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迷红楼,慧眼灼见

痴迷红楼,慧眼灼见

“开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红楼梦》问世两百多年来,一直是中国知识界和人民大众心目中的显学,始终兴盛不衰。吴宓对《红楼梦》的喜爱,更达到了痴迷的程度。

吴宓14岁时,初读嗣父仲旗公自新疆带回来的《增评补图石头记》,铅印本,共16册。他一见到即爱不释手,日夜苦读,如醉如痴,每天可读五六回,半个多月读完全书。从此,他与《红楼梦》结下不解之缘。

对《红楼梦》的研究,学派之多令人瞠目结舌。其一,人们称之为旧红学的主要是评点派和索隐派。评点是中国传统的文学批评方法,始于南宋,其中突出的如李贽、金圣叹点评《水浒传》。《红楼梦》的评点以脂砚斋为代表,他的批评虽不尽恰当,却指出《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并提供了曹雪芹生平家世的线索,提供了《红楼梦》一些生活原型的材料和创作过程的情况,对《红楼梦》作了某些独到的艺术分析。旧红学影响最大的是索隐派,其代表性著作为蔡元培的《〈石头记〉索隐》,该书从反清斗争着眼,认为《红楼梦》是明朝遗民反清复明之书,提出了《红楼梦》旨在“吊明之亡,揭清之失”的“排满说”。其中一段为:“书中‘红’字多隐‘朱’字,朱者,明也,汉也。宝玉有爱红之癖,言以满人而爱汉族文化也;好吃人口上胭脂,言拾汉人唾余也。”索隐派认为《红楼梦》的人物情节只是作品主旨的幕障,影射着历史事实,只有考察出真实的事情,才能明白作者的写作目的。因之,被人讥评为“猜谜式”的研究。

其二,为新红学。以胡适为代表的新红学,冲破了评点派的烦琐,批判了索隐派的穿凿附会,考证出曹雪芹的家世生平,判定《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创立自传说,引导读者注意作者及其生平。但新红学派妄自菲薄,错误地认为《红楼梦》“不得入近代小说之林”,“在世界文学中的位置”也是“不很高的”。

其三,吴宓的研究似乎可以称之为“新新红学”或义理派红学。在他之前,王国维于1904年所写的《〈红楼梦〉评论》,用叔本华的哲学观点、美学思想分析,断言《红楼梦》乃“宇宙之大著作”,系“彻头彻尾之悲剧”,这可以说是义理派的开山之作。它的特点是用西方哲学、美学观点来阐释《红楼梦》。吴宓于1919年1月撰写了《〈红楼梦〉新谈》,并在哈佛大学中国学生会演讲,1920年刊登于《民心周报》第一卷十七、十八期。这既是一篇“新新红学”论文,也是一篇比较文学论文。它从文学的角度阐释《红楼梦》,更能说明一些文学特点。它的“新新”之处有三:(一)它开宗明义肯定《石头记》(即《红楼梦》)为中国小说之杰作。“其入人之深,构思之精,行文之妙,即求之西国小说中,亦罕见其匹。西国小说,佳者固千百,各有所长,然如《石头记》之广博精到,诸美兼备者,实属寥寥。”(二)它根据哈佛大学麦戈耐迪尔教授(G.H.Magnadier)的理论:“凡小说之杰构,必具六长……何者为六?壹,宗旨正大;贰,范围宽广;叁,结构谨严;肆,事实繁多;伍,情景逼真;陆,人物生动,《石头记》实兼此六长。”吴宓按此六条,结合《红楼梦》文本,逐一做了具体分析,得出了科学的结论,实在是别具慧眼,让红学回到文学研究的正确轨道上来,开创了红学研究的光明大道。(三)重视对人物的分析,尤其是对主人公贾宝玉的性格特征做了十分中肯的剖析。他援引亚里士多德所作《诗论》中谓“悲剧中之主人(tragic hero),不必其才德甚为卓越,其遭祸也,非由罪恶,而由一时之错误,或天性中之缺陷;又其人必生贵家,席丰履厚,而有声于时云云”,得出“宝玉正合此资格”。他的结论是:“宝玉之习性,虽似奇特,然古今类此者颇不少,确在情理之中。约言之,宝玉乃一诗人也。凡诗人率皆(一)富于想象力(imagination),(二)感情深挚,(三)而其察人阅世,以美术上之道理为准则。凡是此者,皆宝玉也。”提出了全新的观点。后来他写《宝玉之性格》一文,情不自禁地说,宝玉“与今世许多人为知友”,而在宝玉的“知友”中“吴宓亦其一”,评论者的主体与被评论者客体合二为一了。

抗日战争期间,吴宓先后写出了《〈石头记〉评赞》《贾宝玉之性格》《论紫鹃》《〈红楼梦〉之教训》《〈红楼梦〉之人物典型》《王熙凤之性格》等论文,把义理派红学研究推向了一个高峰。同时,在大后方多次发表有关《红楼梦》研究的演讲。据1943年《吴宓日记》记载:“(一)3月19日,在中央电工器材厂讲《〈红楼梦〉索隐及考证撮述》;(二)4月15日,在西南联大讲《〈石头记〉真谛》;(三)4月20日,在西南联大工学院,讲《石头记》;(四)4月22日,在西南联大讲方豪考证《石头记》文;(五)7月8日,在资源委员会化工材料厂,讲《石头记》之作成及历史考证;(六)11月4日,在天祥中学演讲《红楼梦》;(七)11月12日,为昆明职业青年妇女会演讲《石头记》中爱情之大旨;(八)12月11日,在昆明炼铜厂讲《红楼梦》之爱读理由、考据与作成。”

1944年9月,吴宓离开昆明,搭邮车经遵义抵达成都,在燕京大学落榻并兼课。1946年9月,到武昌武汉大学担任外文系系主任。1947年4月回陕西省亲。这一时期,他在遵义浙江大学、成都四川大学、燕京大学、西安西北大学多次演讲《红楼梦》。

西安《建国日报》1947年4月11日有如下报道:

“(本报讯)红学专家吴宓教授,昨日下午开始(在西北大学)讲其红学,听众颇多,然秩序良好。吴氏首对红楼之考证作详细说明,断定该书实系曹雪芹一人所作,高鹗其人,仅系其编者而已。继对甄士隐、贾雨村、娇杏、香菱诸人,均有精辟之见解,广征博引,亦庄亦谐,语句生动,时时引起不少掌声。”

演讲至4月18日,中央社又发了这样一条消息:

(中央社讯)西大特约讲座吴宓教授,月来在西大主讲文学概论、世界文学史纲及《红楼梦》评论等课程,备受学生欢迎,所讲课程已告结束,定十八日飞返武大,闻将转往广州中山大学讲学。

据当时听过吴宓讲《红楼梦》的陕西文史研究馆馆员刘善继先生回忆(刘善继当时为西大中文系学生):

“这天下午,讲座在学校大礼堂举行。当我走进礼堂时,只见听讲的人黑压压一片,已经没有空位子了。我硬挤在一位熟同学的旁边坐下。远远望去,讲台上一位身着长衫,身材瘦弱的老头正在来回踱着慢步。他就是吴宓先生。他用清晰的语调分析《红楼梦》中的主要人物。他说:‘贾宝玉是一位情痴,对爱情非常专一,他心里只装着林妹妹,即使美如天仙的薛宝钗也不能夺走他的心。他是非林黛玉莫属的。但是,贾宝玉又是一位对爱情极不专一的人,大观园中,凡是模样好一点的姑娘丫鬟,他没有不爱的。这种对爱情又专一,又不专一,构成了贾宝玉的性格特点和内心矛盾,也构成了他的悲剧结局。’”(陕西文史研究馆编《秦中旧事》)这段文字记载,应是宝玉“与许多今世人为知友”“吴宓亦其一”的又一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