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披露降低了信息不对称程度
2025年09月26日
第一节 自愿披露降低了信息不对称程度
学者们一直在努力寻求能够引导企业自觉加强环保的经济手段。但企业环境数据的不公开,形成了前述目标实现的障碍。当企业的环境数据被社会团体和竞争对手利用来对付企业时,可能危及企业的生存。所以为保护企业,大多数国家并不强制企业披露环境数据。在中国,只有重污染型企业在需要发行股票或上市公司发生重大环境事件时,才要求必须进行相应的环境信息披露。
但是,企业自愿性环境信息披露广泛地存在于世界各地(Cormier和Magnan,1999)。这种自愿性环境信息披露,在外部人无法直接观察到企业的环保行为和绩效时,成为利益相关方博弈的焦点。在我国,上市公司的自愿性环境信息披露参差不齐,引发了几个基础性问题:这些自愿性环境信息披露能够揭示企业的真实环境绩效吗?它们能给企业带来哪些影响?影响发生的机制是什么?我国已有文献对这几个问题的研究还不够充分,对影响机制的分析也需要进一步拓展。
本章利用相对绩效的思路,探索了中国上市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与企业实际环境绩效的关系。在此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分析环境信息披露对权益资本成本的影响。另外,我们将信息披露分成两类:披露具体的、易验证的信息(硬披露);披露空泛的、易被环境绩效差者模仿的信息(软披露)。本章实证结果发现硬披露是自愿性环境信息披露发挥作用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