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意识:被动综合与反思

第四节 时间意识:被动综合与反思

对于作为绝对主体性的时间之流,胡塞尔的矛盾——或许正是由此显示出其主体性之创生和其方法论之根基——在于:既把这条时间流当做前自我的或使自我得以生发的绝对构造(absolute constituting),又认为这种时间流有形式上的结构(即“活生生的当下”),并且正是绝对意识进行本质直观后的发现,即被构造的(constituted)。于是,本来作为方法论基础的现象学自我(实际上,即便是这种自我,其本身也还有发生的问题),同时又成为这种绝对的时间之流的基础,或使其得以显现的条件、前提和预设。而后者本来已经是在“向某某显示”意义上的在场(的形式结构),却又成为所有在场的东西得以存在的根据。这样的矛盾在胡塞尔的现象学中极其突出地表现在所谓“充实”意义上的“构造”这个宗旨上。在上文,我们已经从直观明见性入手,简要地说明了胡塞尔现象学的构造本性,以及自我在“意义世界”和“他人”的构造中的方法论和存在论上的基础地位,并且力图阐明在“现象学自我”问题域中“内在的超越”和“绝对的时间意识流”之间的悖结。现在,我们可以说,这个悖结就集中表现在时间-意识的被动综合的功能及其阐释上。这是胡塞尔向发生现象学过渡的原因,也是他后期的主题之一。下面,我们就探究在隐晦之处的时间意识以及常常有可能成为盲点的现象学的方法论基础中的时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