怕死,英勇奋战,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立下了卓著功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广大士兵又同干部一起,为保卫祖国、巩固国防、保卫全国各族人民的和平劳动,做出了重要贡献。在祖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士兵的一般职责为: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勇敢顽强,严守纪律,坚决完成任务;积极参加军事训练,熟练地掌握手中武器和技术装备,不断提高业务技能;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提高政治觉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军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爱护武器装备和公物;尊重领导,服从管理,团结同志,爱护集体荣誉;积极参加军事体育训练,锻炼身体,增强体质;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安全规定,防止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