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禁止转让的一般情形

一、债权禁止转让的一般情形

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受到转让限制的债权有三种,具体如下:

(一)合同性质决定不能被转让的债权

这种债权通常是指那些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必须由特定人受领的债权或者以特定的债权人为基础而发生的合同权利及从权利。例如雇佣、委托等合同。(https://www.daowen.com)

(二)依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合同法实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合同一旦达成,在当事人之间就产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如果违反则构成违约。因此贷款合同中有禁止合同权利转让的条款,则银行转让该债权的行为就没有法律效力。不过实务中一般的贷款合同都没有这项约定。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得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权利的转让也应当遵守这一基本的法律原理。其他法律法规对不得转让的债权有:《担保法》第六十一条:“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财金〔2012〕6号)规定了某些不能批量转让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