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总结
对前述进行国际比较分析,国外发达国家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主要存在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披露的形式多样,单独的环境报告正日渐增多。美国、日本与一些欧洲国家环境信息披露形式类似,有相互借鉴、全球趋同的势头。发达国家的企业,纷纷通过公司介绍手册、营业报告书、企业网站的环境专栏等披露环境信息,可读性比较高,信息容易获取。
第二,披露的内容具体,涵盖了多个维度,包括公司的环境政策、管理制度、环境绩效指标等,一些国家的企业已经开始以披露环境成本、环境负债等环境的货币信息为主。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采用货币与非货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述的,涵盖范围广,国家对企业披露的范围和程度正不断具体化,报喜不报忧的选择性披露的空间被不断压缩。环境报告由第三方审计的比例也逐年升高,增加了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准确度和可信度。
第三,披露的格式规范,并通常具有统一的报表编制要求。如对环境成本的披露,企业通常可选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只列示环境成本,哪一项写在哪一栏通常都有具体的要求,不同企业之间的可比性比较高。
第四,发达国家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比较完善。欧美日等发达经济体国家,由于较早经历了工业化污染的阶段,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作用和本质认识得比较深入,制度建设比较完善,强制性披露规定和自愿性披露规定相互补充,可操作性比较强。
【注释】
[1]参见:周融.美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对我国的启示[J].现代经济信息,2012,05:199。
[2]本段主要引自:杜万平,王梦怡.中美对比浅析我国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的不足[J].生产力研究,2012,12:161-162.
[3]参见:周洁,王建明.美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分析—以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为例[J].生态经济,2005,10:101-105.
[4]引自:徐贵丽.国外环境会计研究:综述、特征及对我国的启示[J].财会通讯,2011,30: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