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维纳斯1964年前后的变化

一、 列维纳斯1964年前后的变化

1964年,德里达的著名批评《暴力与形而上学:论埃马纽埃尔·列维纳斯的思想》 (212) 发表,这篇文章是列维纳斯获得世界性声誉的起点和平台,从此,德里达和列维纳斯的关系也成为思想界尤其是后现代思潮中的一个焦点。 (213) 但是我们突出这个年份,不是因为是德里达导致了列维纳斯的转变 (214) ——早在 1961年,列维纳斯就开始了他自己思想的转变,1963年发表的不过是其中的一个阶段性成果的《他人的踪迹》就已经很难被德里达放进批评的对象中了(当然在时序上德里达也没有来得及将其考虑进来)——,而是想表明哲学家具有世界性声誉的契机恰恰是来源于其自身真正的原创性,因为正是在此时期,具体地可以说是从1961年到1967年,列维纳斯对自己的立场、表述、方法乃至概念的选择等一系列根本问题进行了全面的审省,最终得以完全摆脱海德格尔的“存在论气候”,完成了“作为第一哲学的伦理学”的异质性言说。这具体地体现在从《总体与无限》到《异于存在或在本质之外》的转变中。在《总体与无限》中,自我的同一性只是到最后才被质疑 (215) ,列维纳斯似乎担心质疑自我的同一性会消解对责任的强调和承担;而“替代”(substitution)概念——《异于存在或在本质之外》的核心——的提出就使得他者从一开始就处在了任何同一性的中心,从而彻底革命了“主体-选择-责任”的传统道德模式。简单地说,这是因为外在性有了自己的根基,并且它结构着我们的在场、我们的主体性。由此,他人就不再只是陌生人,外在性也不再只是存在的剩余(因为即使是满溢的超出也是基于存在)。于是,我们可以讨论邻居、亲近、社会和正义,他者不再是与实在现实相对应的那种虚幻的乌托邦。本书以为,这种革命之所以可能,其哲学向度上的基础就是在承认时间-意识或时间性是现象学根基的前提下,从将来,到过去,最后到当下,一步步兜底置换,原创性地另立了作为与他者的关系的感性时间。由此,全面超越意向性理论才有可能;进而,只有作为现象学才可能的存在论也才被真正摆脱。

《总体与无限》的中心议题是“异质性的课题化”(thematization of alterity),其现象学要义在于,首先将总体的意义回溯到它的视域 (216) ,并将表象性的意向性模式(通过 desire 和enjoyment)回溯到非表象的源泉 (217) ;然后,我们就会发现,面对面的关系就是这种终极境域 (218) ,就是“最充分意义上的”“经验” (219) ,这种经验的意味(sens)就是异质性或外在性。列维纳斯认为,这种外在性就是他人面容的“在场”,但是,这种“在场”对于所有对象化的意向性都是现象的剩余,也可以说,异质性就是多余的(excessive)在场——在将在场作为另类现象学的根基的意义上,列维纳斯甚至说:“面容就是一种活的在场(living⁃presence)” (220)

但是,到《异于存在或在本质之外》,面容就代表了所有在场的失败。它不再是现象,不再是超越的事件及其多余的意义,而是贫穷的不在场——踪迹(缺失,不在场)已经处于同一性(身份、人格)的核心。Drabinski认为,这种转变所利用的就是作为现象学根基的时间性的“活的当下”。 (221) 确实,列维纳斯这期间的文章表明,在其时间的起源处,意识就已经处在综合性时间和同时性之外了,换句话说,在时间和意识时间之内已经有了一种历时性,它对活的当下和整个在场都有组建和规界作用,概而言之,踪迹结构了在场。列维纳斯认为,这种踪迹借以结构在场的通道就是“谜”(enigma),通过“谜”,踪迹封闭了不可回忆性;而借由“被动性”,踪迹就在规界在场的东西与后来又在活的当下中到达自身的东西之间建立了联系。可以说,“谜”就是“踪迹”的意义,因为所有异质性经验的“客体”都是不可回忆的。

在时间问题的视域中,可以说,从《总体与无限》到《异于存在或在本质之外》的进展就是把重心从“将来”转到了“过去”。 (222) 前期的现象学表现在对主体的创生的描述和对他者的在场(作为“面容”出现在 eros/fecundity/filiality/fraternity中)的描述。这种描述仍然还可称作本质性的(eidetic)。但是,他者的这种“在场”已经既不在视域中,也不在因缘的系统中了,其实质是一种“去形式化”(deformalization)——相反,胡塞尔的现象学描述却是形式化的过程——,不仅他者的在场不再依赖于自我的综合行为(既不依赖我的动机也不依赖我的行为),而且他者的呈现也不由中性术语“存在”来中介。正是针对胡塞尔强调滞留对在场的构建作用——列维纳斯将其归结为自同性(l'Même)、主体的同一性和主体视域内的表象的建构,这也是西方哲学传统的主流,列维纳斯才特别强调来自“将来”的“新”和“他性”,朝向一种未被揭示的真(这里有海德格尔的将来优先性的影响,但更多是对罗森茨维格的承继)。到后期的《异于存在或在本质之外》,关于“将来”谈论的就很少了,“过去”——不可回忆的“过去”——成为主题。如果说《总体与无限》的主题是外在性、异质性、他者,其叙述逻辑是从隔离性的主体出发,然后再到与他者的伦理关系,那么,以主体——异质性主体,而非隔离性的即自由的主体——为主题的《异于存在或在本质之外》则把主体从其开端(或任何开端之前)就置于与他者的关系中了,以至于他者成为主体性的“本质”,即主体之所以成为主体的原因。于是,本来构成主体本质的其自身的过去,恰恰成为不可回忆的,所以不可回忆的过去也就成为《异于存在或在本质之外》的主题。在这样的境域内,不仅是现象学的意向性,而且所有基于主体的以及海德格尔的存在言说都被彻底置换了,以至于如何言说——表现为所说(Dit)和言说(Dire)的复杂关系——成为主题。

我们可以将这种转变过程具体化简在以下几篇文章中:从1961年开始的《意义与意味》[《他者的踪迹》(1963年)是其中最后一个部分 (223) ]、《谜与现象》(1965年)、《意向性与感性》(1965年)、《替代》(1967年)。这是一个超越现象学的过程,是对踪迹(不可回忆性)如何结构在场的描述,其提要可概略如下:一是提出非课题化的经验并区分出两种意义。二是深究根源即时间性(“现象性不可能与时间分离” (224) )中的原印象。三是由此使得过去(虽然是不可回忆的)得以结构在场。总之,这是对“谜是他性的踪迹”(Enigma is the trace of Illeity)的展开论述 (225) ,也是列维纳斯继独在的生发现象学和情欲现象学之后的第三次现象学描述,借此,完全异质性的现象学最终得以建立。

下面,我们就来解读列维纳斯转折时期的这几篇作品,以求展现列维纳斯真正原创性的巨著《异于存在或在本质之外》的思想背景及其现象学进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