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意向性的原印象与感性-时间
作为胡塞尔和海德格尔的学生、又更是一代原创性哲学家的列维纳斯对现象学的理解和发展是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历程的,在本书的论域内,可以简单地说,直到1964年左右——在1959年的几篇文章中还认为意向性仅仅意味着对理性的固执,是有待批评的——列维纳斯才真正发展出了现象学意义上的历时性的时间概念,并把感性作为意向性的非意向性来源,开始扩展意向性,就是说,开始有自己的时间性观念并以之为基础正面阐述意向性。1965年发表的《意向性与感性》 (157) 一文就是这方面的集中表述。
如众家所论,列维纳斯是以罗森茨威格(Rosenzweig)的仁慈和正义(或犹太教本身的“来自高处的呼唤和应答”)补充了胡塞尔的现象学,因为先验主体性不可能打破它自身奠基其上的“境域”,而打破这个境域或介入它的边界才正是列维纳斯的“伦理-关系”的本性。但在这里,我们同时又看到,列维纳斯恰恰又是以胡塞尔式的对意向性分析的描述展开了对与原素的感性接触的论述。当然,意向性分析在列维纳斯这里仍是对具体性的探究,但其已经是对不可还原到自我的关系或亲近的描述。对于以意向性分析为核心的现象学方法,列维纳斯在80年代的谈话中说得很明确:
现象学方法使我们能够在我们活生生的体验中发现“意义” (158) ;它把意识揭示为始终与在它本身之外的对象、异己的东西等保持接触的一种意向性……现象学可以使意识理解自身的主旨、反思自身并因此发现其意向性的所有隐蔽的或被忽视的境域……可以说现象学就是一种使我们了解我们在世界中的位置的路径,这是一种自身思义(a sich besinnen),使得意义在生活世界中的起源得以恢复。 (159)
简单地说就是,作为意向分析的方法,现象学使我们坐实在具体的生活之中,使我们真正地朝向“事物本身”。当然,这已经是法国现象学家基于海德格尔的存在论,但又与其不同的、颇有感性特色的对胡塞尔意向性的一路理解了。 (160) 实际上,《意向性与感性》一文就是从把意向性看作一种“解放”,认为它“贡献了一种‘从自身中走出去’的新观念”开始展开的。这是该文在开篇就立论的三个观点中的第一个。第二个是指出胡塞尔意向性中的唯心主义:“如果说唯心主义早已就在意向性之中了,那是因为意向性从一开始就被设想为是意指一个理想的客体的。” (161) 第三个是强调“现象学所有被遗忘的视域以及这些视域的复活” (162) 。第一和第三点是列维纳斯的现象学哲学所承继并发扬了的,而第二点是列维纳斯要突破的。
列维纳斯的这篇文章也是讨论胡塞尔的原素之谜的确定性(positivity)的少数作品之一。简单地说就是,“原素-形式”关系并没有穷尽感性的可能性。感性(sensation)、原素(hyle)和原印象(Ur⁃impression)都源于 the sensuous,胡塞尔称其为原感性(Ursinnlichkeit)以与第二感性相对,前者没有理性的任何沉淀,后者则是从理性的一种生产性中生发的。胡塞尔还明确指出,接受性是先于被给予性的,而且二者也是不一致的,原感性在经验中的那种被给予性只是已经过去的那些东西的一个线索而已。 (163) 这正是 the sensuous 的悖论性的双重特征:一方面已经是关系性的原素(hyle),另一方面却是早已过去了的东西。列维纳斯的“踪迹”一词就是用来表示这种双重特征的。 (164) 而对这种已经过去的东西的描述又必须依靠对时间和生成的现象学反思。列维纳斯的正面立论从此开始。
不过,我们先要明确列维纳斯这种立论的两个基础或背景。
首先,是列维纳斯对于现象学时间的基本看法。列维纳斯很明确:
时间意识(consciousness of time)不是对时间的反思,而是时间化自身(temporalization itself)。 (165)
胡塞尔把这种 flux即感性自身的意义化(the sensing of sensation itself)叫做“绝对的主体性”,它在比客体化意向性更深的层面上,先行于语言……这种flux不再有任何的建构,它是所有建构和观念化(真实化,idealization)的条件……时间意识也就是意识时间。 (166)
可以说,列维纳斯是赞同胡塞尔关于内时间意识具有原被动的综合功能的说法的,列维纳斯的起点或所接续的端点是以《经验与判断》为代表的后期胡塞尔的前述谓经验理论,或者说,在列维纳斯视域中的是从此前述谓经验(即反思前,并使反思得以可能的时间-意识的自身原综合)所反观到的胡塞尔的整个现象学。
其次,是列维纳斯对作为反思基础的自身意识的领会。“(意识)行为在时间中延展着,而关于(这种在时间中延展着的)意向的时间性实在又有一种意识” (167) ,这是一种对意识的意识,就是说,意识不仅使客体向我们呈现,也使其自身向自身呈现,列维纳斯把它们分别称作“被感觉的”和“被体验的”,“‘体验’表明了意识内容与自身的一种前反思的关系……这是一种非对象化的对自身的意识到,它体验它自己,它就是 Erlebnis” (168) 。这种“体验”实际上就是萨特意义上的“自身意识”,它不仅指那种伴随性的对进行着的意识的意识,甚至就是先验意识的全部,即胡塞尔所说的“在原意识中被意识到的原初河流” (169) 。胡塞尔正是以此保证了反思的可能性。因为事实上,意识的“每一个‘内容’”都可以“被原意识到”,而且是“自身地和必然地”被原意识到,而若如此则就已经具有现象学的“明见性”,即“亲身显现”了。不过,与胡塞尔的这种目的在于从方法论上避免无限后退、保证反思自身的合法性的立场不同的是,列维纳斯要挖掘这种“体验”中不那么具有现象学明见性或就是非意向性的东西。实际上,这也成为列维纳斯从胡塞尔现象学内部进行突破的一个引爆点。所以,当发现这种“体验”也适用于没有任何意向性内容或非意向性的内容的意识,因此就可以说“存在一些没有意识到任何东西的意识状态” (170) 时,列维纳斯非常兴奋(行文到此处用了一个感叹号)。 (171) 另外,在对胡塞尔的著作作出以对象性(化)意识分析为主的基本判定时,列维纳斯还敏锐地发现,实际上,在胡塞尔那里,这类对象化意识常常有方法论的自身奠基功能,不仅是经常自主地呈现并被分析的,甚至早在《逻辑研究》时就被赋予了“保证”直观充实的功能。 (172)
正是在这两个基础或背景之上,列维纳斯自信地从对最基本的感性直观的意向分析开始了他的立论。立论中的一个核心要点在于,对于不仅是“一条感性原素的时间之流”,“也是一个被体验的在场”的意识中的原素内容,列维纳斯认为胡塞尔的思想是有内在矛盾的。一方面,胡塞尔认为,作为心理材料要素,这些原素内容(hyletic contents)不同于超越意向所朝向的客体的性质,因为后者已经是被意向性赋予“客体”意义了,而前者只是后者的一种“射映”(Abschattung,列维纳斯这里意外地把本属于意向性内容本身的射映分离出去);另一方面,为了保证意向性能够达及源始的、有血有肉的存在,胡塞尔又认为此二者之间是有相似性的,并且只是由于这种与客体相似的被体验的感性内容,客体才得以呈现。胡塞尔甚至还由此在“被体验的内容”和“在其中被反思到的东西”之间进行类比。
但是,感性材料毕竟不是客体方面的特性,不是一种加以解释就可以成型的粗坯[仿佛康德知性综合对感性材料(sensible given)的塑形],而是属于被体验这一面的。这里的关键在于,列维纳斯把这种不属于对象性意识而又使之成为可能的感性,在关涉意向性的源始意味的意义上,等同于“作为所有意识之源泉的原印象” (173) 。实际上,胡塞尔自己也说过:“没有印象,也就没有意识。” (174) 但是问题的关键是对于这个位于源点接缝处的原印象,胡塞尔本人在将其整合进自己的先验主体性的时候遗留下了什么问题。列维纳斯的观点是,作为绝对主体性的意识之流实际上就是感性自身的意义呈现过程,它“比对象性意识要更深一层” (175) 。这已经是源始之流了,“它是所有建构和理想化的条件” (176) ,在其后没有任何思想或事件。这里有两层意思需要说明:(1) 按列维纳斯的说法,把滞留和前摄叫作意向性,就是把(观念性的)思想和(源始的事实性的)事件同一了 (177) 。因为本来是作为射映的感性,但其整体在其被体验的内在性中又是通过射映而得到的。当然,这是因由“一种内在而又特殊的意向性” (178) 。(2) 时间或时间意识的背后没有另外的时间,它们也不是从没有时间的点中生发的,这里直接涉及如何理解“既非(列维纳斯早期所强调的)将来,也非(其后期所更注重的)过去,而是原印象才是时间性的源泉”这个“一以贯之”的根本问题。简单地说,列维纳斯所强调的这个原印象点绝非在时间之“外”。当然,这个时间已经是列维纳斯意义上的时间了,而且,列维纳斯也反对意向结构的形式或时间意识的结构之类的“共时性”的形式。有意思的是,几乎是基于同样的缘由,海德格尔提出了“形式指引”的思想,而列维纳斯则是提出了“意识内的时间间距”之说,并由此形成其下文要引入的独特的“历时性”时间概念。 (179)
作为胡塞尔的学生,列维纳斯知道,从知识性的即客体的、理想化的意向性,到这种与时间本身的工作相同一的、原初的意向性的进展在胡塞尔那里早就实现了。列维纳斯所要做的就是在这种时间化的源始意识中进一步地挖掘。首先,“作为滞留的变式的记忆是第一个超越性” (180) 。列维纳斯认为,胡塞尔的《内时间意识现象学》中的这个基本观点,恰恰可以说明:在时间性即意向性中已经有了历时性。也就是说,在对于现象学而言是一同出现的“对象”和“感知”之间,我们发现了一种间距。 (181) 因为第一个超越性即第一个“对象”,恰恰就意味着“已经过去了”的“回忆”;而它作为滞留的变式,却是“老于”“滞留-原印象-前摄”的意向性本身。其次,实际上更关键的在于,那个“意识离开了它就什么都不是”的“原印象”,在由滞留-前摄之连接所构建的意识之流中——因为同所有被认识的对象一样,原印象也只有通过此射映才是可以感知的——已经不再与自身同一了;换句话说,原印象只有在与自身不同一的情况下才能构成意识之流。于是,只要认可对象与感知之间有着间距,那么这种转化、过渡、不同一就存在于时间性的根基之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列维纳斯把原印象叫作“最高意义上的非观念性” (182) 。实际上,列维纳斯认为,胡塞尔已经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把原印象称作“原创作”(Urzeugung),即从无到有的转变(即转变为向意识呈现的存在者)了,并且认为这就是“绝对的行为”。但是,胡塞尔仍然把它叫作主动性的“自发的发生”(genesis spontanea)。列维纳斯则明确地说:这种不能被任何连接、期望、统一性所充实的不可预见的原印象就是完全的被动性,是对刺入同一的他者的接受。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列维纳斯认为:“意向性的秘密就在时间之流的这种变式(modification)之中” (183) 。
这里的关键环节就是把原印象等同于感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列维纳斯说感性位于活生生的当下的发生性的基础之中,从而也在意向性本身的基础之中。实际上,列维纳斯认为,感性“在另外一个意义上扩大了主体的主体性” (184) 。胡塞尔在《观念Ⅱ》中把原印象界定为原初的感性(original sensations),表示的是它自身的“那儿”,是作为异物影响我的(affecting Ego as foreign),“这种非派生的原印象破碎为原感性,破裂为自我-行动和自我-触发” (185) 。对此原感性,列维纳斯极其赞赏,认为“在胡塞尔这里,原感性就是主体的源始的活动,运动和姿态就在主体的那个主体性之中” (186) 。这是因为,“主体不是静止不动的照相机的镜头,对于它来说所有的运动都只是对象……主体在其中运动的就是它要构建的空间” (187) 。列维纳斯很形象地说:“正是主体在空间中的行走建构了空间” (188) 。他把这种感性的事件(event)叫作“源始轨迹”(original iteration)。这里当然已经有了海德格尔和法国现象学存在主义的要素。但是,列维纳斯仍然还是把主题限制在胡塞尔意义上的现象学之内:一方面,他重新规定了“超越”的含义:“我们为什么不能在词源学的意义上理解超越这个词,即作为走过去、跨出去或一种步伐,而不要当作一种表象呢?……超越就是由原感性所产生的” (189) ,以至可以说,身体就“是最高意义上的超越的器官” (190) ;另一方面,他还是把原感性的这种奠基作用等同于原印象,“就像时间的建构是从原印象开始的一样:‘那个要去时间化的已经是被时间化了的’” (191) 。甚至,列维纳斯还把原印象作为胡塞尔的整个先验还原所要达成的目标,即所有意义的“起源”。当然,这已经是列维纳斯眼中的胡塞尔了。对此,列维纳斯也很清楚,这从这篇文章的最后对三个问题——“(先验)还原了的意识满足了对第一性的和中性的基础的要求了吗?从本性上说,‘原印象’难道不是被非我、被他者、被‘事实性’(facticity,海德格尔及存在主义用语——引者)所拥有吗?难道感性不正是对先验工作、对与起源一致的那种明见的在场的否定吗?” (192) ——的提问态度上已经充分表现出来了。
综观全文,我们发现,列维纳斯这里所讨论的感性的结构性功能已经不是意识内部的一种微调,而是直接关涉到主体性的边界问题。就是说,如果可以在现象学的范围内完成这种结构性的修复的话,意向性或主体性本身就可以得到保证;而如果不能,我们就会遭遇到一种不是内在于自身的意识。当然,胡塞尔也认为体验中的这些感性(the sensuous)成分实际上又是经由感性能力(sensibility)的被动性才能达及的非意向性的内容。但是,在静态的现象学分析中是不足以保持这种非意向性的,它要求的是一种对原印象意识的发生性分析。由此,时间性被导入。也正是由此,出现了一种“不可被还原的不在场”,异质性(alterity)出现了。但是,对于胡塞尔,这只构成他的先验唯心论的一个必须的步骤;而对于列维纳斯,以时间性展开原感性,却是其自身思想的一次重要深化。
列维纳斯的关键性主张在于,原印象先于滞留并且使滞留成为可能;可是当滞留作为变形了的原印象并由此构建了作为绝对主体性的意识之流的时候,原印象就因与所谓被给予不一致而成为不在场了。因此,一方面,原印象“是所有意识的起源”,也是所有存在的源头; (193) 另一方面,原印象本身成为无法回忆的过去,一个踪迹。这种“原印象”可以说就是对“感性”的时间性解释。而列维纳斯对此悖谬的诠解就构成了此文的最重要贡献,也是此文的核心要义。我们可以简述如下:在主体性的活生生的当下中完成的那种意向性只能恢复滞留中被建构的内容;而实际上是作为感性的原印象的变式的滞留仍然有着非意向性的内容,并且正是意向性的发生性源泉。从原印象到被建构的时间是单向的,前者构成了后者的条件。所以,一句话,感性位于意向性的源头。感性创生了主体性时间,但后者的出现恰恰把这种前被给予的东西完全隔离开来了,实际上,原印象也只有作为一种时间距离(temporal distance),其自身才能被展示出来。而“时间”,依照列维纳斯,恰恰就应该是描述这种隔离或差异的:感性是一种时间的鸿沟,而时间是从不在场到在场的桥梁。这就是意向性的源始结构中的神秘,“意向性中的神秘就在于它与时间之流的隔离或是时间之流的变式。意识是时间的老化,是对丢失的时间的研查” (194) 。这就是列维纳斯的作为体验的时间,一种历时性的意识,它包容了胡塞尔的主体性时间或是为其奠基。当列维纳斯说“意识时间就是时间意识” (195) 时,他既是说胡塞尔将时间与意识等同,即时间性就是绝对的主体性,也是说他自己的历时性时间也是一种历时性的、原素性的主体性。而且,实际上,列维纳斯也正是通过对胡塞尔的时间性意识分析的解读来生发和展开自己对异质性(alterity)的言说的。在胡塞尔那里,原印象本身就不是被主体创造的,而是自发生成的,但又是意识中不可分离的因素,“没有了原印象意识什么都不是”。列维纳斯就把这个叫作“同一中的他者”,认为这是一种由激进的被动性的关系所引发的活动,这种活动又生成性地为完成了的意向性构建了条件,它既不是主动综合,也非被动综合。因此,列维纳斯认为,正是胡塞尔在此打开了先验主体性的钙化结构,进而由此提出了一种“异质触发”的历时性的主体性。因为要使自身在场(self⁃presence),就必须跨越从感性到在场的观念那条时间鸿沟(这就是列维纳斯本人所说的时间)。实际上,也必须从此跨越(感性-时间),意识才成为可能。而这种跨越同时就使非我或他者变成了不在场,或仅仅是踪迹,一条原初的历时性的线索。简而言之,在非意向性的原印象意义上的感性-时间,正是意向性的可能性条件。可以说,正是由于彻底贯彻现象学的“面向实事本身”原则,此根基处的“同一-他者之佯谬”——具体地可以概括为“identity/separation佯谬”(即从感性到主体性的时间鸿沟)和“possession/obsession佯谬”(即主体性在其源点就被他者占据)——才得以呈现。所以,列维纳斯在他的第二本、实际也更具原创性的代表作《异于存在或在本质之外》的最后还是再次表明:“我们的分析是在胡塞尔的哲学精神中进行的……是一直忠诚于意向分析的。” (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