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唯物主义的宇宙观
[原文]
(1)天之行也,施气自然也;施气则万物自生。(《论衡》《说日篇》)
[原文]
(2)夫天覆于上,地偃于下,下气蒸上,上气降下,万物自生其中间矣。(《论衡》《自然篇》)
[原文]
(3)儒者论曰:天地故生人①,此言妄也。夫天地合气,人偶自生也,犹夫妇合气,子则自生也。夫妇合气,非当时欲得生子,情欲动而合,合而子生矣。且夫妇不故生子,以知天地不故生人也。然则人生于天地也,犹鱼之(生)于渊,虮虱之(生)于人也②。因气而生,种类相产③,万物生天地之间,皆一实也。(《论衡》《物势篇》)
[注释]
①“故”可作“故意”或作“有目的”解。
②“犹鱼之于渊,虮虱之于人也”,可作为“犹鱼之生于渊,虮虱之生于人也”解,“虮”音几,虱子也。
③“种类相产”,谓各按照种别类别来繁殖。
[原文]
(4)夫天不能故生人,则其生万物,亦不能故也,天地合气,物偶自生矣。(同上)
[原文]
(5)天地合气,万物自生;犹夫妇合气,子自生矣。万物之生,含血之类,知饥知塞,见五谷可食,取而食之,见丝麻可衣,取而衣之。或说以为天生五谷以食人①,生丝麻以衣人②,此谓天为人作农夫桑女之徒也,不合自然,故其义疑未可从也。(《论衡》《自然篇》)
[注释]
①“食人”的“食”音饲,谓以食与人。
②“衣人”,谓以衣被人也。
[原文]
(6)天者,普施气万物之中①,谷愈饥而丝麻救寒,故人食谷衣丝麻也。夫天之不故生五谷丝麻以衣食人,由其有灾变不欲以谴告人也②。物自生而人衣食之,气自变而人畏惧之,以若说论之,厌于人心矣③。(同上)
[注释]
①“普施气万物之中”,谓天把气普遍地散布在万物的中间。
②“由其”的“由”字与“犹”同。“由其有灾变不欲以谴告人也”,即谓好象它有灾害变故并不要想用来谴责告戒人。
③“厌”满也。“厌于人心矣”,谓能使人觉得满足。
[原文]
(7)何以(知)天之自然也①,以天无口目也。案有为者②,口目之类也,口欲食而目欲视,有嗜欲于内,发之于外,口目求之,得以为利欲之为也。今无口目之欲,于物无所求索,夫何为乎?何以知天无口目也?以地知之。地以土为体,土本无口目。天地,夫妇也,地体无口目,亦知天无口目也。使天体乎,宜与地同③;使天气乎,气若云烟④,云烟之属,安得口目?(同上)
[注释]
①“何以天之自然也”,应作为“何以‘知’天之自然也”。
②“案有为者”,即谓按照有意识的行为。
③“使天体乎?宜与地同”,谓假使以天当作实体呢?则它就应该与地一样。
④“使天气乎?气若云烟”,谓假使以天作为气体呢?则气和云烟一样。
[原文]
(8)物,自然也,如谓天地为之,为之宜用手,天地安得万万千千手,并为万万千千物乎?(同上)
[原文]
(9)天道无为,故春不为生,而夏不为长,秋不为成,冬不为藏,阳气自出,物自生长,阴气自起,物自成藏。(同上)
[原文]
(10)末世衰微,上下相非,灾异时至,则造谴告之言矣。夫今之天,古之天也,非古之天厚而今之天薄也,谴告之言生于今者,人以心准况之也。(同上)
[注释]
“人以心准况之也”,即谓谴告的话多产生于现在,都是人们以自己的想法做标准而去衡量附会的。
[原文]
(11)夫天无为,故不言,灾变时至,气自为之。夫天地不能为,亦不能知也。腹中有寒,腹中疾痛,人不使也,气自为之。夫天地之间,犹人背腹之中也,谓天为灾变,凡诸怪异之类,无大小厚薄,皆天所为乎?(同上)
[原文]
(12)且夫天者,气邪?体也①?如气乎?云烟无异,安得柱而折之?女娲以石补之,是体也,如审然,天乃至石之类也②。(《论衡》《谈天篇》)
[注释]
①“气邪”的“邪”字即“耶”宇。“气邪?体也?”都是疑问语句。
②《史记》《补三皇本纪》云:“共工氏与祝融氏战,不胜而怒,头触不周山崩,天柱折,地维缺,女娲氏乃炼五色石以补天,断鳖足以立四极。”又《淮南子》《览冥》云:“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复,地不周载,于是女娲氏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鳖足以立四极。”“如气乎?云烟无异,安得柱而折之”,谓如果天是气,那就和云烟一样,怎能用柱子来支撑它?又如何能谈到柱子被折断呢?“女娲以石补之,是体也,如审然,天乃玉石之类也”,即谓女娲氏用五色石补天,那天就是实体了,如果确是这样,那天就象玉石之属了。
[原文]
(13)含气之类,无有不长。天地,含气之自然也①,从始立以来,年岁甚多,则天地相去广狭远近,不可复计②,儒书之言,殆有所见③。(同上)
[注释]
①谓凡包含在大气之中的东西,没有不会生长的;天地是包含着大气而自然存在的。
②谓天地从开始以来,年代很多,天与地相距离的广狭远近,很难计算。
③“殆有所见”,即谓儒书所说,可能有所根据。
[原文]
(14)儒者曰:“天,气也,故其去人不远;人有是非,阴为德害①,天辄知之,又辄应之,近人之效也②。”如实论之,天体非气也,人生于天,何嫌天无气,犹有体在上,与人相远③。(同上)
[注释]
①“阴为德害”,谓暗地里作了好事或坏事。
②“近人之效也”,谓这就是天和人距离很近的明证。
③“人生于天,何嫌天无气,犹有体在上,与人相远。”谓人禀受天气而生,如何能说天没有气呢?实则气体在上,与人距离得很远罢了!
[原文]
(15)论灾异,谓古之人君为政失道,天用灾异谴告之也。……曰:此疑也。夫国之有灾异也,犹家人之有变怪也。有灾异,谓天谴人君,有变怪,天复谴告家人乎?家人既明,人之身中,亦将可以喻,身中病,犹天有灾异也。血脉不调,人生疾病,风气不和,岁生灾异。灾异谓天谴告国政,疾病天复谴告人乎?(《论衡》《谴告篇》)
[原文]
(16)夫天道,自然也,无为。如谴告人,是有为,非自然也。黄老之家,论说天道,得其实矣。(同上)
[原文]
(17)世谓“死人为鬼①,有知,能害人。”试以物类验之,死人不为鬼②,无知,不能害人,何以验之?验之以物。(《论衡》《论死篇》)
[注释]
①“死人为鬼”,应作为“人死为鬼”。
②同上。
[原文]
(18)人,物也,物,亦物也,物死不为鬼,人死何独能为鬼?世能别人物不能为鬼,则为鬼不为鬼尚难分明,如不能别,则亦无以知其能为鬼也。人之所以生者,精气也,死而精气灭。能为精气者,血脉也,人死血脉竭,竭而精气灭,灭而形体朽,朽而成灰土,何用为鬼?……朽则消亡,荒忽不见,故谓之鬼神。人见鬼神之形,故非死人之精也,何则?鬼神,荒忽不见之名也。人死精神升天,骸骨归土,故谓之鬼。鬼者,归也,神者,荒忽无形者也。(同上)
[注释]
“精气也”,谓人所以能生活,全靠精气。这里所谓精气,就是存在于人体内的一种血气的力量,人依靠它来维持生命。
[原文]
(19)今人死,皮毛朽败,虽精气尚在,神安能复假此形而以行见乎?夫死人不能假生人之形以见,犹生人不能假死人之魂以亡矣①。(同上)
[注释]
“亡”,说文:“从入从”,“鞨”音隐,隐藏的意思。“夫死人不能假生人之形以见,犹生人不能假死人之魂以亡矣”,谓死人不能假借生人的形体而出现,就象活人不能假借死人的魂去隐匿一样。
[原文]
(20)人之兵死也①,世言其血为磷,血者,生时之精气也。人夜行见磷,不象人形,浑沌积聚,若火光之状②。磷,死人之血也,其形不类生人之血也;其形不类生人之(血)(形),精气去人,何故象人之休?(同上)
[注释]
①“人之兵死也”,指死于兵器。
②“浑沌积聚,若火光之状”,谓人夜行时看到磷火,并不是人的样子,而是隐隐约约地积聚在一起,象火光一样。
[原文]
(21)夫死人不能为鬼,则别亦无所知矣①。何以验之?以未生之时无所知也。人未生在元气之中,既死复归元气,元气荒忽,人气在其中②。人未生无所知,其死归无知之本,何能有知乎?(同上)
[注释]
①“夫死人不能为鬼,则亦无所知矣”,谓死人之所以不能为鬼,因为它已无知觉。
②“元气荒忽,人气在其中”,“荒忽”即“恍惚”,谓元气是恍恍惚惚的,人的气就在里面。
[原文]
(22)形须气而成,气须形而知,天下无独燃之火,世间安得有无体独知之精。人之死也,其犹梦也①;梦者,殄之次也②;殄者,死之比也,人殄不悟则死矣。案人殄复悟,死从来者③,与梦相似,然则梦、殄、死,一实也,人梦不能知觉时所作④,犹死不能识生时所为矣。(同上)
[注释]
①“梦”有睡眠无知的意思。
②“殄”音,说文:“尽也,绝也。”有昏迷不醒的意思。
③“案人殄复悟,死从来者,与梦相似”,“死从来者”,应作“死复来者”,谓按照我们看来,人昏迷又醒过来,死去又再活过来,都和做梦一样。
④“人梦不能知觉时所作”,谓人在梦时,不能知道在觉醒时的所作所为。
[原文]
(23)人之死,犹火之灭也,火灭而燿不照①,人死而知不惠②,二者宜同一实,论者犹谓死(者)有知,惑也!人病且死,与火之且灭何以异?火灭光消而烛在,人死精亡而形存,谓人死有知,是谓火灭复有光也。(同上)
[注释]
①“楩”音耀,“光也”,即火焰。
②“人死而知不惠”,即谓人死后知觉也就消失了。
[原文]
(24)凡天地之间有鬼,非人死精神为之也,皆人思念存想之所致也。致之何由?由于疾病,人病则忧惧,忧惧见鬼出;凡人不病则不畏俱。故得病寝衽,畏惧鬼至,畏惧则存想,存想则目虚见。(《论衡》《订鬼篇》)
[原文]
(25)有血脉之类,无有不生,生无不死;以其生故知其死也。天地不生故不死,阴阳不生故不死。死者生之效,生者死之验也。夫有始者必有终,有终者必有始,唯无终始者,乃长生不死。人之生,其犹水也。水凝而为冰,气积而为人;冰极一冬而释,人竟百岁而死。人可令不死,冰可令不释乎?(《论衡》《道虚篇》)
[解读]
王充基本上是用唯物主义观点来解释天的。首先,他认为“气”发于天地之自然,是一切物质的基础,也就是物质世界的基本要素;世间万物的发生,是一种自然现象,由天地间阴阳二气合并自然而然产生的,即所谓“天之行也,施气自然也,施气则万物自生,”“天地合气,万物自生,犹夫妇合气,子自生矣;”“天地合气,故能生万物。”并且进而说明天的自然无为,并无耳目感官和做工作的手,不能有意识地来创造万物。王充以创造性的理论驳斥了“天地故生人”,“故生万物”的说法,从而否定天为有意志的天。其次,他既然否定了有意志的天,肯定天是无知无为的,凡一切自然灾害的发生,都是一种自然现象,根本谈不到是对人的“谴告”,所以说“灾变时至,气自为之。夫天地不能为,亦不能知也”。东汉议纬学说盛行时代,造出各种各样迷信传说。王充在《论衡》中写出专论十余篇,驳斥了这种迷信。他还进一步揭露当时这种“谴告”迷信思想的社会根源,是由于统治阶级内部发生矛盾,时相争夺,因而造出无稽谣言以迷惑群众,互相欺骗。他说:“末世衰微,上下相非,灾异时至,则造谴告之言矣。”王充在当时能针对统治阶级所支持的谶纬神学思想,大胆地进行坚决斗争,这种勇气是难能可贵的。又次,关于人的生死问题,王充也肃清了许多迷信思想。世人以为“人死为鬼,有知,能害人”,他认为“人,物也,物,亦物也,物死不为鬼,人死何故独能为鬼?”“人之所以生者,精气也,死而精气灭。能为精气者,血脉也,人死血脉竭,竭而精气灭,灭而形体朽,朽而成灰土,何用为鬼?”并且认为人禀受阴阳二气而生,死则复归为气,所谓“阴阳之气凝而为人,年终寿尽,死还为气”,人和万物一样,生死都是阴阳二气的凝聚和离散。他说,人死形体既朽,精神也就消亡,再也不能有知,“人之死,犹火之灭也”。“人病且死,与火之且灭何以异?火灭光消而烛在,人死精亡而形存;谓人死有知,是谓火灭复有光也。”王充的结论是:“天下无独燃之火,世间安得有无体独知之精”,这种卓越的论断,驳斥了唯心主义迷信虚妄的说法,重新解释了自然现象,树立起无神论的科学观点。他的唯物主义思想,在中国古代哲学史上确实写下了极其光辉的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