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观的“存在论”意义
对本质直观的理解的困难多是源自基于“自然态度”的所谓“认识论成见”。而作为对“认识”加以澄清反思的现象学,作为要完成近代哲学最隐秘的理想的现象学,胡塞尔的本质直观学说不仅针对着具有很多心理主义因素的经验主义,更多地还是要完成作为经验论和唯理论之集大成者的康德的夙愿。“思维无直观则空,直观无思维则盲”,二者的结合是康德先验哲学的主题,也是难题。正是针对康德,胡塞尔才称:
只有将范畴行为立义为直观,在思维与直观之间的关系——至今为止,任何一个认识批判都没有能对这个关系作出可以使人忍受的澄清——才能得到透视,从而认识的本质和成效才能得到理解。 (65)
对此,德布尔的评论是:
本质直观学说使他能够在维护先天判断的同时又保持对直观原则的忠实。 (66)
对胡塞尔来说,先天综合判断只是一个在历史上和系统上都先于先验构成理论的世俗问题……康德仍然处于前先验性的立场。他没有看透“自然态度”。 (67)
我们知道,关于“一般之物”,胡塞尔的观点是:一方面,概念不是基于感性的抽象,不是心理构成物;另一方面,“我们可以将那种柏拉图化的实在论看做是早已完结了的东西置而不论” (68) 。因为二者都是把本质实在化了:前者(如洛克)是将其实在化在意识之中,而后者是将其实在化在意识之外。胡塞尔认为本质是一种观念形态(an ideality),而不是一种实在形态(a reality)。芬克也一再提醒人们注意,在胡塞尔的著作中从来没有柏拉图的实在论,甚至在《逻辑研究》中也没有。 (69) 看样子,只有从经验主义甚至康德哲学中走出来,并借助于所谓“先验的还原”才能去真正理解“本质直观”。
实际上,理解本质直观的关键是要领会体现在胡塞尔所公开发表的成熟著作中的那种更为根本的“构成”原则,“构成问题存于另一哲学平面上,在此意义上它比‘诸原则的原则’或直观原则更根本” (70) 。当然,这并不容易,正如利科所言:“毫无疑问,将直观整合到构成之中是现象学哲学中最费解的问题” (71) 。或许,利科的话最为到位:“实际上我相信,如果能理解世界构成不是一种形式的合法性,而是先验主体的看的给予,人们就能理解胡塞尔了。” (72) 确实,贯穿胡塞尔一生思想的、具有支配地位的直观本身就是“原初”“给予的”。实际上,早在所谓“转向”时期的代表作——实际上更“包含着对《逻辑研究》之方法论起点的更加广泛的反省……对该书所断定的内容进行辩护……(并)在一定程度上阐明了我们在阅读《逻辑研究》时所必须依据的那个结构” (73) 的——《现象学的观念》(习称《小观念》)中,胡塞尔就已经明确指出:“我们认为被给予性就是:对象在认识中构造自身。” (74) 《小观念》的编者比梅尔甚至认为构成这部著作的五个讲稿的“根本意图正是在于构造的思想,即:‘对象’的任何一种基本形式都具有现象学所必须研究的特别构造” (75) 。利科也认为此书在“第五讲”就“能够达到构成的主题,这个主题对于他(胡塞尔)来说永远标志着对怀疑论的胜利本身” (76) 。
说到这里,就涉及对胡塞尔现象学的整体或胡塞尔自身思想发展的理解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众说纷纭。 (77) 在此,我们采用利科在《观念Ⅰ》法译本“导言”中所持的立场,即“我们将依赖它来试图阐明……悬而未决的问题” (78) ,这个“它”就是芬克在1933年发表于《康德研究》上的《当代批判中的胡塞尔现象学哲学》一文。由于被胡塞尔本人以最明确的方式在“前言”中加以认可,此文历来被赋予与胡塞尔本人的自我解释以同等的地位。 (79) 在这篇著名的文章中,针对新康德主义者等批评所认为的从《逻辑研究》的客观主义和本体论主义(ontologism)到《观念》的唯心主义先验哲学有一个断裂的指责,芬克指出问题的关键在于:
对《逻辑研究》的一种真正洞察性的和彻底的理解,必须要以现象学的先验哲学的核心洞见为前提……只有依据《观念》才能抓住《逻辑研究》的哲学目标中最主要的意图和指向。 (80)
我们知道,相比于《逻辑研究》,《观念Ⅰ》的进展在于一种彻底的现象学还原,悬搁掉的是包括“我们的”意识在内的全部实在。这里尤其是对作为统觉的自我的排除,即不仅是悬搁,更是——或者说悬搁就是——去看透它,意识到它仅仅是一个幻象 (81) ,由此还原到“有其自身的存在,出于其绝对的、独特的本质,能够保持自身不受到现象学悬搁的影响”的先验意识;再“将一切自身呈现之物都视为所予物”,尔后,一切被现象学还原所洗去的东西,便又以真正明显的方式被给予了。这样,在《逻辑研究》中作为“一种绝望的解决办法,表现着某种听之任之的态度”的“悬搁”,在《观念》中又使万物“以一种经过净化的方式再次回到现象学的领域中来”。 (82) 于是,在 Noesis⁃Noema的结构中,出现了一种全新的存在论,“对于胡塞尔,先验意识始终是存在的惟一基础” (83) 。在这个转变中,“存在在意识中的消融”才是先验还原的核心要义。也就是说,在胡塞尔那里,真正的哲学命题不是“构造与意向性的结合”,而是存在论意义上的设定(Setzung)问题,当然,其表现都正是先验还原的“不设定”的彻底性。从这个立场上看,在现象学-心理学家那里仍然有“在暗中保持它的有效性的世界信仰”,在纯粹意识领域中始终也只是“作为实在世界的一个抽象方法析出的层次”。一句话,就是前者还在经验领域中。先验还原就是要把世界信仰悬搁掉,还原到真正纯粹(即先验)的意识;而这种彻底的不设定在进行的同时(或者其目的)恰恰就是要全面设定,在一个本质的(即真实的)世界中重现诸有的存在。有此基础,本质直观的本真结构才焕然全出。
康德哲学、新康德主义(甚至包括海德格尔的早期,当他还更多地滞绊于此在时,即使讲的已是意蕴世界的发现)都是立足于事实性和有限性,胡塞尔的先验哲学则“把世界的起源当做决定性的问题” (84) 。被胡塞尔当做其哲学代言人的芬克在几十年后的感触或许可以揭示其师一生的宗旨:
他的具有决定性的哲学思想是“现象学还原”的自由行动……进而赢得了一个新的研究领域,即关于起源的领域。这起码是胡塞尔孜孜以求的目标。 (85)
对于胡塞尔,“回到事物本身”就是要“在事物‘自身’中,即在它们的本质中把握它们” (86) 。于是,“胡塞尔意义上的现象学还原的革命性力量就在于,在还原的实施过程中,一切众所周知的存在与认识的关系被‘倒转过来了’。认识活动表现为一种创造性的力量,是它让实存存在的” (87) 。这确实是一场“思想方式的革命” (88) 。可以说,正是这种在“起源”处的所谓“直观”,直接为海德格尔“存在论”的基本方法“形式指引”奠定了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