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和会计方面的规定
1999年,日本环境省(Ministry of the Environment Government of Japan)颁布了《环境成本及报告指南》,对环境成本的分类及内容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初步确立了环境会计的系统框架。
2000年,日本环境省出台了一份官方环境会计报告《环境会计指南》,对环境成本的分类和计量方法做了进一步的补充和说明,并对如何以货币和实物等单位来反映环境绩效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使得环境信息披露开始得到普及。日本环境省在《环境报告书指南(2003年版)》中要求企业披露环境成本、环保收益、环保活动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等企业所有的环境财务信息。(焦若静,2007)
一方面,日本政府在不断完善和健全环境法律体系的基础之上,先后不断发布了《环境会计指南》《环境会计手册》《环境报告书指南》等关于环境信息披露的法规和准则,其中详述了环境报告书的定义、环境报告书的制作目的和方法、报告内容和对象,并对环境信息披露的时间、对象、内容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并对环境披露质量提出明确标准和详细标准,要求企业对影响环境的重要事项进行专门核算和专门报告,以保证提供的信息可靠性好、可比性强、易于理解,定量和定性资料齐全。另外,还提供了环境业绩评价指标体系,以此作为计算环境成本、评价企业经济活动的基本依据。这提供了非常实用的参照标准,具有很强的实践操作指导性,从而使日本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格式越来越规范。另一方面,通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研究机构的作用,深入进行相关调查研究,促进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实施的科学化,这也是日本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得以迅速推广的重要措施。
目前,引入企业环境会计、在公开发表的《环境报告书》中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企业日益增多。除此之外,已有越来越多的日本企业要求独立的环境审计或监督机关,包括日本公认会计师协会为主的日本相关协会、职业团体和研究机构等,对企业环境报告进行第三方认证,以取得社会公众的信任,树立企业的环保声誉,扩大环境经营为企业带来的利益。这客观上推动了日本企业环境信息审计和环境报告第三方认证的展开,促进了日本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良性发展。
在日本,日本企业大多是以独立于年度财务报告之外的环境报告书的形式披露以环境成本和环境收益为主的环境信息,说明企业污染防治情况、环境管理现状、环境责任履行概况等。对外发布的独立的环境报告书须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验证意见,这几点都与美国相似。但与美国相比,在日本环境规则相对是比较合作性与自愿性的。另外,日本的上市公司大多在公司网站上设置“环境”专栏,极大地方便了公司环境信息的需求者获得有关公司的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