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官:国家武装力量的外交代表

武官:国家武装力量的外交 代表

武官是使馆馆长的军事助手,其主要任务是从事军事外交工作,如以本国武装力量代表身份同驻在国的军方保持外交联系,办理两国军队之间的交往及交涉事宜,开展外交与社交活动,并且根据两国协议或上级指示,办理有关军训、军援、军品贸易、军工合作和军事技术转让等工作,并以合法手段调查与军事有关的情况。武官的派遣,按照国际法有关规定,派遣国在征得接受国同意后方可派出。武官分为国防武官或三军武官、陆军武官、海军武官、空军武官、技术武官及相应的副武官,同一使馆有数名武官时,由国防武官或某一军种武官担任“首席武官”。各国武官的军衔等级不一,其中校官居多,亦有将官和尉官的。武官一般与使馆参赞的外交衔级相当,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须遵守公认的国际法准则,尊重驻在国的法律。武官一词源于法语“军事随员”。1843年奥地利向法国使馆正式派出一名“军事随员”,从此,武官的称号便正式出现在外交官的名册上。中国正式向国外派遣常驻武官始于清朝末年,1904年清政府向日本派遣了武官,1907年又向英、法、俄、德等国派遣了武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从1949年年底至1950年,向12个国家派出了第一批武官,到2006年,中国已与150多个国家建立军事关系,在107个国家设立武官处,并有85个国家在中国设立武官处。

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