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根基的时间性
对于胡塞尔与海德格尔的关系,Poeggeler 曾有这样的总结:
海德格尔用此在代替了胡塞尔的先验自我。此在不是那个构建了所有的存在者而自身却没有任何一个存在者特征的自我。相反,它的存在的意义是被主动地确定为“实际的生存”,从而与所有其他的存在者区分开来了。 (70)
1927年为《大英百科全书》撰写词条时,胡塞尔和海德格尔那次著名的分歧就主要集中在先验自我以及(依胡塞尔)建基于先验自我之上的世界的存在问题(依海德格尔)即一般的存在问题上。但是,实际上,胡塞尔的先验自我并不是空洞的形式,海德格尔的此在也并非事实性的存在者,二者的根基都在于时间性,都以其绽出(Ekstase)结构作为意识或此在的存在形式,对“将来”和“当下”概念都有精深而实际上脉络相通的描述,只是因旨趣迥异而有各自的问题域和各自的世界。或许,真正的哲学家都有各自的世界,其差异如同范式之不可通约,但其神脉之关联又孕育或共生于他们共属的民族-客观精神。
在《我进入现象学之路》一文中,海德格尔自认为他对现象学的理解来自《大观念》,“即先验的主体性通过现象学成功地进入了更为源始和普遍的可规定性之中” (71) 。至于一开始就一直迷惑着他,让他迷惑于“自称为‘现象学’的运思程序是如何进行的” (72) 《逻辑研究》,海德格尔则是直到亲身体验了胡塞尔本人亲自进行的“现象学的‘看’”的逐步训练后,才对其逐步了解的,以至于可以主持高年级学生的《逻辑研究》讨论。而在此“了解”发生的同时,海德格尔就走上了他自己的现象学之途,即一方面把现象学理解为自身显现,另一方面则发觉现象学并非空前的独创,其旨趣早已蕴涵于整个希腊哲学。 (73) 从海德格尔的观点看,作为现象学主题的“事情本身”不再是胡塞尔的“意识和意识的对象性”,而是“在无蔽和遮蔽中的存在者的存在”;现象学的核心观点“意向性”也不再只是意识的结构,而是此在与世界的原初关联。于是,对海德格尔来说,“意向性”的意义在于,在“现象上”,即在“体验中”,自我与世界是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一同给出的,就“如同”在胡塞尔那里意识与其对象集中体现在noesis和noema一体关系上的一同给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