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筹办《学衡》

二、筹办《学衡》

《学衡》最早的策划人,实为吴宓清华与哈佛同学梅光迪。1921年,梅去信敦促吴宓舍弃北京高等师范学校月薪300元的教授职位,而就职于南京高等师范学校月薪160元的教授职位,并提出:1920年秋,即与中华书局有约,编辑一月刊,名曰《学衡》,“此杂志之总编辑,尤非宓归来担任不可”。吴宓毅然来南京高师执教,不能说与这个建议无关。事实上,梅已与中华书局订立契约,并约定基本撰稿人刘伯明、马承堃、胡先骕、肖纯锦、徐则陵、柳诒徵等,都是东南大学学术修养极深的教授。

《学衡》杂志为“三无”刊物:无经费,无专职人员,无编辑部。总编辑吴宓住在哪里,哪里即挂上“《学衡》杂志社”的牌子。他不领分文报酬,刊登稿件也无稿酬,办刊自始至终,历时12年,所需经费以至开会的茶点费、笔墨纸张费,特别是邮资,完全由吴宓一人承担。实际上吴宓集编辑、作者、出版、发行四项任务于一身。后期虽有少量赞助,但总计仅600元,杯水车薪。这种一人独力支撑一大型杂志之事,在中国报刊史上可以称之为奇迹。为节省开支,每期寄送社员、作者及相关单位的刊物,均由吴宓亲自包卷,贴上邮票,乘人力车送交邮局寄发。在创办《学衡》期间,吴宓“昕夕勤劳,至于梦中呓语,犹为职务述说辩论。盖此后3年中,实为予一生最精勤之时期”(《吴宓诗集·空轩诗话》)。

第一次筹备会议上,原策划人梅光迪主张不设社长、总编辑,以免有争职位之事,又说每月出刊,需前一月交稿,要求大家迅速撰文。吴宓力主“办事必须有一定之组织与章程。职权及名位,亦必须明白规定。对内、对外方可有所遵循”。又提出“《学衡》杂志之宗旨及体例,同仁之根本思想与公共主张,必须写成数条,用明确之文字,宣布于世。此即可作为本志、本社之‘宪法’”。这样,遂使《学衡》的编辑工作步入正常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