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士衔称:解放军新军衔制实施后三订其制

军士衔称:解放军新军衔制实施后三订其制

军士是低于军官高于士兵的一等军衔称号,该词源自拉丁语“职员”,常用于军事人员。法国首先于15世纪将军士作为军衔,授予业务熟练的有经验的士兵。后来这一称号传入德国。1716年彼得一世将其移植到俄军,其地位居于班长与司务长之间,使用70多年后于1789年废除,由班长级(下士)士官所取代。目前世界各国的军衔等级体系中都设有军士衔称,一般的区分为三至四级,多的设六、七级。

中国清朝末年的宣统元年,将军士军衔正式移植入清朝新建陆军之中,取代原先的“兵目”。设上士、中士、下士三级,辛亥革命后历届政府均相沿不改。中国人民解放军20世纪50年代首次实行军衔制期间,“军士”是整个军衔体系的七等19级中的第六等,设置有上士、中士和下士三个级别。20世纪80年代新军衔制实施后,军士军衔三订其制,成为解放军军衔体系中变化幅度较大的一级军衔等级。

军士军衔的设置。1988年制定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服役条例》规定,军士是士兵军衔中低于士官、高于兵的一个级别,划分为上士、中士、下士三级。《条例》规定,军士军衔的晋升,服现役第二年的副班长、服现役第三年的上等兵,可以晋升为下士军衔;服现役第三年的班长、服现役第四年的副班长、服现役第五年的下士,可晋升为中士;服现役第四年的班长、服现役第五年的副班长,可晋升为上士。(https://www.daowen.com)

军士军衔的取消。1999年6月修订的《现役士兵服役条例》中,在中国沿用近一个世纪的军士军衔消失了。军士这一等三级军衔为什么要取消呢?当时权威的解释说:主要是从打赢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的需要来考虑的。根据现代战争的特点,人民解放军士兵队伍的结构必须进行调整,即扩大士官队伍的规模,提高其比例,全军部队的建制班班长以及各类专业技术岗位的骨干都应由士官担任。这样,原来由军士担任的职务就全部改由士官来担任了,军士的历史使命便告完成,使中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不设军士军衔的国家。

军士名称的启用。2009年,解放军四总部颁布的士官制度改革方案中,重新启用了下士、中士、上士的名称。不过它只是作为士官军衔中最低的三个级别的称号使用,还不是军衔体系中原本意义上的“军士”等级,只是“士官”军衔中的三个“级”称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