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外包的重新定义
上文讲到业务外包,它是需要有很强的专业性才能操作的,那么从人力资源行业的角度来看,目前市场上多数劳务派遣单位操作的外包到底是什么形式呢?它又有着什么样的特征呢?先来看一个案例:
某制造型公司目前有员工近1500人,其中管理层近200人,一线操作员工近1300人,企业目前仅对管理层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与公积金,一线操作人员由于流动性较大,企业考虑到成本因素则没有缴纳。从2019年起,国家对于企业社保的缴纳进行全面的清查,社保由税务部门统一进行征收,该企业如果按照现行国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标准与规定,企业的人工成本将上升至少35%。该企业考虑到自身经营成本的压力,希望找寻外部劳务派遣单位协助企业进行人力成本优化的操作,经过与劳务派遣单位沟通后,劳务派遣单位建议该企业采用劳务外包的方式进行操作,即,将一线操作员工进行劳务外包方式处理,相关的风险交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
此业务为目前市场上比较典型的劳务外包业务,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外包合同,将部分员工转移给劳务派遣单位,从而使企业达到规避风险、降低成本的目的。
暂且不考虑此类业务合规与合法性的问题,从这类业务的操作属性上看,虽然它叫作外包,但是与真正的业务外包相差甚远。它仅仅是解决了外包业务中企业员工劳动关系与岗位编制的环节,看似与劳务派遣业务相似,但是合作双方签订的并非是劳务派遣业务的合作协议,所以又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劳务派遣业务,并且此种操作并没有解决企业实际业务量的问题,此类业务虽然签订的是外包合同,但是不能够叫做业务外包。在实操过程中更多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将此类业务定义为“岗位外包”。这种定义从实操与业务属性上看确实有一定的道理,毕竟签订的是外包合作协议,在结算方式上也是按照个体单位的标准来进行核算的。但从实际的业务角度来分析,此种操作会发生业务属性与实操不一致的情况。所以针对此类业务,笔者认为最为准确的定义应为:业务外包中的劳动力外包或岗位外包,这样的定义较为符合业务的形态。
此类业务在操作上一般有如下几方面的共性:
◇以业务外包的名义操作,行劳务派遣业务之实。
◇合作双方签订劳务外包合同。
◇劳务派遣单位承接用工单位员工的劳动关系,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承接过来的员工,劳务派遣单位均会对其进行相关费用与成本的优化。
目前市场上此类业务的非合规化操作比率很高,若要做到合规化操作,则需关注如下几个方面的合规性:
(1)外包合同的规范性
合作双方签订合同是在任何业务合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合作双方按照合同内容的约定来履行彼此的职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合同的签订环节十分重要。下面以实际的外包合同为例,对外包合同内可能涉及到的相关问题进行说明:
合同范本
劳务外包合同[2]
合同名称:要按照实际业务属性命名,如果是以产量为结算依据,则合同名称应该为:×××业务外包合同;如果是以劳动力、岗位为结算依据的,则合同名称应该为:×××劳动力外包或岗位外包合同。合同的名称应清晰明确并且与业务操作方式相呼应。
合同编号:
甲方: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现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关于厂区普通工人,宿舍、办公楼保安、保洁,物流仓库操作的外包服务(以下简称“外包业务”)以及由此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等有关事宜,在经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并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在合同中需要明确外包业务的工作事项,如果是涉及业务方面的外包,则需要明确业务本身的情况与相关的考核要求;如果是劳动力外包或者岗位外包,则需将相关岗位固定,并明确岗位的任职资格与要求。
1.适用法律
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宜,一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因任何原因致使本合同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相悖时,均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为执行标准。
2.定义
2.1乙方服务人员:指由乙方依法聘用并办理用工手续,由乙方组织、安排员工完成本合同项下甲方委托给乙方的外包业务。
2.2附件:指甲、乙双方签订的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或相关书面约定。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外包服务费:指完成外包业务所发生的劳务费和管理费。
3.合同期限
3.1本合同有效期为___年,自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_日止。
合同期限为双方合作的有效期,但此合同期限涉及到劳务派遣单位(乙方)与员工方签订的雇佣合同中的服务期限,原则上两个合作期限在时间上需要一致。
3.2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前30日,甲乙双方应协商合同续订事宜。如双方继续合作,则另行签订合同书。
4.费用标准与结算
4.1甲方按以下标准向乙方支付外包服务费:根据乙方为完成甲方委托的外包业务而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结算,具体的外包服务费计算标准和费用构成详见本合同4.3条款约定内容。
4.2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因外部客观因素发生变化,导致有必要对本合同项下的费用进行调整的,则任何一方需提前30日向对方提出书面申请,在双方就费用调整事宜达成书面协议后方可予以调整。
4.3外包服务费具体结算数额依每月实际产生费用为准进行结算,详细如下:
(1)每月甲方根据实际发生应付乙方费用包括:劳务费与管理费。
劳务费是指乙方为甲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发生的费用,其中包括:劳务人员工资、福利、保险、税金等,结算标准为:
管理费是指乙方为完成甲方委托的外包业务所发生的费用;经双方协商,甲方按乙方当月实际发生劳务费的百分比为乙方支付管理费。
(2)甲方于每月10日前向乙方支付外包服务费。乙方于每月20日前向甲方提供全额的劳务费发票。
(3)乙方依法按时为劳务人员支付工资(提前支付金额不得低于总金额的1/3)。
在外包业务的结算过程中,费用结算的方式有如下几种:
●按照岗位的本身情况来结算:
此种方式最直接的结算方法就是“打包价”固定费用支付,规定每个岗位每个月的实际成本,以合同案例中的保洁员岗位为例,甲方(用工单位)可以给与乙方(劳务派遣单位)约定保洁岗位每人每月固定的费用,此费用包含保洁员的工资、社保、公积金、福利等完成工作任务后应得的部分,也包括乙方(劳务派遣单位)的服务成本与预期利润。此种方式的操作简单易行,便于计算,是劳动力或岗位外包操作的首选结算方式。
目前针对此类岗位的外包还有诸如阶梯结算的方式:即每个月固定人数,超过或不足这个基础人数的话,结算的费用会有所变化。
●按照实际业务产量与达成相关任务量来结算:
此种方式的结算则较为复杂,需要进行实际的计算才能确定最终的结算价格,甲乙双方在此类以产量为结算的业务外包合作中,彼此都需关注如下问题:
甲方(用工单位):需要考虑的是乙方(劳务派遣单位)实际操作能力与项目运营水平,不要由于乙方价格上的优势而忽略对乙方服务的关注,从而导致工作任务未达成,给自身造成损失。
乙方(劳务派遣单位):对业务进行全方面的评估,详细测算,合理地拟定项目的报价。
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对结算方式的约定要遵循业务的实际情况并充分沟通,切忌以单方的意志为主要思路,避免后期在操作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此外涉及到回款部分的操作,在回款过程中应关注以下4个时间节点:
结算日:每个月合作双方需对上个月发生的费用进行核对,一般是一个自然月结束之后的5天之内进行结算,确认相关员工的出勤、产量等。
开票日:一般是在结算之后2-3天之内由乙方(劳务派遣单位)财务进行开票确认,并且寄送。
回款日:甲方(用工单位)收到票据之后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打款操作。
发薪日:乙方(劳务派遣单位)收到甲方费用之后,按照约定的结算标准给员工进行费用结算。
对于这四个日期,作为乙方(劳务派遣单位)还需关注的是,尽量避免由于甲方(用工单位)的回款不及时而造成的垫付,从而带来资金占用的压力与资金安全的风险。此外,如果甲方(用工单位)明确要求乙方(劳务派遣单位)垫付,乙方(劳务派遣单位)则需要在业务安全性、回款及时性等方面进行评估,必要的时候需要找甲方收取垫付资金的成本。
4.4乙方账户信息:
帐户名称:
帐号:
开户行:
5.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5.1甲方应于外包业务正式运作前,将适用于外包业务的工作流程、服务质量标准、考核标准、乙方服务人员要求等所有规章制度和程序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有权就外包项目的完成及达标情况随时进行监督或提出整改要求。
5.2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本合同所涉及的外包业务具体服务内容进行补充或变更,但应事先与乙方另行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若补充或变更的外包业务内容所涉及的费用未包含在本合同项下的费用构成中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5.3甲方应指定专人与乙方就外包业务的执行、完成情况进行及时、有效的指导、沟通,以有利于乙方及时完成外包业务。
5.4甲方同意根据外包业务的实际需要向乙方提供为开展、完成外包业务所需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并遵守国家适用的环保、职业保健和安全法规。
5.5甲方应按时依约向乙方支付外包服务费用。
6.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6.1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和附件的约定,按时向甲方收取外包服务费用。
6.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外包业务运作要求,及时组织、安排符合要求的服务人员,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应满足双方约定的条件和要求,包括年龄16-65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健康证或有已参加健康体检凭证等。
6.3乙方应与其服务人员依法建立用工关系,及时办理录用手续。乙方理解并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服务人员均不得被视为甲方的雇员或甲方的劳务派遣人员,甲方对乙方的服务人员不承担任何用人单位责任或用工单位责任。
6.4乙方服务人员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现场人员的监督和管理。若乙方服务人员违反甲方公司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替换人员补齐到位。
6.5乙方应对其服务人员承担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依法依约向员工支付工资报酬、福利待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缴纳社会保险,保管人事档案和办理入职、离职、退休、工伤等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1)乙方负责与外包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办理各项入职手续;为离职员工办理离职手续;负责乙方服务人员的劳动争议纠纷。
(2)乙方负责为外包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缴纳,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外包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由乙方负责办理工伤鉴定,结论符合工伤员工可享受工伤待遇及各项补助金时,乙方负责办理工伤费用报销及各项补助;符合伤残等级的,乙方办理伤残鉴定;除正常享受工伤保险赔付之外未能报销的工伤费用,由乙方承担部分(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伤残鉴定标准,予以相应赔偿,如果工人虚报、谎报伤残病情,及额外使用医保范围之外的药物,乘坐医保范围之外的交通工具,住宿标准超过医保报销范围之外的一切费用乙方不予承担)。
(4)发生死亡的,具体情况一事一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乙方外包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需长期病假或非因工负伤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人员,乙方负责办理该员工各项辞退手续及相关经济补偿事宜。
(6)其它事项说明:工伤保险投保要求,女性,年龄18-55岁;男性,年龄18-60岁。如员工不符合工伤保险投保要求,由乙方负责为其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当员工发生工伤,由乙方负责办理费用报销及各项补助;符合伤残等级的,乙方办理伤残鉴定;除正常享受保险赔付之外,其余未能报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6乙方应在外包业务正式运作前向甲方提供其有效的营业执照以及相关资质,保证其确有能力和资质完成本合同项下甲方委托的外包业务,并根据甲方需要向甲方提供乙方服务人员的个人信息资料。乙方保证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签署本合同并完成本合同项下甲方委托的外包业务。在本合同签署后或履行过程中,如甲方发现乙方违反上述声明及保证或不具备声明及保证的资格,甲方有权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如甲方因此受到行政处罚或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7乙方应根据业务运营实际情况及甲方要求派驻现场管理人员。乙方派驻管理人员应接受并执行甲方合理的工作指导意见。
6.8如乙方在提供外包服务过程中发生乙方服务人员工作不胜任或流动缺员的,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补齐替换人员到岗,并且不得对完成甲方委托的外包业务造成不利影响。如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6.9对本合同项下甲方委托的外包业务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与甲方沟通,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导,按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外包服务内容。
6.10根据甲方反馈信息,不断完善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甲方有权考核乙方的服务质量,如因乙方服务质量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7.双方共同享有的权利和共同履行的义务
7.1本合同以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与之相关的一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草稿、附件、报价、往来传真信函等,均为甲、乙双方之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漏,否则应承担相应之法律责任。
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所有关于外包业务的工作流程、服务质量标准、考核标准、乙方服务人员要求等所有规章制度和程序都应视为甲方的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乙方不应以任何形式无偿占用、使用,或者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本条款在协议终止后或届满后三年内仍然有效,对双方当事人均有拘束力。如乙方或其管理人员、雇员未能遵守本条款,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费用、经济损失及其它费用。
7.2任何一方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甲乙双方约定好各自的责任与义务,明确各自在业务中的角色与位置,是做好外包业务的基础。对于此部分条款的设定与规范,甲乙双方在拟定过程中的核心思路是:
1、从业务本身出发,规范业务操作。
2、从责任划分考虑,明确职责。
3、从法律法规上看,合法合理。
8.合同的变更、解除
8.1本合同的变更、解除,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署相应的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应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8.2合同期内,如遇政府实施新的政策法规造成本合同必须变更、解除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8.3合同期内,甲方因经营生产或公司决策等因素解除本合同的,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除按约定支付已发生的管理费、外包服务费外,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9.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10.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均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年_月_日 日期:年_月_日
(2)劳动关系承接的合规性
现今由于我国对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员工有数量上的要求,许多用工单位为了满足自身经营的需要,在保证相对员工数量不变的情况下,纷纷将企业的劳务派遣员工在身份上进行转换,变成外包性质的员工。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业务外包合同或者是针对某些岗位的劳动力外包或岗位外包合同,将业务合作的形式进行转换,即从劳务派遣业务的合作转换为针对某项业务的外包合作,从而达到满足用工、降低成本、规避风险的实际目的。
目前市场上对此种方式的操作莫衷一是,各方都有各方的理解与看法,笔者认为想要了解此种业务操作的核心,应关注如下几个方面:
①成本方面
要想先搞清成本方面的问题,需要先明确在此类业务中会涉及到哪些方面的成本。下面以某劳务派遣单位的外包报价单为基础,对此类业务涉及到的成本进行说明:
表2-1 某劳务派遣单位外包业务报价单
通过案例可以看出,外包业务的报价可分为如下几个部分:
◆固定部分
此类部分主要有:薪资、加班费、津贴与福利、社保与公积金、工会费与残保金等。
★薪资
按照各城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或以用工单位拟定的同岗位的基本工资作为参考依据,按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加班费
根据用工单位的实际情况,测算好工作日加班的时长、法定休息日与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长,按照国家规定的加班费支付标准,进行加班费用的计算。
支付标准:工作日支付标准为基础小时工资[3]的1.5倍;周末休息日支付标准为基础小时工资的2倍;法定节假日支付标准为基础小时工资的3倍。
★津贴、福利
津贴、福利方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费用收取,用工单位自有的福利可以参照其实际情况进行操作。
★社保、公积金等
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缴纳,缴纳标准参照国家和各地相关部门所颁发的规定。
★工会费、残保金等相关国家规定应该缴纳的费用
此类费用应按照实际情况以及各地征收的标准进行收取,如果各地对于此类费用征收有相应的减免与优惠政策,则可不进行报价。
以上这5项固定部分的成本,是参照用工单位自身用工成本来拟定的。也就说,用工单位即使不采用外包业务,在企业实际的用工与自我操作过程中,也需要付出相同的成本,所以此类费用是相对固定的。
◆业务操作部分
此类部分主要有:招聘费、管理费、风险金等。
★招聘费
主要结合企业岗位的实际情况,进行费用报价,由于招聘费用在结算的方式上较为灵活,所以建议对招聘费用进行单独报价。
★管理费
为外包公司日常对外包员工服务与管理的费用,包括日常管理人员的管理成本、商业保险等辅助性费用。
★风险金
风险金为外包业务报价的核心部分,外包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收取相关费用,承担相应的风险,目前主要的风险有:
√.工伤风险:工伤率比较高的企业发生工伤后,即使社会保险中的工伤保险部分承担了相应的赔付,也会存在补偿不足的情况。所以在合作中由工伤事故引发的赔付,往往合作双方会约定比例,共同进行承担。
√.裁员风险:许多有阶段性项目需求的企业,在项目结束后,会存在批量裁员的情况。一般此类情况,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进行相应的赔付。如果发包方不承担裁员补偿,则外包公司在报价过程中需要预判可能存在的裁员风险,在业务报价的阶段则需要收取相关的费用。
◆总报价部分
总体报价就是将固定成本与业务操作成本进行加总,计算出的总金额,并且税金部分双方需约定由哪方来承担,约定后的报价为最终的实际总报价。
综上通过对该报价案例的分析,可以得出如下两点结论:
1)员工成本部分的支出不会降低:在合规操作下,涉及员工成本方面的支出不会降低。
2)业务操作部分的风险不会完全转移:除非将风险全部转移,否则发包企业的风险不会完全消失,并且还需为相关的风险转嫁承担相应的费用与支出。
②成本可操作的方面
既然外包操作并没有明显降低成本与规避风险,那么为什么还有许多企业对其趋之若鹜?这就要从前文对于成本方面的说明来进行分析。
在成本方面,固定成本支出方面,看似这些成本均为不可变量,但并非不能操作,由于签订的合同为针对业务方面的外包合同,作为业务的发包方可以接受来自全国范围任何地区的企业为其提供的服务。所以项目的承包方就可以通过其在相关区域有政策的资质进行对应的操作,这就为项目承包方创造了很大的操作空间。
主要的操作空间有:
◆社保、公积金等部分
目前,由于我国各地社保与公积金等政策在地域上存在一些差异,有些地区社保、公积金基数较低,所以许多外包公司均在社保、公积金基数较低的地区注册公司,这样在承接业务的时候,可以利用这些资质与项目发包方签订合同,达到节省成本的目的。
此外,有些地方性的政策可以阶段性地认可,诸如“地方性的三险”“单工伤险”等险种,这样成本会进一步降低。
◆工会费、残保金等部分
目前诸如残保金、工会费等政策性资金的缴纳,各地在征收上也是存在差异,有些地区是强制性征收,有些地区则可以暂缓缴纳。所以依旧可以通过异地的政策资质进行费用规避与减免的操作。
经过分析可以看出,通过业务外包的操作方式,利用合作方相关政策资质的优势,确实在名义上可以给企业节省成本,使企业实现降低成本的目的。
但凡事均存在两面性,企业在操作类似业务的时候,均是从企业自身成本与利益的角度考虑的,而对员工方面的利益则欠缺思考。从员工的角度去看,工资的确没有太多的变化,甚至不缴纳相关的费用,个人到手的工资会更多。但从长远来看,此种操作却存在一定风险。
首先是员工个人保障的问题,不给予员工缴纳工作所在地的社会保险,员工的个人利益无法保障,如发生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员工无法通过正常的方式进行报销。此外在养老保险的环节上,如长时间不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员工在退休时无法正常领取养老金,若其向前追索原因的话,之前未给员工缴纳保险的企业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是发生劳动仲裁的时候,由于是采用异地资质进行操作,则导致出现仲裁时间延长、责任权限划分不清晰的情况,给员工与企业带来时间上、成本上、精力上的消耗。并且,由于此类业务本身也是踩在红线上的操作,所以在认定的过程中,仲裁机构通常会做出倾向于员工的判决,企业方即使与外包公司进行了相应的规定,依旧要承担相应的处罚。
最后就是在风险管控上,操作此类业务,在外包公司收取的费用中,风险金部分占了很大的比例。关于外包公司收取风险金后所承担的风险,笔者认为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承担税务稽查的风险
一般采用此种资质的操作,均会有当地政府在工商、税务、社保等方面的支持,所以当地的政府部门对于此类业务的稽查会较为宽松。
★承担员工医疗、工伤等风险
如果不给员工缴纳正规的社会保险,员工在出现诸如医疗、工伤等问题时,社会保险则不能发挥相应的作用。往往此类风险由外包公司承担,所以许多外包公司均会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用商业保险替代社会保险。
★承担相应劳动仲裁的风险
劳动仲裁方面的风险,为合作双方约定的风险,承担多大比例的风险,则需双方进行沟通。
通过综上分析可以看出,类似的业务操作确实可以达到控制部分成本与规避风险的目的,但依旧会存在一些问题。这需要合作双方共同思考与探讨,在不同的情况与业务背景下,应采用何种对应的业务操作方式。不能由于风险的存在而因噎废食,也不能由于一些政策的倾向与支持就毫无节制地滥用政策。既然此类业务存在于市场,则可依照“存在即合理”的原则去对待。