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徽与帽徽:有时相同有时不同
军徽是象征军队的主要标志之一,有些国家的军队各军种都有自己的军徽。把具有一定意义的图案制作成徽章作为某一军事集团的象征和军事首领的标志形成于远古。公元前5世纪,欧洲一些国家的军队中出现装饰有神祇和动物小雕像或刻绘着特殊象征性图案(公牛、猫头鹰和互握的手等)圆盘的矛和杆。同时,还出现了军事首长、高级官员的个人标志。10—13世纪,西欧骑士的盔甲和旗帜上出现了区分穿戴这样甲胄的骑士的贵族家族纹章,这是纹章主人力量、勇敢、敏捷和机智的象征。之后,军旅中的徽章不断发展,逐渐发展成象征军队或建制部队的标志之一。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是1949年6月15日由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命令颁布启用的,样式为镶有金黄色边的五角红星,中嵌金黄色“八一”两字,亦称“八一”军徽。红星象征中国人民获得解放;红色为革命的颜色,亦为中国人民习为代表喜庆的颜色;“八一”表示1927年8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诞生之日。1951年2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草案)》中,曾附录了陆军军徽、海军军徽和空军军徽样式。陆军军徽亦即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海、空军的军徽以“八一”为主体,表示海、空军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一部分,是在陆军的基础上发展壮大起来的。海军军徽为藏蓝色底,衬以银灰色铁锚,蓝色衬底象征广阔的海洋,铁锚代表舰艇,象征海军。空军军徽衬以金黄色飞鹰两翼,象征人民空军英勇果敢,飞行无阻,并坚决肩负起捍卫祖国的光荣任务。1949年6月至1955年9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曾用作帽徽。1990年6月,中央军委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重新附录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图样,并对军徽的使用做了明确规定:军徽可按比例放大或缩小,用于举行典礼、检阅、军人宣誓、隆重集会等时悬挂于主席台中央,或臂章、奖状、车辆、舰艇、飞机、重要建筑物上,禁止用于商业广告和有碍于军徽庄严的场合或装饰品上。
帽徽是军人佩戴在军帽上的徽章,18世纪上半叶,欧洲许多国家的军队开始佩戴帽徽作为标志。中国清朝末年的新军和中华民国时期的军队,都佩戴帽徽作为标志。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佩戴布料全红五角星帽徽。1949年6月起,中国人民解放军帽徽样式与“八一”军徽相同。1951年后,海军、空军军官的帽徽样式与本军种军徽样式相同。1955年10月,陆军、海军、空军官兵的帽徽为圆形,正中镶嵌“八一”军徽,分别以海蓝、藏蓝、天蓝色垫底,周围为麦穗和齿轮。海军、空军的帽徽分别衬有铁锚和飞鹰两翼。1965年6月,三军官兵的帽徽统一改为全红五角星。1985年5月,三军官兵帽徽恢复为1955年样式,并分大小两种。
1988年10月开始使用的“八七”式帽徽分为大小两种。大帽徽缀于大檐帽、绒(皮)帽,主体为“八一”红五星,八片松枝叶环抱着麦穗、齿轮和天安门,象征着中国人民解放军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武装力量,与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同德,保卫祖国,建设祖国。人民解放军属于人民。帽徽采用松枝叶作为帽徽的组成部分,是因为松树生命力极强,傲然屹立,傲风雪、抗严寒,不怕风吹雨打,苍劲有力,给人以力量、启发、深思和勇气,且富于勇于牺牲精神和奉献精神。帽徽总体高、宽皆为50毫米,分陆、海、空军三种。陆军底衬海蓝色,海军底衬藏蓝色和金黄色铁锚,空军底衬天蓝色和金黄色飞翅,为铝冲压制成,用螺丝、螺帽缀钉。松枝叶纹仿刺绣,颜色与麦穗、齿轮、天安门一致,为金黄色,天安门按标准加工,上下平直,左右高出松叶半毫米左右,周边有清晰的轮廓线。小帽徽缀于作训帽,圆形,直径为35毫米。采用软塑料热转移印模制成,具有轻便、柔软、形薄的特点,便于佩戴。陆、海、空三军小帽徽的区分与大帽徽相同。小帽徽中央有“八一”红星,周围有金黄色麦穗和齿轮。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官兵的帽徽是1983年设计制作的,图案由国徽、盾牌、长城和松枝组成。国徽是国家的象征,标志着武警部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盾牌标志着武警部队是国家和人民安全的坚强后盾;长城标志着武警部队如同钢铁长城一般,坚不可摧;松枝叶标志着武警部队英勇保卫祖国、不畏强暴、坚忍不拔的战斗意志。(https://www.daowen.com)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1949年6月公布)

毛泽东批改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