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论人性和环境与教育的作用

(二)关于论人性和环境与教育的作用

[原文]

(1)实则人性有善有恶,犹人才有高有下也,高不可下,下不可高。谓性无善恶,是谓人才无高下也。禀性受命,同一实也;命有贵贱,性有善恶;谓性无善恶,是谓人命无贵贱也。(《论衡》《本性篇》

[原文]

(2)九州田土之性,善恶不均,故有黄、赤、黑之别,上中下之差;水潦不同,故有清浊之流,东西南北之趋。人禀天地之性,怀五常之气,或仁或义,性术乖也;动作趋翔,或重或轻,性识诡也;面色或白或黑,身形或长或短,至老极死,不可变易,天性然也。(同上)

[注释]

①“黄赤黑”即指土有黄士、赤土、黑土之差异。

②“上中下”,即指土有上等、中等、下等的区别。

③“五常”一说指“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一说指“仁、义、礼、智、信。”

④“乖”和“诡”,都作异字解。

⑤(同上)

[原文]

(3)余固以孟轲言人性善者,中人以上者也;孙卿言人性恶者,中人以下者也;杨雄言人性善恶混者,中人也。若反经合道,则可以为教,尽性之理则未也。(同上)

[原文]

(4)……亦有三性:有正、有随、有遭。正者,禀五常之性也;随者,随父母之性(也);遭者,遭得恶物象之故也。故妊妇食兔,子生缺唇,……(《论衡》《命义篇》

[原文]

(5)论人之性,定有善有恶。其善者,固自善矣;其恶者,故可教告率勉,使之为善。凡人君父审观臣子之性,善则养育劝率,无令近恶;(近)恶则辅保禁防,令渐于善。善渐于恶,恶化于善,成为性行(《论衡》《率性篇》

[注释]

①“恶则辅保禁防”,“恶”字上应有“近”学。

②“渐”,浸也,染也。

③“化”即默化的意思。

[原文]

(6)子初生,意于善终以善,初生意于恶终以恶。(同上)

[注释]

“子初生”,即指孩子在十五岁上学年龄的时候。在“初生”时,如果立志为善,结果必然是善的;如果立志为恶,结果也必然是恶的。

[原文]

(7)《传》言:“譬犹练丝,染之蓝则青,染之丹则赤。”十五之子,其犹丝也,其有所渐化为善恶,犹蓝丹之染练丝,使之为青赤也,青赤一成,真色无异。是故杨子哭歧道,墨子哭练丝也,盖伤离本,不可复变也。人之性善可变为恶,恶可变为善,犹此类也。蓬生麻间,不扶自直;白纱入缁,不练自黑。彼蓬之性不直,纱之质不黑,麻扶缁染,使之直黑。夫人之性犹蓬纱也,在所渐染而善恶变矣。(同上)

[注释]

①“杨子哭歧道”,谓杨朱遇到分岔的道路,便悲痛地哭着。

②“墨子哭练丝”,谓墨翟看到白丝受染,也便会哭起来。

③“盖伤离本,不可复变也”,谓杨朱、墨翟悲伤它们离开本性以后,再也下能改变了,所以这样伤感。

④“缁”,即缁黑色的泥土。

[原文]

(8)夫肥沃硗㶟,土地之本性也。肥而沃者性美,树稼丰茂;硗而㶟者性恶,深根细锄,厚加粪壤,勉致人功,以助地力,其树稼与彼肥沃者相似类也。地之高下亦如此焉,以䦆锸凿地,以埤增下,则其下与高者齐;如复增䦆锸,则夫下者不徒齐者也,反更为高,而其高者反为下,使人之性有善有恶,彼地有高有下,勉致其教令之善,则将(与)善者同之矣;善以化渥,酿其教令,变更为善,善则且更宜反过于往善,犹下地增加䦆锸,更崇于高地也。(同上)

[注释]

①“沃”,柔也。“硗”音敲,瘠土也。薄田曰硗。“㶟”音角,瘠薄也。

②“树稼”,栽种农作物。

③“䦆”音矍,“锸”音插,都是农具之一,用以插土翻泥的。

④“埤”音卑,增也,厚也。

⑤“则将善者同之身,应作为“则将与善者同之矣。”

⑥“渥”音握,沾润也。“化渥”,犹言起同化的作用。

[原文]

(9)今夫性恶之人,使与性善者同类乎?可率勉之,令其为善;使之异类乎?亦可令与道人之所铸玉,随侯之所作珠,人之所摩刀剑钩月焉,教导以学,渐渍以德,亦将日有仁义之操。(同上)

[注释]

①“道人之所铸玉”,即指上文所说的有法术的人,用火来锻炼各种矿石,使它成为五色的玉,光彩与真的一样。

②“随侯之所作珠”,也是指上文所说的古时随侯用药品制成一种珠子,光彩得象真珠一样。

③“人之所摩刀剑钩月焉”,“钩月”即“锋口”,即谓有人试用刀和剑的蜂口,磨得很光亮,放在太阳光中,便会生火。

[原文]

(10)凡含血气者,教之所以异化也,三苗之民,或贤或不肖,尧、舞齐之,恩教加也。楚、越之人,处庄岳之间,经历岁月,变为舒缓,风俗移也。故曰:“齐舒缓,秦慢易,楚促急,燕戆投。”以庄岳言之,四国之民,更相出入,久居单处,性必变易。(同上)

[注释]

①“教之所以异化也”,谓教育可以使他们发生不同的变化。

②“三苗”是指古时的苗民。《书经》《舜典》:“窜三苗于三危。”《史记》《夏本纪》注:“《神异经》:‘西荒中有人焉,面目手足皆人形,而胳下有翼不能飞,为人饕餮淫逸无理,名曰苗民’”。

③“楚、越”,二国名。“庄岳”,齐国街里名。

[原文]

(11)夫性恶者,心比木石;木石犹为人用,况非木石!在君子之迹,庶几可见。(同上)

[原文]

(12)人受五常,含五脏,皆具于身。禀之泊少,故其操行不及善人,犹(酒)或厚或泊也;非厚与泊殊其酿也,麴蘖多少使之然也。是故酒之泊厚,同一麴蘖,人之善恶,共一元气;气有多少,故性有贤愚。(同上)

[注释]

①“五常”,注见前。“五脏”即指心、肝、脾、肺、肾。

②“泊”郎薄的意思。

③麴蘖,即用以发酵的酒母。

[原文]

(13)魏之行田百亩,邺独二百,西门豹灌以漳水,成为膏腴,则亩收一锺。夫人之质犹邺田,道教犹漳水也,患不能化,不患人性之难率也。(同上)

[注释]

①据《汉书》《沟洫志》所载,魏国分配土地的方案,是每夫授田百亩,而邺地因土质太坏,改为每夫授二百亩。

②西门豹利用漳河的水来灌溉,变瘠土为肥田,每亩的产量可达到十斛。

③人的性质好比邺田的土质,教育好比漳水,不怕人性不能改善,只怕不加感化。

[解读]

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人性问题与人的社会关系和阶级本质有密切的联系。在阶级社会中,如果离开了阶级性,抽象地来谈人性,根本得不到彻底的解决。王充的论人性还未能超越前儒论性善恶的范围,因而仍不免陷入唯心主义。他以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去驳斥并否定有意志的天,是绝对正确的,但他用人的自然本质去判断人的社会本质,就不能不发生错误。他认为人性所以有善恶的区别,是由于先天禀气的厚薄多少,所谓“人之善恶,共一元气,气有多少,故性有贤愚”;(《论衡》《率性篇》)又进一步把人性与命同样看待,认为命有“正命”、“随命”、“遭命”的不同,从而说性亦有“正性”、“随性”、“遭性”的区别,“性自有善恶,命自有吉凶”,性的善恶和命一样可由“骨相”上显露出来。(《论衡》《命义篇》《骨相篇》)王充这种人性论与他的“命定论”,同样地陷入了唯心主义的泥坑,是极不正确的。这是王充整个唯物主义思想学说中的一大弱点。

但是他在人性论中也还有些进步的方面。他认为人性虽有善恶,但仍可由环境和教育去改变。他举出许多事例来作证明,如练丝“使之为青赤”,“蓬生麻间,不扶自直,白纱入缁,不练自黑”,“楚、越之人,处庄岳之间,经历岁月,变为舒缓,风俗移也”,“孟母之徙宅,盖得其验”,(同上《率性篇》)都是说明环境对于人性的改变有重要的作用。他又以土地的高下来作譬喻,认为人可把低地倍增而与高地相等,并且还可使下者反为高,高者反为下,这也是说明教育能改变人性,有其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