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转让不良资产的外汇问题

三、地方资产 管理 公司转让不良资产的外汇问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外处置不良资产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5〕3号)是针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外处置不良资产时有关外汇问题的规定,如果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向外资机构处置不良资产,外汇问题如何操作呢?汇发〔2015〕3号文第七条规定经主管部门批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外的其他境内机构对外处置不良资产,可参照本通知办理。即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外汇问题还需要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截至目前,尚未出现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向外资机构转让不良资产的案例,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审批态度和审批流程尚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