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参与机构和操作流程

第五节 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参与机构和操作流程

资产证券化是一项非常复杂的过程,专业分工十分细致,涉及众多参与机构,多达十余家,不同参与机构在证券化过程中扮演不同的角色、发挥不同的功能。交易结构复杂,参与方众多,需要相互磨合协商。

1.发起人/发起机构

发起人是指拥有应收账款等原始权益的实体机构,即原始债权人,在证券化过程中,将一些债权整合成为基础资产池,根据与受托机构签订的合约,将基础资产出售给SPV。

2.受托机构/发行人

信托公司作为受托机构,工作贯穿整个交易过程。在债券发行的前期准备中,信托公司负责对基础资产池的尽职调查和价值评估,同时也要撰写提供给银监会的各项文件报告;在产品公开发行前,信托公司需要联系评级机构对产品进行评定、联系承销商对产品进行销售、定期对基础资产池的运营状况进行信息披露等;在产品发行后,计算并指示资金保管机构支付每期信托应支付给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有关信托账户及交易各方的款项金额等,编制信托财产的会计报表并安排必要的审计、跟踪评级等事项,并定期披露信托财产和资产支持证券的信息,编制受托机构报告。在整个证券化过程中,受托机构有权监督资产服务顾问、资产服务商以及资金保管机构等机构履行相关交易文件的情况;有权召集有控制权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

3.SPV

SPV是为了进行资产证券化而专门成立的证券发行机构,是整个资产证券化的核心。SPV一方面通过真实销售,从发起人处取得基础资产,并达到破产隔离的效果;另一方面,SPV是连接发起人和投资者的纽带,使发起人获得融资渠道,同时为投资者提供投资渠道。SPV可以由受托机构设立。

4.资产服务商

资产服务商是指在不良资产资产证券化过程中负责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作和处分,以及归集现金流支付给证券持有人并收取一定费用的机构。资产服务商要和受托机构签订《服务合同》,提供以下服务:提供与信托财产有关的各项管理服务,包括对基础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及处置回收、制定资产处置方案、制定年度资产处置计划、定期编制资产服务报告;妥善保管和使用资产文件;向受托人履行报告义务以及向受托人划付信托财产处置回收资金;为优先级重整资产支持证券的本息偿付提供流动性支持等。资产服务商在提供服务的同时,按照《服务合同》规定收取一定的基本服务费和超额奖励服务费。服务商一般由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起人或者专业的资产管理机构担任。因为发起人最了解基础资产的状况,并且可以获得一笔服务费用,而专业的资产管理机构有其专业的人才队伍。

5.资产服务顾问

在有些不良资产证券化过程中,会聘请专业的资产管理机构作为资产服务顾问,资产服务顾问主要在于监督资产服务商对资产进行维护和管理、对年度资产处置计划提供咨询意见、为资产服务商的资产处置工作提供必要咨询服务、对资产服务报告提供修改意见等服务。

6.资金保管机构(https://www.daowen.com)

资金保管机构主要提供与信托财产有关的资金保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受托人以信托名义开立信托资金账户,执行受托机构的资金划拨指令,定期提供信托账户信息和资金保管报告。资金保管机构更像是整个产品运行的会计财务专员,设立一个银行账户,管理日常经营活动中信托财产的现金流入,同时在产品运行期间,按时为每个债券投资者支付票息等工作。为了减少潜在的道德风险,资金保管机构不应该选择与发起机构有过多生意往来或股东关系的公司,而是选择在金融市场上公信力比较高,投资者比较认可的第三方担任。

7.信用增级机构

信用增级机构是指资产证券化交易各方之外的外部第三方信用提供者。一般是在内部信用增级无法达到所需的发行评级时才需要外部信用增级机构提供信用支持。信用增级机构采取一些信用增强的手段或工具,以提高资产的信用,证券化产品的信用级别提高,其市场定价和发行成本都会得到相应改善。

8.信用评级机构

在对证券化产品信用增级后,需要由专业的信用评级机构来对资产池回收金额估值和回收时间估计、交易结构安排、现金流分析及压力测试相关参与机构及法律要素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来确定发行证券的信用等级。证券评级后,评级机构还需要对证券的信用状况进行跟踪监督,根据发起人、发行人的有关信息情况、资产债务履行情况、信用提高情况及提供信用增级的第三方财务状况的变化等因素,作出监督报告,并对证券信用等级进行调整或撤销。标准普尔公司、穆迪、惠誉公司是国际上三大评级机构,国内主要的信用评级机构有中诚信、大公、联合资信等公司,在实务中,部分资产证券化产品会同时选取两家评级机构对证券评级,以增强投资者的信心,获得更多的认可。

9.承销商

证券承销商一般是指证券公司,它主要负责证券的发售,此外还参与证券化交易的全过程,帮助发行人策划、设计、组织资产证券化的交易,充当财务顾问。在证券化产品发行过程中,往往由发起人、发行人与一家证券公司签订《主承销协议》,该证券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再与其他承销商签署《承销团协议》,组建承销团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销售。

10.登记机构

登记机构为资产支持证券提供登记托管、代理本金、利息或收益的兑付服务,并有权收取一定的报酬。

11.其他中介服务机构

其他中介服务机构主要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税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主要是对标的债权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尽职调查报告,同时就交易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信托设立的合法性发表法律意见;会计事务所/税务事务所出具会计意见书和税务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