勋官
2026年04月13日
勋官
勋官是中国古代授予有功之臣的荣誉性称号。渊源于先秦军功爵制,形成于北周。北周的封建统治者首次将“勋”作为一种特殊功绩的标志,用于奖赏有战功的人员,称“勋官”。此后,“勋官”制度一直为历代封建王朝沿用。(https://www.daowen.com)
《旧唐书·职官志一》指出:“勋官者,出于周、齐交战之际。本以酬战士,其后渐及潮流。阶爵之外,更为节级。”公元575年,北周设置了有虚衔而无实职的上柱国、上大将军、上开府仪同三司等“勋官”11级,授给在周齐交战中“诸有功者”。隋朝建立后,隋文帝继承北周的做法,仍设“勋官”11级,“用赏勋劳”。公元624年,唐高祖颁发诏令,改设“勋官”十二“转”(级),一“转”最低,称号为武骑尉,视七品官待遇;十二“转”最高,称上柱国,视正二品官待遇。后世基本沿用唐制,只是官号、等级和待遇略有差别。如元代的勋官设10级,最高的享受一品官待遇,最低的享受五品官待遇。明代的勋官分为文勋和武勋两种,文勋设10级,武勋自正一品左右柱国至从六品武骑尉,共设12级。清代勋、爵合一,称勋为爵,有功之臣封以爵号。勋官等级的高低,主要取决于战功的大小。辛亥革命后,以“勋位”“勋刀”“勋章”等来标志功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