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从现象到谜
如果说,在《他者的踪迹》中,“踪迹”还是作为“从未出现却又已经过去”的“在场”出现的话,那么在《谜与现象》(“Énigma et phénomène”) (241) 一文中,列维纳斯就已经意识到存在论的特征是被“在场”的理念所支配。从此开始,他就明确地与“在场存在论”拉开距离,把“过去”界定为是从未在场过的,并在此基础上重新梳理了“经验”概念。
作为理性的言说,哲学的明见性所指向的一直是被看到的、自身显示的东西,因此也就是指向在场,术语“在场”既意味着时间序列中的一个有特权的位置,也意味着一种显现。 (242)
列维纳斯认为,“存在”就凝聚了这两种意味,“作为一种指向在场的言说,哲学是对存在的理解,或者就是存在论,或者一种现象学” (243) ,存在和言说共有同一个时间,它们是共时的。但是人类思想中也有在在场和不在场之间的、并不那么清晰区分的一些范畴,如柏拉图的太一和善,以及上帝。它们在一种经验中不可能显现,并非由于这种经验有限的和感性的本质,而是由于所有思想都有一种结构,这种结构就是主体-客体的一种“相互”关系,如果它们能进入这个关系,它们就可以在场,可以显现,具有可知性。至于那些不可见的、不可显现的则属于另一类游戏,它们是从另类时间,即历时性时间中产生的,在这种时间中,每一瞬间都不再与现在相关联,既不在场也不通过回忆或期望而在场,它会使主体发疯,却正是超越在场的通道。这种“不可化归的搅乱”,就是超越存在的踪迹。《谜与现象》一文的目的就是要对这种搅乱作出形式化的描述,从而使得我们能够谈论一种不再能化归到存在之理解的时间、地点和规范。
列维纳斯认为,他者不是现象,反倒是“世界”现象的中断;但是现象学却可以提供道路而达及他者的非显现性。这里的关键仍然在于对时间性的理解。由当下原点构成的时间之流(ABC……)在主体性哲学中是被反对的,因此,过去只能从现在才能走到,就是说过去只能作为滞留或沉积(A1,或A2…)而起作用或被唤醒;未来也是在这个斜线上作为前瞻而呈现的,仍然也是来到自身,所以当下性就是主体性。柏格森的绵延就是直接讨论这个 ABC……之“流”的。ABC……之间有绝对的“差异性”和“不可连续性”,这是绵延的要义。从哲学史看,“不可连续性”是被主体性哲学吸纳了,但是差异性却被搁置了,于是,绝对的过去和未来都成为形而上学问题(即被神目所看到的内容)而被悬置起来。列维纳斯所承继的就是这种“差异性”的时间——真正的过去作为踪迹不仅不是滞留,而且从主体性哲学来看,它从来就未在场过,它是“永远无法追回的曾经”。列维纳斯称时间的这种差异性为“历时性”,而历时性的时间就被列维纳斯名为“时-间”(entretemps),它发生在绝对不在场与在场之间:当意识朝向自身的源起处运动时,其自身就成为不在场的;而当意识向自身呈现(即在场)时,此源起恰恰又已经是被放逐的了。“时-间”就是用来表示这两种运动之间“关系”的术语,其意义是“搅乱”(dérangement)。“搅乱”是一种“轻微的”对秩序的打扰,就是说它“总是已经”退回了——如果我们没有保留它,它在打扰之前就已经退回了。当然,这肯定会被坚定的在场论者看做幻觉,也正因此,最终,这一切都要由“我”来“决定”是保留还是驱除,它只为那些愿意保留它的人而留存。 (244) 于是,这种既显现自己又不显现自己的方式就被“我”叫作“谜”。与“现象”那种堂皇的胜利的呈现相对,“现象向搅乱敞开,而搅乱听任自身被带回到秩序中去,这就是谜的歧义之所在” (245) 。这不是两种“视域”的问题,“谜”也绝不是某种非理性的或荒谬的东西,因为后者都是向理性呈现并被其界定的。“搅乱”是在不可回忆的基础上,在主体的位格中发生的,它是异质性经验中的“谜”的那种“在场”,是“踪迹”进出在场的通道。
问题是,这种搅乱何以能够真正地出现?因为所有的不规则都会成为新的规则得以建立的动力,就像历史会抹去所有的血和泪,其力量就像斯宾诺莎的整体真理;因为贸然闯进的陌生人也会在冲突之后达成和解,而为了防止对话被死亡中止,交互主体性就在努力保证一种不死性。这似乎是一条不可打破的意义的锁链。于是,这些就成了难题:
邻居是如何将其自身从意义的语境中挣脱出来的?
在中介所组成的世界中,亲近和垂直关系如何出现?在这个意义的世界,即说出的(le Dit,the Said)世界中,在这个通过将其演示为现象而都可见到其结构——(大写的)自然和历史——的世界中,什么时候表达(expression)和言说(le Dire,Saying)才能来临? (246)
列维纳斯点出了关节之所在:“为了能有搅乱的可能性,必需一种易碎的在场(a fissile present),就在它的那个针尖点上解构自身” (247) ,“原印象”就是在场的爆破点。但是,只有原点爆破是不够的,因为搅乱还意味着打断,这就需要一个陌生者,但他又必须在打破秩序“之前”就已经离开,这样就意味着一种不到场的“过去”。于是,意识只要是关于这种陌生的他者的,其时间连续性就会崩溃,因为所有的预期和关注都会落空,而感性原素的东西也会从感性意义中回落。当事件发生时,意向性却丢失了;而当意识返回自身时,事件又已经远去了;而对意识的这种一张一弛密切关注的自身意识的作用也是要么太早要么太晚。这就是搅乱。这种一晦一明的“时-间”就是历时性的发生甚至就是其结构,“时-间是历时性在一单个的瞬间得以表达的方式,这个瞬间就是搅乱……搅乱就是异质性经验中的谜的在场” (248) 。
在行文中,列维纳斯是直接提出了主张:不再建立起同时性,而只挖掘“表达”从中得以临近的“深度的关系”,只关涉一种不可颠倒的、不可回忆的、不能被表象的“过去”。 (249) 这种“过去”就是踪迹,空洞而荒凉,没有任何内容和牵扯。这就是“面容的裸露”。因此,是面容在表达自己,是面容在打破秩序,它就是绝-对的(ab⁃solute,孤绝而不会有任何牵连)。当然,面容同样可以变成符号,但是在它被赋义成为一种符号之前,它就是一种不可复原的不在场的“空” (250) ,而不是不在场的符号。
可是,这一切又都不是关键,至关重要的是意识的自身敞开,“迷非常关心的是主体性,仅仅主体性一个就能将谜的悄无声息的潜入和退出保持住……被呼声所召唤,召唤到无可旁推的责任……主体就是谜的伙伴,是搅乱存在的超越的伙伴” (251) 。对于主体,这种召唤又是如此之急迫而又准确,因为它首先已经挖空了主体的内在性——甚至可以说,这种“挖空”竟就是主体性之所是,即在主体性根基和中心处的他者(l'Autre dans l'Même)。而这就是《异于存在或在本质之外》的主题:替代(Substitu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