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和监督机制

五、保障和监督机制

在偿债保障上,债转股专项债券优先以股权市场化退出收益作为偿债资金来源。在增信措施上,《发行指引》指出债转股专项债券原则上应以转股股权作为抵押担保,如果该股权早于债券存续期提前变现,应将变现后不低于债券存续期规模的资金用于债券抵押。对于债项级别为AAA的债转股专项债券,可不提供上述增信措施。

在事中事后的监管上,《发行指引》强调信息披露和信用约束,在信息披露上,债转股项目实施后,债转股项目专项债券发行人应每半年公开披露债转股对象企业经营情况;在信用约束上,建立对发行债转股专项债券相关各方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机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法违规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https://www.daowen.com)

需要说明的是,在发行债转股专项企业债券时,还应遵守企业债券发行的一般规定,主要有《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