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估〈学衡〉》
1922年初,《学衡》第一期问世不久,鲁迅先生写了一篇短文《估〈学衡〉》,刊于2月9日的《北京晨报》,对其予以批评。
这本是学术界一件极普通极正常的事,没想到自20世纪50年代起,直至“文化大革命”,给吴宓和学衡派诸公带来了麻烦甚至苦难。
鲁迅那篇文章主要是针对胡先骕的《评〈尝试集〉》与《浙江采集植物游记》、邵祖平的《记白鹿洞谈虎》与《渔丈人行》、梅光迪的《评提倡新文化者》等几篇文章在遣词造句方面的错误,作了尖锐的批评。《学衡》对新文化运动的不同看法,该文着墨不多,只点了一下。文中未涉及吴宓,也不清楚当时吴宓作何反应或是否有反应。只是在《自编年谱》1922年中吴宓写道:“鲁迅先生于1922年2月9日,作《估〈学衡〉》一文,甚短,专就第一期立论,谓:第一期《学衡》‘文苑’门,所登录之古文、诗、词,皆邵祖平一人所作,实甚陋劣,不足为全中国文士、诗人以及学子之模范者也!”可见吴宓是接受鲁迅的批评的。
事情本来就这样过去了。但在新中国成立后出版的《鲁迅全集》中,有人对《估〈学衡〉》一文作了这么一条注释:“《学衡》月刊,1922年1月创刊于南京,吴宓主编。主要撰稿人有梅光迪、胡先骕等。他们标榜‘昌明国粹,融化新知,以中正之眼光,行批评之职事’(《学衡》杂志简章),实际是宣传复古主义和折衷主义,反对新文化运动。”话语不长,但帽子颇大,在那个特殊年代里,吴宓和学衡派诸公也因此不断检讨。“文化大革命”期间,有些人(包括吴宓)还为此受皮肉之苦。
更荒谬的是,以后几乎所有涉及这一公案的现代文学史著作、大学教科书、某些文章均据此给《学衡》下断语。拨乱反正以来,经过学术界同仁深入系统地研究,得出的结论是:《学衡》为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中西文化交流,建设中华民族新文化做出了显著的贡献,这是历史所昭示的,也是颠扑不破的。
季羡林先生说得好:“五四运动,其功决不可泯。但是主张有些过激,不够全面,也是事实,而且是不可避免的……五四运动在基本上正确的情况下,偏颇之处也是不少的,甚至是相当严重的。主张打倒孔家店,对中国旧文化不分青红皂白一律扬弃,当时得到青年们的拥护。这与以后的‘文化大革命’确有相通之处,其错误是显而易见的。雨僧先生(吴宓)当时挺身而出,反对这种偏颇,有什么不对?他热爱祖国,热爱祖国文化,但并不拒绝吸收外国文化的精华。只因他从来不会见风使舵,因而被不明真相者或所见不广者视为顽固,视为逆历史潮流而动。这真是天大的冤枉。”(《第一届吴宓学术讨论会论文选集·序》)难道不是这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