舰艇礼仪:规格区分为五个等级
海军礼仪是军队礼仪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建立在军事礼仪,尤其是建立在海军传统和习惯的基础上的,是海军军人思想品质的象征、军事素质的体现、精神风貌的反映和作风纪律的标志,是增进团结、传播友谊的重要手段。主要包括挂满旗、满灯、升挂国旗、设仪仗队、舰员分区列队(站坡)、鸣笛、鸣放礼炮、海上阅兵等。目前,虽然世界各国海军的礼仪表现形式基本一致,但在等级划分、规模及执行方法等方面也不尽相同。
当首长或贵宾到达部队视察、访问时,部队通常要按首长的职务等级举行相应的迎送仪式,以表示欢迎与致敬。中国人民解放军目前有关迎送首长的礼仪在全军尚无统一规范,只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舰艇条令》里对舰艇的礼仪进行了规定,这同海军“礼仪最多”有关,舰艇礼仪规格区分为五个等级:第一级,为最高的礼仪,适用于迎接党和国家、政府、军队的主要领导人。第二级,适用于迎接党和国家、政府、军队的其他领导人。第三级,适用于迎接海军、大军区以及与其职务相当的其他首长。举行第一级礼仪时,舰艇须悬挂满旗、国旗、军旗,设置军乐队、仪仗队,全体舰员分区列队,并奏国歌;举行第二级礼仪时,除不奏国歌,改奏欢迎曲外,其余与第一级相同;举行第三级礼仪时,除悬挂的旗帜改为“欢迎”旗组,演奏的歌曲改为欢迎曲外,其余的与第一级相同。舰艇实施第一、第二、第三级礼仪的程序,通常是当被迎接的首长踏上跳板时,即由更位长鸣笛一长声,列队舰员立正;当首长登上舰艇时,舰长、政委向首长敬礼,并由舰长向首长报告;报告完毕,军乐队奏规定的乐曲,全舰官兵敬礼;奏乐完毕,由舰长、政委陪同首长检阅仪仗队;检阅完毕,首长进入舱室后,更位长即鸣笛二短声,迎接仪式结束。当首长离舰时,军乐队奏欢送曲,不再奏国歌,不再向首长作报告,其他仪式与迎接时相同。第四级礼仪,适用于迎接舰队、基地以及与其职务相当的其他首长。由舰长、政委在舷梯口迎接。实施礼仪的程序是,当被迎接的首长踏上跳板时,更位长即鸣笛一长声,以示致敬;首长登舰后,由舰长向首长做报告,报告完毕,更位长即鸣笛二短声,迎接仪式到此结束。第五级礼仪,适用于迎接支队(水警区)以及与其职务相当的其他首长。由值更官在舷梯口迎接。实施礼仪的程序是,当被迎接的首长踏上跳板时,更位长即鸣笛一长声,以示致敬;首长登舰后,值更官向首长做报告,报告完毕,更位长鸣笛二短声,迎接仪式即行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