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闻强识,才气卓绝
吴宓的博闻强记是出了名的。他以擅长讲《红楼梦》为世人所称道。听过吴宓讲《红楼梦》的人,无不为他对该书的滚瓜烂熟而惊异。不仅大量的诗词倒背如流,甚至一些章回的段落也能背出。《红楼梦》这部著作似乎已烂在他肚子里,溶化在他血液中了。
吴宓良好的记忆力源于两方面:一是先天的遗传,即天分。吴家是世代书香,中国几千年的传统学习方法特别强调背诵。吴宓的祖父、生父和嗣父,都是那种“口不绝吟于六艺之文,手不停披于百家之编”的人,读和背是他们学习生活的重要部分。这种遗传基因和环境气氛,不能不给少年吴宓以影响。二是后天的努力。无论国学、西学、中文还是外文,在学习过程中,吴宓都注意背诵。初进清华,吴宓的英语成绩并不好,只因多读多背,迅即赶上,跃入同学的前列。辛亥革命后,清华停办,他一度转入上海圣约翰大学,因教学时强调背诵,多年后他仍能背得出任课美籍老师Dr.Throop所教《新约·路加福音》中许多段落,并受益终身。《圣经·新约》成为他最爱读之书,并对他一生有巨大影响,后来他不无感慨地说:“此时之功也。”1913年,在清华偶读商务印书馆《小说月报》3卷12号,其中一篇小说引用陈钟麟所作《红楼梦曲》(七古),集唐人诗句,综述《石头记》全书内容,凡数百言,吴宓甫经接触,即能成诵,老来仍能记住原文。他还发现:“唐人之诗,多写生活。宋人之诗,多写思想。故集唐诗可述说《石头记》全书故事,若集宋诗则不能也。”(《年谱》)
吴宓十分重视自编年谱。这部年谱,如同十卷《吴宓日记》一样,是“吴宓先生数十年学术生涯、个人际遇和在学界的活动与交往情况的记录,也是20世纪中国学术史、教育史的珍贵记录”。自20世纪60年代起,吴宓即倾尽全力于编写工作。这部年谱,起于1894年(清光绪二十年),即吴宓出生之年,迄于1925年,即民国十四年,前后31年,叙述其一生经历及感想,是一本编年体自传。后这项工程受到严重破坏,手稿多次被抄走,又多次重写、补写,全凭吴宓惊人的毅力、记忆力和背诵默写能力,才能完成,给后世留下了许多宝贵的史料。这本年谱,载有吴宓童年时期的回忆和感受,清华留美预备学校的学习与生活情况,在美国留学的学习与生活情况,以至于回国后在东南大学教学、创办《学衡》杂志的丰富经历,十分翔实、生动与具体。《年谱》中提及许多人和事,这些人的姓名、别号、籍贯、出身、学校、任职单位、通讯地址,无一疏漏。他自注:“多年中撰写,1970年编订成册。”我们读后,真得感激吴宓神奇的记忆力,这记忆力应该归功于他的喜读、爱背。背诵之功,功莫大焉!
吴宓不仅对自己,对所教学生也十分强调熟读成诵。北京大学英语系王岷源教授回忆1930年至1934年间,他在清华外文系受教于吴宓时,谈到吴先生讲授英诗,大力提倡背诵,特别是名篇名句,鼓励和要求学生能读会背。后来他考清华外文系研究生,以第一名录取。考英诗这一学科时,有一试题要求默写出一首有名的英诗,全文或部分,愈长愈好。他默写的是Keats(济慈)的Endymion开头部分。从A thing of beauty is a joy for ever起,大概写出了三四十行,得了高分。
直到“文化大革命”前,吴宓虽然作为“白旗”被拔,不再登上讲坛,但对他心爱的学生,如周锡光,在指导学习方法上,仍要求注意背诵。他说:“我在学习上主张首先是背诵。我能背诵莎士比亚的《李尔王》等全部剧文。”(周锡光《追忆吴宓教授》)
陈寅恪先生自1919年即与吴宓交往,唱和诗歌甚多。陈的习惯是,以诗稿示吴宓等后,不得抄存,自撕成碎片,“团而掷之”。殊不料这些诗作,吴宓皆能背诵,如《吴宓诗集》中所录陈寅恪《游威尔士雷,即赠汪君典存》一诗即是。因此,陈寅恪的一些诗,是通过吴宓的回忆写在自己的日记或著作中,才得以保存,留传至今,此实为近代中国文坛上一件奇事与佳话。吴宓之女吴学昭所著《吴宓与陈寅恪》一书中,此类事例甚多,兹不赘述。这里,我们由衷感谢吴宓这位有心人,靠着他神奇的背诵功夫与记忆能力,使一些名人(包括陈寅恪)的诗作留传下来,避免了失传或散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