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真还原”
不同于还原到普遍性意识的先验还原,“原真还原”是还原到个体,或确切地说,是还原到自我的“自身”经验,还原到的“直接原本”的被给予之物(甚至有以事物感知为基础之义),还原到最实在绝然的层面,即具体自我或个体自我的层面。或许可以形象地说这是一个灵魂附体的过程,是对普遍性自我(先验意识)的个体化诉求。由此,“源始性”也随着明见性从相应到绝然的转换而被移植到了“发生”的意义上。这种主题性的悬搁要求暂时抹去所有那些与陌生主体性有任何关系的东西,而对所有那些通过陌生主体性才得以共同完成的意义构造所作的这种方法上的排除,就把我的先验经验领域还原到了本己性领域或“原真领域”。借助于这种排除,实际上所达到的是“一个纯粹自然的世界” (240) ,在其中,其他的主体只能作为躯体,即作为空间事物现象而保留下来,同时,我自己也是人类的、心理-物理学的实在。原真领域的关键作用是要说明“本我的各个意向性的联系”,从而“为同感提供了动机基础”。 (241)
这里有几个问题可能还需要进一步地辨析、说明和探讨:1. 这个原真领域仿佛是一个自然主义的世界,一切似乎都成为时空中的物体,他人、自我皆然。这里的关键是自我的身体化,身体的客体化、肉体化,并由此使自我的“这儿”成为世界的中心。胡塞尔在这样做时,并非已经有了交互主体的预设,而是还原到世俗世界、自然世界,或准确地说“生活世界”。但是,对于胡塞尔,交互主体的世界毕竟是在一个“先验”领域中,即便有“众多的”先验主体。这一点,直到其最后著作《危机》,胡塞尔都是明确的:主体性确是“只存在于交互主体性中”,但后者毕竟只“是起决定性作用的我”。 (242)
2. 将我的身体(Leib)肉体(Koerper)化,这已经超出了原真领域的界限;由此出发,不是交互主体性得以共生,而是回溯到了事物感知层次的自然世界。可以说,后来的梅洛-庞蒂在《知觉现象学》中所论述的、建立在“意识是有身体的”基础上的他人现象学与胡塞尔在此把他人现象学建立在感知的意向性的基础上是一致的,当然两人的基点不同,一个是先于类比的对他人的知觉 (243) ,一个最终是主体性。
3. 由此,这就回到了“意向性”这一现象学真正的源始领域。可以说,正是“意向分析”才是《沉思》这本书的最大成果。胡塞尔不仅在意向对象的反思方向上对“被给予方式”“视域”等做了深入的探究,更在意向行为的反思中明确揭示了意向的构造性。而且,正如该书编者所论:“最具决定性的结论之一就是揭示出了这种意向性是一种能起发生作用的意向性,它在‘促创意义的作用’中构造起各种对象性。” (244) 正是在这个进路上,奠基于感知中最基本的同质性联想的那种“同感”才得以发生,并成为他人经验(陌生感知)的基础。这里的问题是,同感和共现所建立的还仍然是肉体,而如何从肉体到身体再到另一个先验的主体,实际上仍然没有解决。胡塞尔在《观念Ⅱ》第三部分中用“人格主义态度”来解释本来就是“社会的”精神世界的构造时倒是对此提供了一个解决方案。 (245)
4. 所以说,《沉思》的问题和主题与其说是他人问题,倒不如说是如何更完善地建立自我论。这实际上是一个从重塑自身开始的建构(或意义解释)进程。在这个意义上,这里真正的逻辑漏洞反而不在于人们常讨论的对“他人心灵”的感知问题,而在于把“自我”肉体化的同时就已经预设了他人的目光。 (246) 当然,“预设”不等于“真实存在”,在这个意义上,胡塞尔甚至说,就“他”人的含义“预设”了我的身体而言,也不能说我就“真实存在”。 (247) 但是,这毕竟要么是同感“预设”了更源始的原真意向性,就是说同感源于原真的意向性,因此根本不需要他人的存在——但若如此,则又会回到了上文所述的意向性问题;要么就是只有在发生性的原真领域中才有“真实存在”,这样,就只有在发生现象学中才能真正解决这个问题。因为在静态现象学中,原真领域只能是我自己的,只有在发生现象学中才能真正“发生”其他先验主体的真实的同感经验。 (248) 事实上,发生现象学也确实成为胡塞尔后期思想的主题。然而,胡塞尔最终并没有能系统地完成这种发生现象学意义上的交互主体现象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